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项默是在新生报到那天碰到赵之琳的。因为今年的新生比往年历届都多,所以学校就在各高年级临时抽调了些学生作为帮工。赵之琳就是其中之一。
项默在赵之琳的引导下填完了报名表。初来乍到的项默对一切都感到新奇,没有过多地留意这个新生接待员。但是项默那剃成板寸的脑袋和大灰狼一样的身板却给了赵之琳留下深刻印象。以至于在若干天后的某个正午,项默打完球,满头大汗跑上二楼高二部,在拐角处被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女生喊住,接过女生递过的一包纸巾,气喘吁吁地在说谢谢的同时还顺带问了一句“同学怎么称呼?”赵之琳捂着嘴笑了,“同学我们见过的呀,新生报名那天是我教你填的报名表。”项默用手摸摸后脑勺,恍然大悟,嘿嘿一笑说:“原来是你呀,学姐。”
这样,项默和赵之琳就算认识了。
一项默很高,才高一就蹿到了一米八,剃着板儿寸头,笑的时候憨憨的,不笑的时候活脱脱就是一个乡镇企业小学徒。项默头脑里的想法很简单,每天有篮球打,有包子吃,这样的生活就足以让他觉得生活很灿烂了。
但是有人却不这样认为,比如赵之琳。
赵之琳大项默一届,她很欣赏项默的篮球技能。在 “元旦兄弟校篮球联谊赛”中,项默的名字在一片欢腾的呐喊声里,一直传到了百米开外的镇人民医院。这让在一天前扭伤了脚、打着石膏躺在病床上的赵之琳忽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照理说,这般在篮球赛上出尽了风头的男生应该是不乏粉丝团与追求者的。可项默粉丝团有是有,就是人数少得可怜,而且绝大部分还都是因仰慕项默的扣篮技术而来的男生。偶尔有女生奓着胆子跑来献殷勤,也会在项默抓着脑袋、不解风情的嘿嘿一笑中彻底傻眼。有多少女生会喜欢一只笨笨的“大灰狼”?又有多少女生会不喜欢温柔浪漫的白马王子?整个校园内能和项默拼大男人风范的,估计也只有盖信息化教学楼的那帮民工兄弟了。
二要想彻底走近一个人,首先就必须学会欣赏他。赵之琳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项默把赵之琳当知己看。高一还没结束,整个高中部都知道高二的赵之琳和高一的“大灰狼”项默是好朋友。
如果说是篮球让项默走进了众人的眼里,那么让项默走进众人心里的就是他的生花妙笔了。天知道一个大灰狼似的粗线条男生为什么能写出如此细腻暖软的文章。本该只有温柔细致的女生方有的文风,硬是在项默一米八的身板下横空出世了。从此颠覆了许多女生心中一直视为真理的白马王子准则。
起初,先是在校刊上出现了一篇篇以“老狼”为署名、文风暖软的校园纯情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然后这个笔名开始出现在本地各杂志报端。正当此事陷入众说纷纭的猜测中时,某报记者突然上门采访,于是几乎一夜之间,项默这个名字红遍校园。但每每遭遇“粉丝”献殷勤,项默还总是嘿嘿一笑,然后视为过眼云烟。
于是就有传闻说赵之琳是项默的女朋友。对此赵之琳除了使劲喝项默打来的白开水外,别无其他发泄情绪的方法。而项默则用手抓了抓脑袋,嘿嘿笑着说:“之琳你也没必要在意那些有的没的,人家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呢。”
赵之琳说:“道理我懂,可我毕竟也是女的,有哪个女生不怕别人说闲话呢。”然后项默就沉默了,把头扭向了窗外。窗外的夕阳正一点儿一点儿地下沉,温柔静谧的橘红色让人觉得心里很平静很踏实,整个校园好像都要融化在如血的残阳里。
三正当项默和赵之琳的谣言渐渐被众人淡忘之时,一个新的版本又像长了翅膀般不胫而走,只不过女主角变了。大家都说,项默和陈晓走到一起了。
赵之琳问项默:“你当真喜欢那女孩儿?”项默嘿嘿一笑说:“挺好的朋友,觉得挺投缘的。”赵之琳就不再说话了,默默收拾着课本,准备到楼下的文学栏旁借着路灯再看一会儿书。学校熄灯后只有那里的灯是亮着的。
项默觉察出了气氛的异常,不放心,又补了一句,“怎么啦?” 赵之琳把课本抱在胸前说:“没什么,要是决定在一起了,就得好好对人家。”说罢转身,缓缓地消失在项默的视野里。
那个叫陈晓的女孩儿赵之琳认识,项默他们那一届的,长头发,长得很清纯,校舞蹈队的主力,弹得一手好钢琴。
四日子如行云流水般在记忆中划过。然后就跟事先约好了似的:毕业、高考、吃散伙饭……
老生离校后,整个校园就显得空荡荡的了。唯一不变的只有那已经泛红的夕阳,还有晚上熄灯后文学栏旁边的那盏路灯。
赵之琳在高考中发挥失常,没有走上重点。听说先是报了上海,然后辗转去了海南,再就是音讯全无。
就这样断了音讯,项默心有不甘。已经数不清给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打过多少次电话了。起初是没人接,然后是打不通,再就是停机。再打过去时,已经变成空号了。
赵之琳在吃完散伙饭后的第二天晚上,曾经单独把即将上高三的项默约出去过。在一家小餐馆里,赵之琳点了几个小菜,要了两瓶啤酒。项默说:“大名鼎鼎的乖乖女赵之琳竟然也会喝酒?”
