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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家庭是家庭主要成员没有任何政治、经济和法律特权的家庭。北朝时期平民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成员的生产。耕织结合、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并举,是其生产形式的典型概括。其支出则包括生产、生活、宗教信仰、婚丧嫁娶及缴纳赋税等各个方面。在这种简约型经济之下,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状态,成为普通平民破产流亡的内在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