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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纸禁令乱纷纷
2007年12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宣布没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影视剧不能在视频网站发布。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上同时挂出公告。联合发布了一项“56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对视频网站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它要求视频网站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且还要有许可证。《规定》要求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视频网站还没发展起来之时,广电总局就曾独自颁发过颇受争议的“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互联网上的视频内容做了诸多规定,并要求外资不得进入互联网视频企业,但是最后执行起来不了了之。而自2006年始,视频业界也广泛流传着广电总局可能出台相关政策对视频播客加以监管的传闻。然而,传闻依旧只是传闻。
那么,这次的禁令,会不会又是一次“狼来了”呢?
视频网站欲断魂
在业界,200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视频元年。美国Google公司创造了以16亿美元收购YouTube的神话,在此推动下,国内视频网站开始大批上马。不到一年时间,国内的视频网站从30多家暴增到300多家,而2007年,更是飞速发展到400多家。
然而,这400多家视频网站中,几乎无一具有国资背景。土豆网、优酷网和我乐网等视频网站,以及提供网络电视服务的腾讯、PPlive和PPsteam。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内外风险投资介入的民营企业。一旦“56号令”真正执行起来,也就意味着,它们都将在2008年1月31日寿终正寝。所以,这次《规定》无疑是在国内网络视频界投下的一枚具有毁灭性杀伤力的定时炸弹。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丝毫国资背景的视频网站来说,1月31日以后,都处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2万多名网络视频从业者受到影响。而最先受到冲击的,是那些以播放色情、暴力和恶搞内容来吸引眼球的小网站,全都面临着消亡的危险。爆米花网副总裁李龙祥叹息说:“将有90%的淘汰率,真是残酷!”
投资界相关人士也表示:国资控股的规定,对风险投资来说是个打击。在国家的方向明确之前,估计不会有后续的资金进入该行业。IDG的一位合伙人则表示,“至少短时间内,投资入会采取观望态度。”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今,砸向中国视频网站领域的风险投资共有2亿美元,如果算上P2P等与视频有关的网站,风险投资的投入以20亿元人民币计。而网络视频作为一项新兴的“烧钱”产业,很多视频企业还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如果再失去了风投资金的支持,对于目前的大多数视频网站而言,几乎意味着死路一条。
“创业之后才会发现,实际中遇到的困难比自己所能想到的最糟糕的状况还要糟糕10倍。”这是酷六网CEO李善友的语录。如今看来,这语录确实道出了众多视频企业的辛酸。
美剧、恶搞何处寻
如果说电影和电视带给我们的是文化的熏陶和洗礼,那么同样作为视频方式播出的网络视频则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感受。
2006年初,胡戈制作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窜红。之后,五花八门的恶搞视频铺天盖地而来。从方言配音到电影剪辑,从影视作品里的人物到现实生活中的名人,恶搞的枪口甚至瞄准了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虽然也有“很黄很暴力”这种稍嫌过火的恶搞,但由此,我们看到了原创的力量、草根的力量,看到了幽默在民间的闪光。同时,也正是这种个人原创视频推动了网络视频的高速发展。
然而,“按56号令”中关于许可证的种种规定,视频网站连转播一个影视片花都必须要取得许可证。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网络视频影视部分与电视频道的重合,二者越来越同质化,网络视频最终成为网络版的电视台。
“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那是个美丽的世界。偏偏有人连梦都要给导演成同一个,这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IT评论人洪波如是说。网友们也纷纷在论坛里发牢骚:“视频网站国有了,以后上网就只能看新闻联播了。还上什么网啊?看电视算啦!”“接下来估计博客提供商和论坛网站也会出台一个规定,要国有资本才能运营!”
同时,“56号令”对于美剧迷和韩剧迷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身为美剧迷的周玲大发牢骚:“一年多了,我已经习惯在‘土豆’、‘酷六’等视频网站上同步收看《越狱》和《英雄》这些影视节目。而美剧每个季度才会出一次碟片,如果这个‘56号令’真的执行起来,以后看流行美剧可能要等上半年时间!”