赵之琳说:“我不会喝,但少喝一点儿吧,今儿我高兴。”
菜上来了,酒也上来了。轻轻撞了一下杯后,赵之琳先开了口:“我说,你也算半个高三生了,别整天光顾着谈恋爱和显摆那俩豆腐块,先把成绩混上去再说,文章以后有的是时间写,要是考不上大学,有你小子受的。”
项默猛灌了口啤酒,又给自己和赵之琳满上,然后嘿嘿一笑说:“行,小的记住了,您老就放心地去吧。”
赵之琳举起杯,项默也跟着举杯。两只杯子“咣当”碰在一块后,项默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赵之琳先是皱着眉头抿着一小口酒在嘴里,然后眼睛盯着手上的杯子老半天。良久,她终于轻轻咽下那口啤酒,把杯子放回到桌上,还破天荒地叹了口气。几乎是与此同时,眼泪顺着她的脸颊,划过她尖尖的下巴,滴落在她眼前的杯子里。
一滴,两滴,三滴……每一滴都在酒杯里荡起微微的涟漪,像是重锤落下般狠狠地砸在项默心里。
五已经过了学校熄灯的时间,跑出去打球的项默是翻围墙进来的。路过文学栏的时候,依稀辨得路灯下倚着一个人影。项默试探着走近,原来是个穿着长裙的女生,看样子应该是在等人。那女生一见有陌生人靠近,慌忙走开了。她用一根发簪把长发盘在脑后,这个发型以前赵之琳也常梳,说既好看又凉快。
项默学着当年赵之琳的样子倚在刚才那女生倚过的路灯边,默默想起了很多事。
后来项默在二楼的走廊上又看见了那个女生,依旧是用发簪把头发盘在脑后。只见那女孩儿把一杯冒着热气的水递给她面前的男孩儿,而男孩儿用手抓了抓剃成板寸的脑袋,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着接了过去。那个男孩儿项默有所耳闻,新生,和以前的项默一样,篮球、文章、板寸头。项默一直想不明白那天晚上赵之琳为什么落泪,直到碰见他们。在他身上,项默看到了两年前那个傻愣的自己。也就是在这一瞬间,项默明白了。他终于体会到那天晚上赵之琳的心情,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与不舍。项默转身回了宿舍,那天的课他没去上,在宿舍盯着上铺的床板躺了一整天,也想了一整天。然后就病了。
六病好后的项默在那个曾经和赵之琳喝过唯一一次酒的位子上坐了半晌。这期间他默默地下了一个决心——不打篮球不写文章认真学习,考到海南。回去的时候又过了学校熄灯的时间,项默轻车熟路地翻过围墙。路过文学栏,一阵寒风吹来,项默缩了缩脖子,发现以前张贴过自己文章的地方已经贴上了别人的文章。好奇心驱使他停下来仔细看看。
文章写的是一段很凄美的校园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最后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而彼此错过。当看到最后一句时,项默的头“嗡”地一声就大了,满脑子跑着笑着的都是赵之琳的身影。
文章的最后一句写着:“当你的眼泪掉进红酒杯,我的幸福已夺眶而出。”
515132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中学高三(1)班
项默在赵之琳的引导下填完了报名表。初来乍到的项默对一切都感到新奇,没有过多地留意这个新生接待员。但是项默那剃成板寸的脑袋和大灰狼一样的身板却给了赵之琳留下深刻印象。以至于在若干天后的某个正午,项默打完球,满头大汗跑上二楼高二部,在拐角处被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女生喊住,接过女生递过的一包纸巾,气喘吁吁地在说谢谢的同时还顺带问了一句“同学怎么称呼?”赵之琳捂着嘴笑了,“同学我们见过的呀,新生报名那天是我教你填的报名表。”项默用手摸摸后脑勺,恍然大悟,嘿嘿一笑说:“原来是你呀,学姐。”
这样,项默和赵之琳就算认识了。
一项默很高,才高一就蹿到了一米八,剃着板儿寸头,笑的时候憨憨的,不笑的时候活脱脱就是一个乡镇企业小学徒。项默头脑里的想法很简单,每天有篮球打,有包子吃,这样的生活就足以让他觉得生活很灿烂了。
