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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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舌尖上的幸福


  这次回陕西,除了带着儿子,还有老婆与岳母。她们与儿子一样,都是地道的上海人。但是一下飞机,我还是不顾她们的感受,直接把她们拉到了一家饭馆。没有去钟楼边上的同盛祥百年老店,直接进了一家路边店,当然吃的东西还是一样——羊肉泡馍。坐下来之前,老婆犯了嘀咕,当然是嫌弃这样的小店,主要是害怕不干净。我与老婆各要一碗羊肉泡馍,岳母则要了一个水盆,也就是羊肉汤。吃完之后,我是等她们抱怨的,但是她们大汗淋漓吃完后,得到的却是赞不绝口。这可是从未见过的,上海人饮食习惯与北方人天地之差,何况羊汤泡馍这种四不像的食物,对她们来说无异于另类。我说,你们是不是因为太饿了?她们说,那羊汤纯厚,那羊肉也是量足,加上配着糖蒜,确实是吃得过瘾。
  从西安回塔尔坪的路上,她们不断咂着嘴,看样子她们的赞美是真诚的。这种认同感,让我十分开心。在上海的日子,由于饮食差异大,她们任何东西都喜欢放糖,而我则喜欢放盐,所以我们虽为一家人,由于味蕾的不同,幸福的感觉也就不同了,这么多年可以说,大家是有隔阂的。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有时候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舌尖之上的。于是我提议,在回来的时候,我还要带她们去喝羊汤,吃羊肉泡馍,但不是那家小店了,而是直接去西安中心的同盛祥。我的提议遭到了老婆与岳母的共同反对,他们认为这种百年老店,就是一块牌子,不可能有这么纯正的东西,所以要吃还得到那家小店。
  对于她们的要求,我是很赞同的。在坐飞机回上海的那天,我开着车绕了很远的路,几乎是找了几个小时,还真是把这家店给找到了,我们又各点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仍然离不开这几样。吃完之后,我说,是不是已经没有第一次的味道了?她们说,谁说的?还是这么好吃啊。她们说,在上海不爱吃羊肉,不爱吃这北方的东西,不是因为这些食物品种出了问题,真正的原因是原料变了,加工食物的人心变了,比如在上海喝的羊汤,简直就不是羊汤,是一碗加了调料的白开水而已。还有那些羊肉恐怕还是注水的,或者用激素喂养的,是吃不出羊味的。而在西安,羊是满山咩咩的羊,肉是现场宰杀的肉,汤是漂着一层油珠子的浓汤,就连那分量,也是沉甸甸的,一碗中足有四五块之多呢。
  离开故乡时,发生了几个有趣的现象:岳母一贯以江南大米为荣,竟然一改往日的态度,买了一袋十斤装的大米,意思是专供我儿子;还有一包糖蒜、一些核桃和天麻。这些东西确实是值得她们带回上海的。上海虽然什么都不缺,想买什么有什么。可惜的是,在上海买到的新米,它的新不是以收割时间来算的,而是以工厂包装时间为准的;特别是核桃与天麻这些农产品,你看着商场里摆着的核桃壳薄仁白,天麻金黄透亮,而且切了片,配了漂亮的包装袋,那多数都是硫黄处理过的。没有处理过的这些山货,就像没有精心装扮的农民一样,不会有这么亮丽的。
  不是我对城市有什么偏见,单从吃的角度来说,城市还是不如农村。可以总结出一个道理,无论从食物的颜色还是味道,离土地越远的地方,越不食人间烟火,就越偏离了原有的本色。

2.八十里外的庄稼


  在老家,我有两个姐姐,分别嫁到了塔尔坪左右。小姐比较近,就五里路的地方。大姐相对远一点,在三十里外的镇上。大姐家相对条件要好一些,十几年前就盖了红砖水泥房,几年前又换盖了三层的小洋楼,用上了自来水、热水器与电冰箱,生活基本是现代化,不但与城里没有什么差别,而且比城里还要宽敞很多。