视频网站该不该姓“国”
如果说网友们对“56号令”的关注在于那些关于许可证的条款,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他们在网上的娱乐,那么各大视频网站的当家人关注的则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政策。
视频网站究竟该不该姓“国”呢?
“其实《规定》的出台,不过是重申了两年前国务院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要求。”业内人士如是说。
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排斥了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资格,这种差别待遇是对它们的歧视,违反了物权法。
还有人认为,该规定对公民进行网络视听活动的限制,违反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而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制定这一规定,也不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不管这一规定是否合理,事实上,已经有视频企业开始为“收归国有”行动。早在2004年,为了应对“39号令”,风险投资人就曾想到办法,他们帮助创业者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再在中国内地建立一家壳公司,由壳公司在国内进行业务运作。“多一道中间环节,只是增加了成本。”
无论是不了了之的“39号令”,还是前路未卜的“56号令”,网站总是会为了生存不时打一些擦边球,想出些“新瓶装老酒”的小招。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大难不死,死里逃生
一切似乎都还有变数……
2008年1月31日,视频网站的“大限”之期。然而,并没有任何一家“非国有”视频网站关门歇业。
2月3日,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56号令”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对已有的视频网站“法外施恩”:《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所列的条件。
—直紧绷着弦的视频网站们终于松了口气。或许不仅仅是松了口气,而是暗自窃喜。因为这意味着,后来者要进入这个领域将面临更高的门槛和更大的风险,而几乎不会有哪个国有企业会进军这项“烧钱”的行业。那么“土豆们”则凭借手中握有的风险投资走得更远,甚至可以在这个领域里几家独大。
但也有人对土豆网等网站的发展并不看好:你可以重新登记,申请牌照,但不等于你想要就给你发牌照。相反,一些具有国资背景的视频网站具有天然的优势,比如各个电视台的网站,它们对视频服务也早有准备。而新浪和搜狐等门户网站也都已取得了网络视听许可证,并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央视签署下系列协议,寻得了与国有资本的合作。他们将在新的规定中游刃有余。
毫无疑问,2008年,网络视频将面临重新洗牌。究竟是“寡头”垄断还是各有所获呢?好戏才刚刚上演。
2007年12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宣布没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影视剧不能在视频网站发布。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上同时挂出公告。联合发布了一项“56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对视频网站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它要求视频网站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且还要有许可证。《规定》要求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事实上,早在2004年7月,视频网站还没发展起来之时,广电总局就曾独自颁发过颇受争议的“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互联网上的视频内容做了诸多规定,并要求外资不得进入互联网视频企业,但是最后执行起来不了了之。而自2006年始,视频业界也广泛流传着广电总局可能出台相关政策对视频播客加以监管的传闻。然而,传闻依旧只是传闻。
那么,这次的禁令,会不会又是一次“狼来了”呢?
视频网站欲断魂
在业界,200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视频元年。美国Google公司创造了以16亿美元收购YouTube的神话,在此推动下,国内视频网站开始大批上马。不到一年时间,国内的视频网站从30多家暴增到300多家,而2007年,更是飞速发展到400多家。
然而,这400多家视频网站中,几乎无一具有国资背景。土豆网、优酷网和我乐网等视频网站,以及提供网络电视服务的腾讯、PPlive和PPsteam。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内外风险投资介入的民营企业。一旦“56号令”真正执行起来,也就意味着,它们都将在2008年1月31日寿终正寝。所以,这次《规定》无疑是在国内网络视频界投下的一枚具有毁灭性杀伤力的定时炸弹。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丝毫国资背景的视频网站来说,1月31日以后,都处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2万多名网络视频从业者受到影响。而最先受到冲击的,是那些以播放色情、暴力和恶搞内容来吸引眼球的小网站,全都面临着消亡的危险。爆米花网副总裁李龙祥叹息说:“将有90%的淘汰率,真是残酷!”
