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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事法律援助与公民的日常生活直接相关,对每位公民的人权保障起到重要作用,是法律援助制度中的组成部分。很多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对公民人权的保障,不断加强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民事法律援助显然很不完善,需要在制度等方面加以改善。本文主要阐述了民事法律援助地位的重要性,提出我国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给予一些完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民事法律援助;问题;对策
法律援助制度是针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司法援助救济制度,目前这种制度已经在世界各国得到确立,其核心理念體现在对全体公民实现平等的司法保障,不存在社会地位高低与经济地位高低的区别。针对公民应该享有的自由权、生命权以及财产权等丰富内涵,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包括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以及行政法律援助,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各种司法救济,使公民基本人员的司法保障得到了真正的实现。但是,从现阶段民事法律援助在各国的实行状况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深入谈一谈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对策。
一、民事法律援助地位的重要性
民事法律援助主要指对弱势群体提供的一些民事法律援助,属于一种非营利性行为。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保障具有决定性作用
民事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法律援助的下属概念,与刑事法律援助一样,目的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为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但是民事法律援助与刑事法律援助相比较,在保障公民人权上具有更大的决定性意义,这种情况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公民生存权与民事法律的关系更为密切。刑式案件只是众多人之中非常少的人会涉及到的,而在这群人中,没有经济条件获得律师辩护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说,刑事法律援助可以保障的人权是非常有限的。相应的,民事法律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甚至涵盖了社会生活中的每个方面,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生活,所以与刑事诉讼相比,民事纷争与公民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如果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于在他们身上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能为力的时候,民事法律援助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对于社会安全性与稳定性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因为民事案件会涉及公民的基本生活,同时有很多弱势群体的民事纷争是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这样就在社会中积累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会有很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威胁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公民只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才可以避免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三)民事法律对于程序的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社会交往无比复杂的今天,不断产生大量的民事案件,处理这些案件的程序能否保证其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民事诉讼与其它诉讼的制度与机制不同,公民占有资源的多少对民事诉讼起到了相应的限制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如果将民事纷争诉诸到法院,通常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原告方向法院交付一些诉讼费用,这时候经济条件直接决定了是不是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审判程序,如果诉讼费用不能及时交纳,审判程序就无法进行。二是民事诉讼中因为原告与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诉讼程序中经常会通过“对抗式”的方式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随着各自观点的展开加深对案情的了解,所以双方就会尽自己力量聘请辩论技巧高超的、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为自己辩论,这些因素都不可避免的与公民的经济条件挂钩,因为需要公民来支付律师和相关费用,从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在经济上处于劣势地位的公民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是很难获得公正的程序保障的。
二、我国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事法律援助立法不完善
首先,我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层次比较低。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计是以宪法权利的实现为基础的,因此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具有一定的宪法保障力,通过法律保证其顺利实施。目前实行的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层次比较低。其次,我国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比较小。在《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了民事法律援助主要包括这几类:①追索抚育费、赡养费的相关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相关案件;③工伤的相关案件。上述这些案件的援助范围与实际发生的民事纠纷相比范围比较小。第三,我国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尚未与国际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接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加入到一些国际公约中,但是实际上并未实现与国际的真正接轨。
(二)因为缺乏资金保障阻碍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我国民事援助在经费来源上遇到了“瓶颈”。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稳定的财政支持。其次,我国民事援助案件办理的质量并不高。因为经费短缺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使法律援助工作的展开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对办案质量形成直接的影响,不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使法律援助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因为法律援助体系不健全导致很多问题发生
首先,政府的职责落实的不到位。很多政府人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不到位,使政府的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其次,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激励不到位。因为受到资金等因素的限制,对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资金有限,从事这一事业的律师数量逐渐减少。第三,难以使办案质量得到保证。因为管理手段不健全,很多案件的办案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关于完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通过媒体等途径扩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人们对民事法律援助认识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作为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法律援助直接面对群众,尤其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所以应该对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充分的利用,通过法律咨询以及送法下乡等途径逐渐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群众,让那些想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人知道怎样利用法律,怎样通过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通过提高立法层次等方式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首先,应该使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得到相应的上升,宪法是法律援助制度形成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这一情况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形成应该具有一定的立法层次。其次,使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扩大。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限制,因为在法律援助制度制定之初就是所有公民都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第三,使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得到扩大。放宽法律援助的限制,不仅使经济上的弱者得到法律援助,还应该将一些特殊案件划分到法律援助案件中,比方说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性机构的案件等等。第四,要不断加快立法,加快法律援助的国际化。法律援助的力度应得到逐渐的加大,使法律援助的国际义务得到保障,更多的弱者可以因此而获得更多的法律援助。