  所以每次回家,都会把小姐一家以及父亲,全部接到镇上的大姐家里,一家人在大姐家团聚。开始的时候父亲与小姐都是有意见的,父亲的意见是说,回家一趟不在自己家里住一夜,算什么回家呢?他每次在我回家前,都会把床上的被褥浆洗干净,然后再抱到太阳下晒上几天。但毕竟都是土房子,加上深宅老院,显得特别阴暗,别说是老婆孩子不习惯,就是我这个在老房子里出生的人,每每躺到那张床上,听着窗外潇潇风声,忍受着老鼠叽叽歪歪的尖叫,就是勉强入睡了吧,也尽做一些年少时的噩梦,毕竟在这张床上去世的,已经有几个人了,起码就有哥哥与后妈。
  小姐的意见不太一样,有点怕我嫌弃她的意思。每次回家他们都想着各种各样的办法來招待我,哄我们高兴。除了杀鸡煮肉之外,就是想尽办法留我们住宿了。小姐为了能让我们住好,狠了狠心,把家里房子全部收拾了一遍,不但把墙全部用石灰泥得雪白,地板上也铺了青砖,专门辟出一间客房,添置了新的棉花被子。他们还怕我不满意,干脆跑到县上买了一台电视机,把天线拉到了后边的山梁上,才勉强可以收到两三个节目。这些东西都是专门为我回家预备的,因为平时把这间新房子空着,只有我一年到头回家的时候,才打开来用用,连那些比较要好的朋友或者亲戚,都是享受不上的。对此,我曾经提出过抗议,说自己一两年回家一次,用不着这样,他们可以自己住着。小姐却说,我们这些泥巴人,不把这些东西弄脏了?有一次,为了平衡两个姐姐家的关系,我带着老婆在小姐家住了一晚,她家的床仍是土炕式的,炕上虽然铺着新麦草与新被子,但是老婆睡一夜起来,整个身上起了大块大块红斑,又痛又痒,不知道是过敏了,还是被虫子咬了。从那次起,这种平衡就打破了,我们基本就不在她家住宿了,小姐一家为此耿耿于怀,大概意思是我偏心,嫌弃他们没有大姐家好。
  这次刚到西安,小姐就不断地打电话,问我到哪里了,我一会儿说到蓝田了,一会儿说到秦岭了,一会儿说到商州了。快到丹凤县城的时候,小姐让我从县城的老街过,她让小姐夫已经等在街上了。小姐家的闺女在县医院上班,他们一家就经常聚在县城里。这些情况我是十分清楚的,我以为小姐会与以往一样,会搭上我们的车一起去大姐家,在大姐家聚会。但是等我到了丹凤老街,小姐一家三口,笑眯眯地站在街上,把我们接到了巷子深处的一个小院落。老街可以称得上古香古色,青砖的小屋有着雕梁和画柱,在丹江河边蜿蜒着,有着江南水乡的味道。因为百年之前,陆路交通还不发达,这里是北通秦晋、南接襄汉的交通要道,是很重要的水旱码头,全国著名的船帮会馆与马帮会馆,就在这条老街上。进入的这个院落,也十分清幽,两扇黑漆大门里,种了一株合掌粗的葡萄。这葡萄自然是法国品种的,因为丹凤有一个古老的葡萄酒厂,大概将近一百二十年了,是当年法国人建的,为了酿酒,在周边又配套建起了法国式的葡萄园。这株葡萄树,顺着围墙一直爬到了两层楼的屋顶,把整个院落一下子装扮成了一个美丽的别墅。   小姐指了指两间房子,与两张铺得绵软的床铺说,都是新晒过的,你们就在这里住一夜吧。我很吃惊小姐一家的变化。他们原来一家世世代代住在村里,离县城八十里路,要翻几个大岭,而且十分狭窄,大门几乎顶着山的,村子里连个小卖铺都没有,买油盐也得去十几里外。我说,你们终于在县城买房子了?小姐不语,小姐夫说,哪里呀,我们租的,一月两百三十块钱,是不是很便宜?我说,当然便宜了,这么大个房子放在上海的话,起码需要三千多块吧。小姐与小姐夫听了,就十分满意,以为我们自然在这里住一夜了。不想,我又问,你们住到县城,老家的地不种了吗?在县城靠什么营生?小姐夫说,地当然要种了,我们刚刚不是从山里收完小豆回来吗?现在路修好了,骑着摩托车很方便的。我说,骑着摩托跑八十里路去种庄稼?这样的话住在城里有什么意义呢?小姐夫说,哎呀,要什么意义啊,孩子在县上工作,我们在这里给孩子做做饭,而且县城也热闹一些吧。
  我一下子理解了他们的意图。其实他们在山里种庄稼,世世代代都在种庄稼,意义又在什么地方呢?如今在县城,虽然房子是租的,种地要跑八十里路,但是一家起码可以住一起,有了天伦之乐,农闲时还可以到街上转转,过年过节还可以看看灯听听戏,这些生活在山里是没有办法享受到的。在小姐的出租屋里,我看到了一台电视和一台电脑,可以收看几十个电视节目,可以上网聊天与玩游戏,这在山里是万万没有的。另外,凭什么我可以跑到上海,他们就不可以跑到县城呢?