但是有人却不这样认为,比如赵之琳。
赵之琳大项默一届,她很欣赏项默的篮球技能。在 “元旦兄弟校篮球联谊赛”中,项默的名字在一片欢腾的呐喊声里,一直传到了百米开外的镇人民医院。这让在一天前扭伤了脚、打着石膏躺在病床上的赵之琳忽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照理说,这般在篮球赛上出尽了风头的男生应该是不乏粉丝团与追求者的。可项默粉丝团有是有,就是人数少得可怜,而且绝大部分还都是因仰慕项默的扣篮技术而来的男生。偶尔有女生奓着胆子跑来献殷勤,也会在项默抓着脑袋、不解风情的嘿嘿一笑中彻底傻眼。有多少女生会喜欢一只笨笨的“大灰狼”?又有多少女生会不喜欢温柔浪漫的白马王子?整个校园内能和项默拼大男人风范的,估计也只有盖信息化教学楼的那帮民工兄弟了。
二要想彻底走近一个人,首先就必须学会欣赏他。赵之琳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项默把赵之琳当知己看。高一还没结束,整个高中部都知道高二的赵之琳和高一的“大灰狼”项默是好朋友。
如果说是篮球让项默走进了众人的眼里,那么让项默走进众人心里的就是他的生花妙笔了。天知道一个大灰狼似的粗线条男生为什么能写出如此细腻暖软的文章。本该只有温柔细致的女生方有的文风,硬是在项默一米八的身板下横空出世了。从此颠覆了许多女生心中一直视为真理的白马王子准则。
起初,先是在校刊上出现了一篇篇以“老狼”为署名、文风暖软的校园纯情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然后这个笔名开始出现在本地各杂志报端。正当此事陷入众说纷纭的猜测中时,某报记者突然上门采访,于是几乎一夜之间,项默这个名字红遍校园。但每每遭遇“粉丝”献殷勤,项默还总是嘿嘿一笑,然后视为过眼云烟。
于是就有传闻说赵之琳是项默的女朋友。对此赵之琳除了使劲喝项默打来的白开水外,别无其他发泄情绪的方法。而项默则用手抓了抓脑袋,嘿嘿笑着说:“之琳你也没必要在意那些有的没的,人家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呢。”
赵之琳说:“道理我懂,可我毕竟也是女的,有哪个女生不怕别人说闲话呢。”然后项默就沉默了,把头扭向了窗外。窗外的夕阳正一点儿一点儿地下沉,温柔静谧的橘红色让人觉得心里很平静很踏实,整个校园好像都要融化在如血的残阳里。
三正当项默和赵之琳的谣言渐渐被众人淡忘之时,一个新的版本又像长了翅膀般不胫而走,只不过女主角变了。大家都说,项默和陈晓走到一起了。
赵之琳问项默:“你当真喜欢那女孩儿?”项默嘿嘿一笑说:“挺好的朋友,觉得挺投缘的。”赵之琳就不再说话了,默默收拾着课本,准备到楼下的文学栏旁借着路灯再看一会儿书。学校熄灯后只有那里的灯是亮着的。
项默觉察出了气氛的异常,不放心,又补了一句,“怎么啦?” 赵之琳把课本抱在胸前说:“没什么,要是决定在一起了,就得好好对人家。”说罢转身,缓缓地消失在项默的视野里。
那个叫陈晓的女孩儿赵之琳认识,项默他们那一届的,长头发,长得很清纯,校舞蹈队的主力,弹得一手好钢琴。
四日子如行云流水般在记忆中划过。然后就跟事先约好了似的:毕业、高考、吃散伙饭……
老生离校后,整个校园就显得空荡荡的了。唯一不变的只有那已经泛红的夕阳,还有晚上熄灯后文学栏旁边的那盏路灯。
赵之琳在高考中发挥失常,没有走上重点。听说先是报了上海,然后辗转去了海南,再就是音讯全无。
就这样断了音讯,项默心有不甘。已经数不清给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打过多少次电话了。起初是没人接,然后是打不通,再就是停机。再打过去时,已经变成空号了。
赵之琳在吃完散伙饭后的第二天晚上,曾经单独把即将上高三的项默约出去过。在一家小餐馆里,赵之琳点了几个小菜,要了两瓶啤酒。项默说:“大名鼎鼎的乖乖女赵之琳竟然也会喝酒?”