投资界相关人士也表示:国资控股的规定,对风险投资来说是个打击。在国家的方向明确之前,估计不会有后续的资金进入该行业。IDG的一位合伙人则表示,“至少短时间内,投资入会采取观望态度。”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今,砸向中国视频网站领域的风险投资共有2亿美元,如果算上P2P等与视频有关的网站,风险投资的投入以20亿元人民币计。而网络视频作为一项新兴的“烧钱”产业,很多视频企业还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如果再失去了风投资金的支持,对于目前的大多数视频网站而言,几乎意味着死路一条。
“创业之后才会发现,实际中遇到的困难比自己所能想到的最糟糕的状况还要糟糕10倍。”这是酷六网CEO李善友的语录。如今看来,这语录确实道出了众多视频企业的辛酸。
美剧、恶搞何处寻
如果说电影和电视带给我们的是文化的熏陶和洗礼,那么同样作为视频方式播出的网络视频则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感受。
2006年初,胡戈制作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窜红。之后,五花八门的恶搞视频铺天盖地而来。从方言配音到电影剪辑,从影视作品里的人物到现实生活中的名人,恶搞的枪口甚至瞄准了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虽然也有“很黄很暴力”这种稍嫌过火的恶搞,但由此,我们看到了原创的力量、草根的力量,看到了幽默在民间的闪光。同时,也正是这种个人原创视频推动了网络视频的高速发展。
然而,“按56号令”中关于许可证的种种规定,视频网站连转播一个影视片花都必须要取得许可证。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网络视频影视部分与电视频道的重合,二者越来越同质化,网络视频最终成为网络版的电视台。
“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那是个美丽的世界。偏偏有人连梦都要给导演成同一个,这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IT评论人洪波如是说。网友们也纷纷在论坛里发牢骚:“视频网站国有了,以后上网就只能看新闻联播了。还上什么网啊?看电视算啦!”“接下来估计博客提供商和论坛网站也会出台一个规定,要国有资本才能运营!”
同时,“56号令”对于美剧迷和韩剧迷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身为美剧迷的周玲大发牢骚:“一年多了,我已经习惯在‘土豆’、‘酷六’等视频网站上同步收看《越狱》和《英雄》这些影视节目。而美剧每个季度才会出一次碟片,如果这个‘56号令’真的执行起来,以后看流行美剧可能要等上半年时间!”
视频网站该不该姓“国”
如果说网友们对“56号令”的关注在于那些关于许可证的条款,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他们在网上的娱乐,那么各大视频网站的当家人关注的则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政策。
视频网站究竟该不该姓“国”呢?
“其实《规定》的出台,不过是重申了两年前国务院关于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要求。”业内人士如是说。
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排斥了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资格,这种差别待遇是对它们的歧视,违反了物权法。
还有人认为,该规定对公民进行网络视听活动的限制,违反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而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制定这一规定,也不完全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不管这一规定是否合理,事实上,已经有视频企业开始为“收归国有”行动。早在2004年,为了应对“39号令”,风险投资人就曾想到办法,他们帮助创业者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再在中国内地建立一家壳公司,由壳公司在国内进行业务运作。“多一道中间环节,只是增加了成本。”
无论是不了了之的“39号令”,还是前路未卜的“56号令”,网站总是会为了生存不时打一些擦边球,想出些“新瓶装老酒”的小招。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大难不死,死里逃生
一切似乎都还有变数……
2008年1月31日,视频网站的“大限”之期。然而,并没有任何一家“非国有”视频网站关门歇业。
2月3日,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56号令”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对已有的视频网站“法外施恩”:《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所列的条件。
—直紧绷着弦的视频网站们终于松了口气。或许不仅仅是松了口气,而是暗自窃喜。因为这意味着,后来者要进入这个领域将面临更高的门槛和更大的风险,而几乎不会有哪个国有企业会进军这项“烧钱”的行业。那么“土豆们”则凭借手中握有的风险投资走得更远,甚至可以在这个领域里几家独大。
但也有人对土豆网等网站的发展并不看好:你可以重新登记,申请牌照,但不等于你想要就给你发牌照。相反,一些具有国资背景的视频网站具有天然的优势,比如各个电视台的网站,它们对视频服务也早有准备。而新浪和搜狐等门户网站也都已取得了网络视听许可证,并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央视签署下系列协议,寻得了与国有资本的合作。他们将在新的规定中游刃有余。
毫无疑问,2008年,网络视频将面临重新洗牌。究竟是“寡头”垄断还是各有所获呢?好戏才刚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