  我很想在这么美丽的小城留宿一夜,听听丹江缓潺的流水声,顺着老街感觉一下当年那种兴盛。但是儿子在陌生的环境里实在太闹了,所以只好告别了小姐一家,继续驱车向大姐家赶去。来到大姐家,大姐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你们没在县城小姐家过夜?真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住在县城没有一分地,房子又不是自己买的,那算一个家吗?每次听他们这么说,我都只是笑笑,表示十分理解。但是因为没有在小姐家留宿,小姐一家好像有些生气了,甚至为这些还吵过架了。小姐夫给我发了几个短信说,对不起,我们没有头脑,但是老家庄稼肯定会好好种的,我现在就回山里种庄稼去。我听了这些话,觉得十分心酸,赶紧打电话跟小姐夫说,我们没有生气,你们在县城的家也非常好。
  在离开塔尔坪时,我还是提前赶到了县城,赶到了小姐家。小姐已经准备了蒸洋芋和煮扁豆,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爱吃的,她是有意为我准备的。我十分开心地吃了两大碗。但是老婆与岳母不太习惯,就没有动筷子。我感到十分为难,于是问,县城里有没有地方喝羊肉汤?你们请我们去喝一碗羊肉汤吧。可惜的是,小姐在县城已经住了一年时间,看上去从来没舍得到街上下过馆子,这个县城遍地都是卖羊肉汤的小饭馆与路边店,她竟然一无所知。

3.那些虚假的街市


  大姐家住在峦庄镇,离县城有九十里路,需要翻越两座大山。大山高到什么程度,用气温是可以量化的,在县城气温是24度,到了山顶上气温却只有16度了,相差了整整8度。老婆说是出现了耳鸣,明显感觉到了海拔的上升。山高,公路自然就弯曲了,全是“回”字形的盘山公路,几乎在悬崖上走钢丝,是十分吓人的,儿子与岳母很快就被晃晕了,岳母出现了晕车症状,而儿子则哇哇乱叫。就是最为开阔平坦的地方,前山抵着后山,中间只有溪流湍急,沿途人烟是稀少的。加上这几年出现了进城大潮,这些艰苦地方的居民基本迁移了,就显得更加荒凉了。
  当翻过第一座大山之后,有一片大峡谷,溪流形成了一个个小瀑布,瀑布冲击出了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水潭。小时候,我扛着木头经过的时候,父亲给我讲过一个潭子的传说。大意是,这个潭子下边是一个宫殿,里边住着龙王爷一家,方圆有谁家过红白喜事,只要在潭子边烧一炷香,磕几个响头,就会从潭子里浮上来几桌酒席。父亲讲故事时,我正饿得头昏眼花,于是立即跪地磕头,但是潭子中除了泛着白色浪花之外,并没有任何动静。我对父亲说,骗人的吧?父亲笑着说,原来很灵的,后来炸山修路,把许多山石填入了潭子之中,所以就不灵了。我说,为什么呢?父亲说,恐怕是潭子被填浅了,龙王爷住不下了,人家就搬走了吧。
  还没有绕出这个峡谷,只见那潭子边上,沿着盘山公路出现了两排房子,全是首尾相连的小洋楼,是依着江南水乡的样子建的,飞檐斗拱,清水白墙,门牌上雕着龙凤,门楼上挂着灯笼。正好夕阳西下之时,在暮色之中突然见之,我以为是个幻觉,或者是天上的街市。驱车从街上穿过,发现一个个院子里,正在摊晒着黄豆,门楣上挂着一串串的玉米棒子,还有三五个老爷爷坐在门槛上吸烟,我才相信这是真实的。
