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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发布,让广大新药研发机构和制药企业看到了SFDA加强药品审评改革的决心和态度,保护了他们开发新药和仿制药的热情。但企业也普遍认为,该《意见》原则性意见较多、内容较笼统、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可能存在因立场、利益不同而导致对政策的不同解读。应进一步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技术审评规范来保证实际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