赵之琳说:“我不会喝,但少喝一点儿吧,今儿我高兴。”
菜上来了,酒也上来了。轻轻撞了一下杯后,赵之琳先开了口:“我说,你也算半个高三生了,别整天光顾着谈恋爱和显摆那俩豆腐块,先把成绩混上去再说,文章以后有的是时间写,要是考不上大学,有你小子受的。”
项默猛灌了口啤酒,又给自己和赵之琳满上,然后嘿嘿一笑说:“行,小的记住了,您老就放心地去吧。”
赵之琳举起杯,项默也跟着举杯。两只杯子“咣当”碰在一块后,项默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见赵之琳先是皱着眉头抿着一小口酒在嘴里,然后眼睛盯着手上的杯子老半天。良久,她终于轻轻咽下那口啤酒,把杯子放回到桌上,还破天荒地叹了口气。几乎是与此同时,眼泪顺着她的脸颊,划过她尖尖的下巴,滴落在她眼前的杯子里。
一滴,两滴,三滴……每一滴都在酒杯里荡起微微的涟漪,像是重锤落下般狠狠地砸在项默心里。
五已经过了学校熄灯的时间,跑出去打球的项默是翻围墙进来的。路过文学栏的时候,依稀辨得路灯下倚着一个人影。项默试探着走近,原来是个穿着长裙的女生,看样子应该是在等人。那女生一见有陌生人靠近,慌忙走开了。她用一根发簪把长发盘在脑后,这个发型以前赵之琳也常梳,说既好看又凉快。
项默学着当年赵之琳的样子倚在刚才那女生倚过的路灯边,默默想起了很多事。
后来项默在二楼的走廊上又看见了那个女生,依旧是用发簪把头发盘在脑后。只见那女孩儿把一杯冒着热气的水递给她面前的男孩儿,而男孩儿用手抓了抓剃成板寸的脑袋,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着接了过去。那个男孩儿项默有所耳闻,新生,和以前的项默一样,篮球、文章、板寸头。项默一直想不明白那天晚上赵之琳为什么落泪,直到碰见他们。在他身上,项默看到了两年前那个傻愣的自己。也就是在这一瞬间,项默明白了。他终于体会到那天晚上赵之琳的心情,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与不舍。项默转身回了宿舍,那天的课他没去上,在宿舍盯着上铺的床板躺了一整天,也想了一整天。然后就病了。
六病好后的项默在那个曾经和赵之琳喝过唯一一次酒的位子上坐了半晌。这期间他默默地下了一个决心——不打篮球不写文章认真学习,考到海南。回去的时候又过了学校熄灯的时间,项默轻车熟路地翻过围墙。路过文学栏,一阵寒风吹来,项默缩了缩脖子,发现以前张贴过自己文章的地方已经贴上了别人的文章。好奇心驱使他停下来仔细看看。
文章写的是一段很凄美的校园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最后因为一个小小的误会而彼此错过。当看到最后一句时,项默的头“嗡”地一声就大了,满脑子跑着笑着的都是赵之琳的身影。
文章的最后一句写着:“当你的眼泪掉进红酒杯,我的幸福已夺眶而出。”
515132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中学高三(1)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