  后来大姐夫向我介绍说,这是政府统一修建的,就是所谓的城镇化,把山沟沟里的农民,全部集中起来,建成了这么一个街市。地是不要钱的,建房政府补贴一半,农民自己拿一半。我说,房子很好,只是有人住吗?大姐夫说,都是空的,年轻人外出了,没有空的也住着一些老人。后来,沿途又看到了几个这样的“街市”,可惜的是基本冷冷清清,没有任何商业,连一个小饭馆、小旅馆都没有,除了房子连成街市的样子,其实是虚假的街市。原来的农民散居在沟沟岔岔里,是因为那些赖以生存的土地,散落在沟沟岔岔,他们之所以祖祖辈辈隐居其中,那是有道理的,为了方便收收种种。如今把大家全部集中到一起,好像是形成了街市,官方的说法是城镇,但是这样的城镇有什么意义呢?听大姐夫说,好多农民为了不荒掉土地,如今都有两个家。每到春种秋收两季,他们会回到沟沟岔岔的那个家,住下来种地,等农闲的时候再回到城镇里的另一个家,晒晒太阳。
  這就是所谓的新农村,这就是所谓的城镇化。我感觉城镇化,不应该只有楼房,只有一条街道。这是形似,想做到神似,就应该有实质内容来支撑,这实质的内容就是城镇生活,在城镇生活里,应该有商品的交换,有丰富的娱乐节目,有彼此间的交流与沟通。在暮色中穿过,我从后视镜里,回头再看那些陷入巨大阴影中的城池,那种死寂让我觉得不是给人住的,倒有点像一座坟墓一般,更加衬托出了农村的荒凉。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在建这些豪华楼房时,用的不再是原来的青砖绿瓦了,而用上了钢筋水泥。加上要保证街道的宽度,为了开山取石,两边的山被开挖得七零八落。特别是这些小城镇建设,配套设施并不齐全,比如说原来用的茅坑,可以把大小便及生活垃圾,全部积攒在一起作为农家肥。如今楼房配的,全是现代化的厕所与厨房,这些厕所与厨房同样设了下水管道,不过与真正城市里的管道是不一样的,城市里的管道统一布局,全部流向了一个地方,然后进行集中处理。但是这些城镇建设中,是没有集中排污管道的,每家每户的排水管道的出口,就在房子背后,大小便与生活废水,全部直接排到溪水之中了,使得一条原本干干净净的清泉,如今变成一条臭不可闻的小河沟。   大姐夫家如今从大宅院里,同样搬到了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道。那天我带着老婆孩子到街道背后的小河里戏水,这条河是武关河的上游,河里有娃娃鱼与野生鳖等珍稀动物。小河有一尺多深,一丈来宽,是由周边各条山沟沟里的山泉汇聚而成的,河水原来是清清亮亮的,小时候我们都直接饮用,十分甘甜可口。但是当我们戏水时,有几个人就劝我说,玩水可以,千万不能喝水了。再问原因,他们一致的说法是,这条河脏。有几个妇女,只在这条河里洗衣服,问他们平时吃水洗菜怎么办,她们告诉我说,饮用的水是从山头上接下来的,洗菜如今只能进山了,找那些没有被污染的小溪。
  唉,真是可惜了一条自然的小河。这条小河向下流去,先进入武关河,再进入丹江,再进入汉江,一路下去就进入长江了。民间有一种说法,水走百步为净,我不知道有没有道理,不知道这条小河会不会一路流下去,会不会把我们整条母亲河都给弄脏了。

4.父亲的脚与月亮是相似的


  每次回乡,我都会陪父亲睡觉,我不知道除了陪他睡觉,还能为他做点什么。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共同的话题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大眼瞪着小眼,彼此心事重重地望着对方。只有陪父亲睡觉,恐怕才是最深入的交流了。
