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和监督两大职能,促进民生,强化“六个西藏”建设。在促进富裕西藏建设方面,修订了水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审查批准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开展了“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在促进和谐西藏建设方面,对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执法检查。在促进幸福西藏建设方面,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