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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为有机氯类农药,其化学名称为丙体1.2.3.4.5.6-六氯环乙烷.通常把含丙体六六六在90%以上者称为林丹.林丹为无色晶体,化学性质稳定,高温、日光、强酸均不能使其分解,一般在表层土壤中可存留10年,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植物油、动物脂肪中.由于林丹污染环境严重且不宜去除,因此自70年代发达国家就已禁止生产和使用.我国自80年代末已开始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