  第一晚陪父亲睡觉,父亲给我讲了好多话,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他说,叔叔去世后,院子真的空了,自己在空院子里栽了一棵核桃树,不想邻居家就反对了,硬把树苗子给拔掉了,双方还吵架了;说到妈妈坟前的那块地,我一个表哥出一百块钱,想拿去做菜园子,他舍不得,双方就闹翻了;说到家里的几亩地,给小姐夫种了,但是他们住在县城里,地里荒草连天的,根本不像种地的料子,现在都秋后了,黄豆还晾在地里没有收。
  种核桃树,还是我的提议,父亲一直担心自己百年之后,塔尔坪的家当就成了别人的,于是我让他种核桃树,说是核桃树长大了,别人是占不去的。父亲很同意我的说法,就把房前屋后全部栽了核桃树,他把自己身后的家全部寄托在了核桃树上了。家里的地让给别人种,这是父亲自己的主意,因为父亲连走路都很吃力,哪有力气种庄稼呢?而且现在种一亩地,化肥农药用下来,如果把工夫也算上,几乎是亏本的。
  父亲说什么,我都劝说他,看开一点,这么大年纪了,还计较那些干什么呢?我还举了叔叔的例子,他那么凶狠地与你争,如今他一去世,不全都是你的了?你哪天去世了,这些也自然就是别人的了。话题又引到了塔尔坪。我说,我最担心的,是他一个人过日子,没有一个照顾的人。父亲说,吃饭是最大的难题,一个人,一顿就一碗饭,做多了,吃不完,下顿吃就坏了。我说,不如给你请个人做饭吧?父亲说,请人一月六百块,就三顿饭人家还不愿意,现在的人刁得很。我说,你就不能找个伴?像后妈一样的伴?我两个姨娘呢?接一个回来不行吗?父亲说,小姨娘前半年已经死了,得胃癌死了。我才知道小姨娘死了的消息,小姨娘与家里人赌气嫁到了河南灵宝,生活十分艰苦,临死前一直想陕西的家,让大家去见最后一面,几个人还没有约好去河南,不想她已经断气了。父亲说,把你二姨娘接来,你真的愿意吗?我说,怎么不愿意?这是好事情啊。父亲说,她坐不了车,哪天有空,先去看看她再说吧。随后几天,我一直盯着二姨娘的事情,父亲说等空了,就坐班车去。这事情被大姐知道了,大姐说,二姨娘连床都爬不起来,自己都照顾不了,哪能照顾得了父亲?我有点生气地说,你们怎么不替爹想想?他们只要高兴在一起,谁照顾谁有什么关系呢?起码有个人说说话吧?我听说,二姨娘的病情确实十分严重,根本照顾不了父亲,但是父亲难道仅仅是需要一个照顾他的人吗?二姨在我们心中,她不仅仅是父母这一辈唯一一个亲人了,而且她还是母亲的亲妹妹,这跟母亲有什么差别呢?我想,如果母亲还活着,恐怕日子才会好过得多,父亲才能真正过上一个安然的晚年吧?
  第二天晚上,父亲的话少了,他睡得十分踏实,我无论起床看书,还是外出赏月,弄出再大的动静,都没有干扰到他。在他打呼噜时,我是踏实的;如果没有呼噜,我就十分担心,担心他还有没有呼吸,还有没有生命的体征。回峦庄镇前,是下过很长一阵子秋雨的,回到峦庄镇后正好天晴了,而且又碰到了农历八月中旬。我抱着父亲的一双脚,看着窗外徐徐升起的明月,心情是十分复杂的。父亲的脚彻夜都是冰冷的,而天上的月亮一直也是冰冷的,它们在我的面前是多么相似啊。天上的月亮宛如父亲的脚,父亲的脚又宛如秋后的月亮。半夜,月亮升到山头时,照得整个小镇如白天一样,恍惚中像是城市的午夜,街灯仍然没有熄灭一般透明。我悄悄披衣起身,站在三层楼顶,看着寂静的大山,看着缓缓流动的小河,看着洒在庄稼地上的月光,我感觉时光果真停止了,或者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生命存在,只有自然,只有宿命。
