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三级预防模式的法律建构——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为视角

来源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lixsilen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世界未成年人司法发展趋势,提炼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验,预防模式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一种新的理论模型.预防模式不同于康复模式、制裁模式、宽宥模式,其将预防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作为处遇的逻辑起点.此次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是朝着这样的方向努力.在与其他法律相衔接、相配合的基础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了三级预防的理念,按照一般预防、临界预防、再犯预防的逻辑重塑篇章架构.其中,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是核心内容,构建了一套中国特色的保护处分措施体系,即矫治教育措施、专门教育措施、专门矫治教育措施.
其他文献
近年来,南京市秦淮区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为导向,落细落实“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出了
期刊
报应论要求追诉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应当以未成年人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为前提,为此宜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解释为相对推定负刑事责任年龄。无论是消极的一般预防还是积极的一般预防,均不宜作为追诉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直接依据,但如缺乏一般预防必要性,即便低龄未成年人具有辨认控制能力仍然不宜追诉。特殊预防论要求追诉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应当考虑该未成年人是否适合在监狱服刑,追诉后未成年犯机构处遇模式需要革新以实现重返社会的目标。刑罚根据论要求遵循追诉最后性原则,按照专门学
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1年颁布至2020年修订30年期间,与时俱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立法技术和规范内容不断趋于完善.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填补了立法空白,2006年第一次修订时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至十二周岁,并确立了三个买体法上的要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程序.其中“情节恶劣”要件的规定最为笼统,同时又可能是划
少年警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着前哨作用,也是承接少年检察和少年审判制度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少年警务尚处于探索期,呈现出局部突破但整体滞后、与少年司法其他环节发
校园欺凌不仅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也对校园安宁与和谐产生消极影响。应对校园欺凌“国家必须出场”。本文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背景,以国家亲权理论为视角,探讨应对校园欺凌中“国家出场”的理论基础和法治建构,以期能够为现实中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干预校园欺凌提供可能性的指引或参考。
从根本上讲,基层治理现代化即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践行民主、科学、法治理念。生态环境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生态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场域,推进乡村生
儿童性引诱是指以对儿童实施性侵害为目的,当面或者通过信息通信技术等与儿童建立联系,进行“性接触”的行为或过程,其本质是对儿童的性虐待和性剥削。性引诱的实施经常伴随着儿童色情制品的制作、传播,强迫儿童进行色情表演,对儿童进行性勒索,与儿童发送性短信等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易引发强奸、猥亵、谋杀、买卖和贩运儿童等更严重的犯罪,互联网背景下这一问题更加严峻。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在立法中将儿童性引诱作为一项犯罪,并且根据犯罪行为的线上化调整了该犯罪的定义和构成。在我国,儿童性引诱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立法存在空白
犯罪学精英荟萃的“2020中国犯罪防控20人论坛暨第13届当代犯罪学论坛”于2020年12月26日在北京京师律师大厦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华
期刊
目的:研究临床妇产科教学应用PBL法联合情景模拟的效果.方法:选取2018年11月-2020年4月期间学校108个护理、助产专业学生,将其分为两组,各54例.对照组采取PBL法教学,观察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