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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2003年度第十一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莆政土[2003]2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9.667公顷(其中耕地29.38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涵江区三江口镇后郭村水田22.0538公顷、园地1.3公顷、其他农用地4.0975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