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居制度,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未有分居的规定。建立我国的分居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建立我国分居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在对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分居制度作了立法研讨之后,论述了建立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在立法体例上,应建立英美法系的立法体例;在分居理由上,应将法定理由与事实理由相结合;在分居与离婚的关系上,则应分居制度与离婚制度并列;而分居形式上,为协议分居与诉讼分居并举,以及要顾及分居的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