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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集体合同制度,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职工集体维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从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试图寻找解决的途径,以期对今后集体合同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工会组织 集体合同制度
0 引言
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能够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但是,集体合同制度在推行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o
1 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1 集体合同的实际主体缺失《劳动法》第33条、《工会法》第20条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而非工会,工会只是职工的代表,经过法律授权和遵从本身的职责,享有和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中,一些工会并未真正认识和摆正自己在集体合同中的法律地位,颠倒了主体和代表的关系,出现职工对集体合同毫不知情,工会自己确定协商代表和协商内容,自己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也不向全体职工公布的情况。这种主体的错位为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埋下根本性隐患o
1.2 集体合同形式化现象严重在实践中,集体合同制度流于形式,具体表现在订立的集体合同存在:完成任务指标多,出现职工自身需要少:集体合同条款虚的多,实的少;集体合同的内容从法律法规规章中摘抄的多,反映企业和工会谈判成果的少,知道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多,知道进行了集体谈判的少:集体合同生效的多,向全体职工公布的少。这导致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对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利益实现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1.3 签约、履约不平衡在外资企业、大的私营企业以及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中签约履约质量比较好,但在小型的私营企业以及亏损的国有企业中签约履约质量比较差,只满足于企业能过得去,不出事就行。
2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探析
2.1 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足集体合同制度经过各级工会的大力宣传,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对签订集体合同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这种认识还远远没有到位,从而导致:有些企业认为签订集体合同是往自己脖子上套枷锁,束缚自己的手脚,给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带来阻力:一些职工法制观念淡薄,只关心自己会不会下岗,工资能不能兑现,不积极签订。这种认知的缺失是影响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首要问题。
2.2 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原动力缺乏从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看,各国是以自下而上的形式作为签订集体合同的推进方式。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行行。这种自上而下的指标分派、文件下达、限期达标的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集体合同制度不是源于职工的需求,而是为完成上级的指标和任务,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哄而上和形式主义。这样使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原动力不足,职工的力量不能充分调动起来。
2.3 集体合同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现有集体合同制度的一大缺陷正是在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律条款缺乏刚性规定,留有选择余地,从而为企业拒绝签订集体合同留下空隙,势必对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造成困难。二是相关法律之间口径不同,缺乏一致性。法律之间的不统一,给实际操作中,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代表各执己见,负有督促职责的工会更是左右为难,形式上签订了集体合同,但仍然存在着隐患。
2.4 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理论研究不够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及职工代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如经济学、心理学以及谈判技巧。而我国大多数企业和相关人员,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层理论研究不充分,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还存在着业务能力不精,表达能力不强和协商过程简单等弱点,这将影Ⅱ自集体合同制度的深入推行。
2.5 对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监督不到位目前,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大部分都成立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组并没有履行督查的职责,有的企业监督检查组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3 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对策思考
3.1 提高对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规范和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必须充分理解和认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党政工各级组织应把搞好集体合同制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把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宣传学习,夯实职工基础,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平等协商氛围,规范、有序的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3.2 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确保集体合同的公正性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协议。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签订合同所涉及的大量问题,要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双方只有在平等协商中达成共识,集体合同才能顺利签订并实施。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平等协商工作。搞好协商代表的推荐,协商班子中要吸收有关专家或专门人才,发挥协商班子的整体作用。参加协商的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当熟悉情况,掌握政策,做到思想有准备,手中有材料,协商有依据,谈判有信心,协商商到点子上,说话说到关键处。
3.3 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从宏观上讲,就是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集体合同制度得以推行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做到有法可依,这要求各类法律法规条文不能相互矛盾,形成配套,对同一行为要有统一口径。工会应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反映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提请人大修改有关的法律条文,使工会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时更有权威性。
3.4 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综合素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工会的维权任务更重了,工会干部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知识领域和工作水平上,要从“福利型工会”向“维权型工会”转型。各级工会应以岗位业务培训为基础、专业知识培训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地帮助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提高协商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克服畏难情绪,加强学习、掌握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在协商谈判中的底气,掌握主动权,使协商谈判“谈”在关键处,“商”在点子上。
3.5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合同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生效后,,突出问题是保证集体合同全面履行。通过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坚持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等办法,推动集体合同的落实。首先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应按照代表人数对等的原则成立集体合同联合监督检查机构,每年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查。其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各企业职代会每年都应对所担负的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一到两次专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工会,以促进集体合同各项条款的落实。第三应加强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根据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保障一线职工后勤生活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监督,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参考文献:
[1]<集体合同法律问题研究)李文军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
[2]《推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张润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3年
关键词:工会组织 集体合同制度
0 引言
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会参与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能够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但是,集体合同制度在推行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o
1 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1 集体合同的实际主体缺失《劳动法》第33条、《工会法》第20条都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而非工会,工会只是职工的代表,经过法律授权和遵从本身的职责,享有和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中,一些工会并未真正认识和摆正自己在集体合同中的法律地位,颠倒了主体和代表的关系,出现职工对集体合同毫不知情,工会自己确定协商代表和协商内容,自己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也不向全体职工公布的情况。这种主体的错位为集体合同的全面履行埋下根本性隐患o
1.2 集体合同形式化现象严重在实践中,集体合同制度流于形式,具体表现在订立的集体合同存在:完成任务指标多,出现职工自身需要少:集体合同条款虚的多,实的少;集体合同的内容从法律法规规章中摘抄的多,反映企业和工会谈判成果的少,知道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多,知道进行了集体谈判的少:集体合同生效的多,向全体职工公布的少。这导致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对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利益实现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1.3 签约、履约不平衡在外资企业、大的私营企业以及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中签约履约质量比较好,但在小型的私营企业以及亏损的国有企业中签约履约质量比较差,只满足于企业能过得去,不出事就行。
2 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探析
2.1 对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足集体合同制度经过各级工会的大力宣传,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对签订集体合同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这种认识还远远没有到位,从而导致:有些企业认为签订集体合同是往自己脖子上套枷锁,束缚自己的手脚,给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带来阻力:一些职工法制观念淡薄,只关心自己会不会下岗,工资能不能兑现,不积极签订。这种认知的缺失是影响集体合同制度推行的首要问题。
2.2 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原动力缺乏从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看,各国是以自下而上的形式作为签订集体合同的推进方式。而我国集体合同制度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行行。这种自上而下的指标分派、文件下达、限期达标的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集体合同制度不是源于职工的需求,而是为完成上级的指标和任务,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哄而上和形式主义。这样使集体合同制度推行中原动力不足,职工的力量不能充分调动起来。
2.3 集体合同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现有集体合同制度的一大缺陷正是在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法律条款缺乏刚性规定,留有选择余地,从而为企业拒绝签订集体合同留下空隙,势必对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造成困难。二是相关法律之间口径不同,缺乏一致性。法律之间的不统一,给实际操作中,企业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代表各执己见,负有督促职责的工会更是左右为难,形式上签订了集体合同,但仍然存在着隐患。
2.4 对集体合同制度的理论研究不够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及职工代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如经济学、心理学以及谈判技巧。而我国大多数企业和相关人员,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层理论研究不充分,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还存在着业务能力不精,表达能力不强和协商过程简单等弱点,这将影Ⅱ自集体合同制度的深入推行。
2.5 对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监督不到位目前,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大部分都成立了集体合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组并没有履行督查的职责,有的企业监督检查组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3 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对策思考
3.1 提高对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集体合同制度是一项规范和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必须充分理解和认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党政工各级组织应把搞好集体合同制度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把这一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宣传学习,夯实职工基础,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平等协商氛围,规范、有序的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3.2 健全平等协商机制,确保集体合同的公正性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协议。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签订合同所涉及的大量问题,要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双方只有在平等协商中达成共识,集体合同才能顺利签订并实施。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平等协商工作。搞好协商代表的推荐,协商班子中要吸收有关专家或专门人才,发挥协商班子的整体作用。参加协商的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当熟悉情况,掌握政策,做到思想有准备,手中有材料,协商有依据,谈判有信心,协商商到点子上,说话说到关键处。
3.3 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从宏观上讲,就是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集体合同制度得以推行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做到有法可依,这要求各类法律法规条文不能相互矛盾,形成配套,对同一行为要有统一口径。工会应通过合法途径逐级反映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提请人大修改有关的法律条文,使工会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时更有权威性。
3.4 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综合素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工会的维权任务更重了,工会干部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知识领域和工作水平上,要从“福利型工会”向“维权型工会”转型。各级工会应以岗位业务培训为基础、专业知识培训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地帮助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提高协商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应克服畏难情绪,加强学习、掌握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在协商谈判中的底气,掌握主动权,使协商谈判“谈”在关键处,“商”在点子上。
3.5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合同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生效后,,突出问题是保证集体合同全面履行。通过建立完善检查制度,坚持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等办法,推动集体合同的落实。首先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应按照代表人数对等的原则成立集体合同联合监督检查机构,每年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查。其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各企业职代会每年都应对所担负的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一到两次专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工会,以促进集体合同各项条款的落实。第三应加强日常性的监督检查。根据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保障一线职工后勤生活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监督,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参考文献:
[1]<集体合同法律问题研究)李文军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
[2]《推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张润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