  我拿出手机与照相机,希望拍下那厚厚的月光,或者是月光下的树影,但是月光就是月光,它与阳光与灯光是彻底不同的,阳光与灯光是可以反射的,照相机的成像原理才会有效。但是月光是拍不出来的,无论我用什么格式,都是拍不出来的。我突然领悟,月光其实不是光,仍然是黑暗,或者說掺进了太多的黑暗,像面粉里掺进了太多的水一般,是烙不出大饼的。月光从窗口照进来,洒在父亲的身上,丝毫没有打扰到父亲,反而已经融入了父亲,让我感觉父亲与月光格外相似了,甚至他就是一摊凝结的月光。父亲年轻时,充满了活力与生命力,闪耀着火热的光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生命之光里渗出太多的苦难和黑暗,慢慢就转化成了死亡之光。死亡之光就是月光,同样是没有反光的,是无法复活与再生的,只能自我流逝。
  山里的秋天,温差是十分大的,白天有太阳的时候是24度,晚上就降到了十多度了。父亲肩膀裸露在外边,他却浑然不知,在一个人睡觉的日子里,没有第二双眼睛发现他的冷。一个人的冷暖,除了自己的感知,再不被第二个人发现,就是说一个人的身边,如果只有自己的眼睛,只有审视自己内心的眼睛,那么这双眼睛一旦闭上了,整个世界就为之关闭,这才是真正的孤独。我替父亲掖了掖被子,尽量把自己的身体靠近他的身体,把他的脚尽量揽在自己的怀里。整整一夜,我没有暖热父亲的脚,当然那轮月亮还是冷的,照样没有生出一丝反光。   陪父亲睡觉的那几天,我还发现父亲的穿着十分特别,最贴身处穿着夏天的T恤,是藏蓝色镶了红边的,睡觉也没有脱下来;中间是一件秋天的衬衣,方格子的长袖;再外边是一件黑呢子大衣,只有冬天才用得着。父亲的这种混搭,别人是看不出什么名堂的,但是我一眼就看明白了。老婆说,爹穿的衣服怎么那么眼熟?我说,这都是我淘汰的旧衣服呀。在上海,每次老婆要抛弃一些旧衣服时,都遭到了我的极力反对,要带回家给父亲。但是老婆说,人家哪能看得上?应该给父亲买新的。有次父亲到上海,我就搜腾出几件旧衣服给了父亲。那件T恤与那件衬衣,是我穿剩下的名牌,那件黑呢子大衣是岳父的遗物,这三件衣服在父亲的眼里,应该是最好最美的衣服了。所以为了迎接我,他不顾春夏秋冬,把几件统统地裹在身上了。也难怪,平时他穿得再好,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有谁会去欣赏呢?恐怕给自己图个好心情的想法也没有了吧?

5.专供儿子的大米


  这次回乡,给大姐家带来很大的负担,大姐不但有个孙女要照看,而且大姐在家里刚刚摔了一跤,把盆骨给摔碎了,在医院里动过大手术,还没有彻底恢复,两腿几乎是站立不稳的。但弟弟带着一家回来,大姐一家是十分高兴的。大姐整天跛着脚,天不亮就在厨房里忙着,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吃好。早晨一人一大碗核桃浆,一堆的馒头与包子,一锅黄亮黄亮的玉米糊。还会炒几个菜,有新鲜的青菜,有正宗的腊肉;中午除了炒菜,是一大锅排骨汤,还有土豆焖扁豆,扁豆是刚刚采摘的,全是嫩生生的,还煮了手工饺子,与一锅大米饭;晚饭是糊汤或者稀饭,再炒一个粉丝和鸡蛋,然后再烙一个大锅盔。几天下来,有汤有水,有米有面,总是十分丰富,不但大人吃得满嘴流油,就连孩子们也吃得十分舒服,仅仅几天时间一下子体重长了一公斤。关键是一日三餐丰富得让老婆这些城市人,连连发出感叹说,农村真好啊!
