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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他人贿赂财物579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00万元,江西省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近日被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查办此案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透露,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周宏伟则交代称,由于送礼的人太多,他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中秋节至2009年春节,周宏伟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人民币363.9万元、12.5万美元、2万欧元、55万港元和价值人民币37.8万余元的商铺一间,共计折合人民币579万余元。而作为回报,周宏伟则为请托的开发商在土地过户、土地证办理、增加容积率等方面提供便利。
虽然我们希望周宏伟一案仅是个案,但事实证明,在某些领域,腐败已有蔓延趋势。由周宏伟一案牵出的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因受贿222万余元已获刑。此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3名副厅长同时落马,震惊一时。
多重诱惑成为腐败加速器
1965年6月23日,周宏伟出生在湖北省大悟县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自幼家境贫困,又是家里的长子,凭借着自己的刻苦努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中农大学习,并免试录取为该校研究生,获得了农学硕士学位,成为村里的佼佼者,也是父母引以为自豪的对象。毕业后分配至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他从一般科员干起,一步一个脚印,凭借自己非凡的业务能力,很受上级领导赏识,30岁那年就被破格提拔为高级工程师,在38岁就坐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位子。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面对各种诱惑,周宏伟的人生却开始转轨。据查办此案的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分析,周宏伟最终走向腐败的不归路,从事的行业为腐败提供了便利。交通、土地、规划等部门历来是贪污腐败犯罪频发部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三个部门近年来被查处的国家干部达几万人。如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由于经济犯罪而落马,可谓是前“腐”后继,难怪有人说“修一条路,腐败一批干部”,甚至有人在案发后不禁发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在江西省国土管理部门与周宏伟案同时立案查处的还有省国土资源厅三位副厅长及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几人。周宏伟作为江西省会南昌国土资源局局长,身居要职,手握重权,又加上经常与房地产商来往,为其犯罪提供了前提条件,这也是周宏伟最终走向腐败的客观原因。
节假日受贿“遮羞布”和侥幸心理的“救命稻草”
据办案人员介绍,周宏伟从未主动向当事人索取贿赂,都是他人主动行贿。周宏伟收受他人行贿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在办案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发现,里面堆放着许多礼品,名贵东西琳琅满目,仅用于装钱的信封就有几十个,在现场搜查到几个大信封,每个信封都装着几万元。
过节送礼成为开发商们面向周宏伟的一种投资。据周宏伟交代,由于送礼的人太多,有的把礼放下就走了,有的他都不认识,因此他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粗算一下送现金的,大概有40余人次,计300余万元人民币。而送礼人的目的大致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在土地出让中得到实惠,在置换土地或办理土地证时占得先机,否则就会落在别人后面。这样无疑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商又将其转嫁到房价之上,无形中抬高了南昌市房价。
东窗事发悔之已晚
自从2003年上半年受贿2万美元起,至2009年2月案发之日长达6年之久,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能够认定的受贿数额就有500多万元人民币。成为抚州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查获的涉案金额和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涉案人员多达50余人。
由于此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当地老百姓强烈不满,纷纷到纪检、检察机关举报类似案件,引起了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查办。通过这一案,相继查处省国土资源厅3位副厅长及其他地、市、县级一些国土管理部门领导,被称之为江西省国土系统的一次地震。老百姓都为之拍手称快。
一个年富力强、国家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就这样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案发后,周宏伟写出了长达数千字的悔罪书,在忏悔书中他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恨当初的行为,假如时间能够倒流,他绝不这样做,可是历史不能做这样的假设。
在这份《悔罪书》中,周宏伟写道:
“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醒悟,为什么要鬼迷心窍?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死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蠢事。”周宏伟在自己的《悔罪书》中有这样的表白,“希望所有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都能以我为鉴,千万别像我一样犯傻。”
周宏伟在《悔罪书》中也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原因:首先,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社会背景下,“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和财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表现”等错误观念腐蚀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与大款、老板打交道,为寻求我的帮助,一些大款、老板动辄一掷千金,不惜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给好处,一旦经受不住这样考验,就会走向犯罪深渊,我就是他们的牺牲品。
其次,婚姻家庭生活的不幸也是自己犯罪的重要因素。由于性格不合,我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与妻子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2000年我们分居,我几乎完全失去了家庭温暖。2004年认识李秋云后开始组建新的家庭,而重建家庭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这种压力也成了自己收受巨额贿赂的动因。
