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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的专利法,为专利申请人设立了许多权利与义务,在申请程序与核准后随之而来的义务之一则是费用缴纳成本,包含申请、审查以及维护专利存在的年费等。若专利权后来被无效确定后能够在合理范围内将部分曾经缴纳的费用适当地返还于原权利人,则有利于使发明创造者更愿意将其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并积极地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从而推动科学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