  我说,看上去天天过年似的,其实农村真比城市好吗?这只是大姐给我们造成的假象而已。因为平时他们吃的喝的,基本还是清淡而单调的,最多一盆子酸菜,一锅红薯糊汤,中午时再加一个锅盔罢了。特别到农忙时节,收收种种的,人已经累趴下了,哪有精神再准备这些饭菜呢?还有,随着农村的城市化,种庄稼与生活已经分开了。原来是自己种自己吃,如今种的东西都会卖掉,然后到吃的时候再去购买,也就是说大姐吃的东西,无论是西红柿、洋葱和大肉,全都是在市场上买回来的。
  我的这个说法,很快得到了岳母的证实。有天早上她像在上海一样,带着孩子去了一趟菜市场,除了提了几斤水果之外,还提了一大堆排骨。岳母惊呼着说,真是太奇怪了,在上海大肉没有排骨贵,排骨要二十多块钱一斤,还得提前预订的,但是这里不一样,大肉很贵,而那么好的排骨竟然只要四块钱一斤!在岳母的提议下,从那天起我们天天早上、中午都会熬一锅亮生生的排骨汤。老婆几乎每顿都得喝上两大碗,一边喝一边说,在上海不吃肉,原因不在自己身上,问题是出在肉身上了。这是城市与农村的差别了。这种差别恐怕一年两年是无法改变的,哪怕农村看上去已经是城市了,他们的价值观就像对待一头猪一样,城市人永远都是喜欢排骨的,而农村人还是喜欢实实在在的大肉,毕竟大肉是可以吞下去的,而排骨呢?除了喝汤,还是要扔掉喂狗的,甚至连狗也咬不动看不上吧?
  说到吃肉,为了让老婆体会一下农村的肉,我们决定进山去买一只散养鸡,于是跑了几十里,在一个山沟沟的玉米地里,鸡飞狗跳地捉了一只乌鸡,不到两斤重,花了一百零五块钱。大姐夫提到河里杀了,然后交给了岳母,用上海的方法,放了花椒与大茴,还放了葱与姜,熬了一锅鸡汤。这农村和城市相结合的办法,确实做出了一顿十分难得的美味。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在上海一直都是大便不顺,小便污黄,时时还会伴发胃痛。自从吃了家乡的饭,喝了家乡的水,吹了家乡的风,我的肠胃一下子顺了,整个经络像是一下子被打通了,不但大小便顺畅了,几乎是稀里哗啦,而且整个人也神清气爽。老婆归结于这里的东西自然环保,我则把它归结于水土。我在这片水土中出生,又在这片水土中成长发育,我的血液与身体存储了这片水土的记忆,能够识别这片水土一滴水一丝光的密码。这恐怕是故乡的又一层含义了。出门在外吃的穿的,好像并不比故乡差多少,为何心里一直感觉不对头,身体感觉不怎么协调,这就是服不服水土的原因吧。
  在上海时,老婆总在不停地更换大米,要么嫌江南的大米太软,要么嫌东北的大米太硬,有时候还觉得有一股子霉味,是陈年的。老婆对大米似乎很敏感,于是在离开峦庄镇时,父亲装了核桃、木耳与茱萸,小姐夫专门从树上摘了两袋子野枣,大姐夫给提了香菇、板栗,这些老婆统统都没有带,而是对我说,想买二十斤大米回上海。这个想法,在我看来是离奇的,因为峦庄是山区并非水乡,是不产水稻的,这里吃的大米依然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说不定就是江南或者是东北运来的。但是老婆难得喜欢,大姐夫就在鎮上的小卖铺,花四十块钱给我们买了一袋子大米。
  老婆说,这些大米很珍贵,只能专供葫芦娃,给葫芦娃煮粥。我笑了笑,心里十分得意,她对这些大米的喜欢,就是对农村的喜欢,也就是对我故乡的认可,原来在吃饭当中的磕磕碰碰、不愉快全部消失了。让一个地地道道的上海人,能够低眉顺眼地认可农村,这是多么不容易啊。
  有一阵子,我对城市化产生过恐惧,大山里的人向镇上迁移,镇上的人向县上迁移,县上的人向市里迁移,我曾经武断过,再过几代人,农村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但是现在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哪怕这里没有一个我的亲人,但总会有别人的亲人住在这里,只要这里的生活还有让人依恋之处,还有可以让城市认可的地方,那么它就永远会存在下去。离开峦庄镇时,正是早饭时刻,我看着大姐家屋顶上的烟囱,还在飘着袅袅的炊烟,似乎像一个人温暖的呼吸。
  只要炊烟不灭,就能证明这片土地还活着,证明这个偏僻的小镇还活着,证明我的故乡还是富有生机的。
  (标题书法: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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