最后,放松理论修养学习是我犯罪的思想政治根源,而赌徒心态和侥幸心理则是自己犯罪的重要心理支撑。这些年来,当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权力中心时,总觉得自己与那些大款们比生活实在太寒酸了,尤其是觉得凭自己能力应该比他们过得更好,应该拥有比他们更多财富。在这种失衡心态下,自己渐渐地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先进分子在精神上的荣誉感,也淡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和国家法律,怀着侥幸过关心理大肆收受贿赂,终于在犯罪道路上渐行渐远。
然而,这已经是份迟来的忏悔,法律无情,周宏伟要面对的将是漫长的囚狱生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中秋节至2009年春节,周宏伟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人民币363.9万元、12.5万美元、2万欧元、55万港元和价值人民币37.8万余元的商铺一间,共计折合人民币579万余元。而作为回报,周宏伟则为请托的开发商在土地过户、土地证办理、增加容积率等方面提供便利。
虽然我们希望周宏伟一案仅是个案,但事实证明,在某些领域,腐败已有蔓延趋势。由周宏伟一案牵出的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因受贿222万余元已获刑。此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3名副厅长同时落马,震惊一时。
多重诱惑成为腐败加速器
1965年6月23日,周宏伟出生在湖北省大悟县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自幼家境贫困,又是家里的长子,凭借着自己的刻苦努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中农大学习,并免试录取为该校研究生,获得了农学硕士学位,成为村里的佼佼者,也是父母引以为自豪的对象。毕业后分配至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他从一般科员干起,一步一个脚印,凭借自己非凡的业务能力,很受上级领导赏识,30岁那年就被破格提拔为高级工程师,在38岁就坐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位子。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面对各种诱惑,周宏伟的人生却开始转轨。据查办此案的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分析,周宏伟最终走向腐败的不归路,从事的行业为腐败提供了便利。交通、土地、规划等部门历来是贪污腐败犯罪频发部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三个部门近年来被查处的国家干部达几万人。如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由于经济犯罪而落马,可谓是前“腐”后继,难怪有人说“修一条路,腐败一批干部”,甚至有人在案发后不禁发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在江西省国土管理部门与周宏伟案同时立案查处的还有省国土资源厅三位副厅长及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几人。周宏伟作为江西省会南昌国土资源局局长,身居要职,手握重权,又加上经常与房地产商来往,为其犯罪提供了前提条件,这也是周宏伟最终走向腐败的客观原因。
节假日受贿“遮羞布”和侥幸心理的“救命稻草”
据办案人员介绍,周宏伟从未主动向当事人索取贿赂,都是他人主动行贿。周宏伟收受他人行贿大多发生在节假日前后。一些地产商老板打着春节拜年的名义,排着队向周宏伟送礼,在办案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发现,里面堆放着许多礼品,名贵东西琳琅满目,仅用于装钱的信封就有几十个,在现场搜查到几个大信封,每个信封都装着几万元。
过节送礼成为开发商们面向周宏伟的一种投资。据周宏伟交代,由于送礼的人太多,有的把礼放下就走了,有的他都不认识,因此他根本记不清哪笔钱是谁送的。粗算一下送现金的,大概有40余人次,计300余万元人民币。而送礼人的目的大致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在土地出让中得到实惠,在置换土地或办理土地证时占得先机,否则就会落在别人后面。这样无疑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商又将其转嫁到房价之上,无形中抬高了南昌市房价。
东窗事发悔之已晚
自从2003年上半年受贿2万美元起,至2009年2月案发之日长达6年之久,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人民币,能够认定的受贿数额就有500多万元人民币。成为抚州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查获的涉案金额和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涉案人员多达50余人。
由于此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当地老百姓强烈不满,纷纷到纪检、检察机关举报类似案件,引起了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查办。通过这一案,相继查处省国土资源厅3位副厅长及其他地、市、县级一些国土管理部门领导,被称之为江西省国土系统的一次地震。老百姓都为之拍手称快。
一个年富力强、国家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就这样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案发后,周宏伟写出了长达数千字的悔罪书,在忏悔书中他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恨当初的行为,假如时间能够倒流,他绝不这样做,可是历史不能做这样的假设。
在这份《悔罪书》中,周宏伟写道:
“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醒悟,为什么要鬼迷心窍?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死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蠢事。”周宏伟在自己的《悔罪书》中有这样的表白,“希望所有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都能以我为鉴,千万别像我一样犯傻。”
周宏伟在《悔罪书》中也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原因:首先,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社会背景下,“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和财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表现”等错误观念腐蚀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在日常生活中,我经常与大款、老板打交道,为寻求我的帮助,一些大款、老板动辄一掷千金,不惜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给好处,一旦经受不住这样考验,就会走向犯罪深渊,我就是他们的牺牲品。
其次,婚姻家庭生活的不幸也是自己犯罪的重要因素。由于性格不合,我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与妻子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2000年我们分居,我几乎完全失去了家庭温暖。2004年认识李秋云后开始组建新的家庭,而重建家庭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这种压力也成了自己收受巨额贿赂的动因。
最后,放松理论修养学习是我犯罪的思想政治根源,而赌徒心态和侥幸心理则是自己犯罪的重要心理支撑。这些年来,当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权力中心时,总觉得自己与那些大款们比生活实在太寒酸了,尤其是觉得凭自己能力应该比他们过得更好,应该拥有比他们更多财富。在这种失衡心态下,自己渐渐地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先进分子在精神上的荣誉感,也淡忘了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和国家法律,怀着侥幸过关心理大肆收受贿赂,终于在犯罪道路上渐行渐远。
然而,这已经是份迟来的忏悔,法律无情,周宏伟要面对的将是漫长的囚狱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