(三)通过引入合约机制等手段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首先,应该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其次,在法律援助体系中引入合约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中引入合约机制可以与当地的律师协会等签订契约,使签约各方在合约的范围中受到相应的制约。随后,对上层人士进行鼓励,鼓励他们对法律援助进行捐助。各界捐助的资金由政府给予妥善的管理。再次,使律师的法律援助待遇得到一定的提升。通过提高律师待遇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律师加入到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中。最后,在法律援助机构中充分调动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使他们的办案补贴标准得到相应的提高。
(四)通过完善最低经费制度的渠道完善财政供给
法律援助费在我国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应该对国内外的资金进行广泛的募集,通过这种方式对国家财政对法律援助事业投入不足的现状进行弥补。首先,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广东省在这方面已经展开了尝试,并取得了成功。其次,可以发行一些有关法律援助的福利彩票。我国司法部门已经在这一方面展开了尝试。再次,对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在群众和企业中凑集到的资金,应该通过基金会的形式對其进行系统的管理,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法的运作,使这一部分资金得到增值,使这种增值方式成为法律援助资金的一种重要来源。
四、结语
民事法律援助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每个公民的人权保障中,民事法律援助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这种状况的存在,很多国家已经开始重视民事法律援助建设。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法律地位以及完善服务体系等途径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段启俊.我国大学生民事权益维护中的法律援助[J].法学杂志,2013,(12)
[2]麻伟静.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杭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实践的思考[J].中国司法,2014,(1)
[3]陈昊.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9)
[4]王军益.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简况及启示[J]. 中国司法,2011,(2)
[5]吴建军,赵萍,彭杰.关于将人民调解引入一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思考[J].中国司法,2011,(5)
[6]聂志平,方斯剑.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的模式探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7]高贞,李发富,竺灵英,郭灿霞,黄河,余佳.英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借鉴意义[J].中国司法,2012,(2)
[8]马静,朱德云.关于我国农村社会救助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2,(4)
[9]高国梁,黄金芳.浅谈法律援助范围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10)
[10]骆庆国,唐玲.基层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对策[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11]朱昆,郭婕.我国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J].行政与法,2013,(8)
[12]徐晓娟.中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现状及完善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09,(9)
关键词:民事法律援助;问题;对策
法律援助制度是针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司法援助救济制度,目前这种制度已经在世界各国得到确立,其核心理念體现在对全体公民实现平等的司法保障,不存在社会地位高低与经济地位高低的区别。针对公民应该享有的自由权、生命权以及财产权等丰富内涵,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包括民事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以及行政法律援助,明确规定了弱势群体的各种司法救济,使公民基本人员的司法保障得到了真正的实现。但是,从现阶段民事法律援助在各国的实行状况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深入谈一谈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对策。
一、民事法律援助地位的重要性
民事法律援助主要指对弱势群体提供的一些民事法律援助,属于一种非营利性行为。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保障具有决定性作用
民事法律援助作为一种法律援助的下属概念,与刑事法律援助一样,目的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为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提供必要的司法救济。但是民事法律援助与刑事法律援助相比较,在保障公民人权上具有更大的决定性意义,这种情况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公民生存权与民事法律的关系更为密切。刑式案件只是众多人之中非常少的人会涉及到的,而在这群人中,没有经济条件获得律师辩护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说,刑事法律援助可以保障的人权是非常有限的。相应的,民事法律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甚至涵盖了社会生活中的每个方面,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生活,所以与刑事诉讼相比,民事纷争与公民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如果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于在他们身上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能为力的时候,民事法律援助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对于社会安全性与稳定性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因为民事案件会涉及公民的基本生活,同时有很多弱势群体的民事纷争是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这样就在社会中积累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会有很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威胁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公民只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才可以避免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三)民事法律对于程序的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社会交往无比复杂的今天,不断产生大量的民事案件,处理这些案件的程序能否保证其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因为民事诉讼与其它诉讼的制度与机制不同,公民占有资源的多少对民事诉讼起到了相应的限制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如果将民事纷争诉诸到法院,通常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原告方向法院交付一些诉讼费用,这时候经济条件直接决定了是不是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审判程序,如果诉讼费用不能及时交纳,审判程序就无法进行。二是民事诉讼中因为原告与被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诉讼程序中经常会通过“对抗式”的方式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随着各自观点的展开加深对案情的了解,所以双方就会尽自己力量聘请辩论技巧高超的、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为自己辩论,这些因素都不可避免的与公民的经济条件挂钩,因为需要公民来支付律师和相关费用,从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在经济上处于劣势地位的公民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是很难获得公正的程序保障的。
二、我国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事法律援助立法不完善
首先,我国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层次比较低。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计是以宪法权利的实现为基础的,因此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具有一定的宪法保障力,通过法律保证其顺利实施。目前实行的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层次比较低。其次,我国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比较小。在《法律援助条例》中,规定了民事法律援助主要包括这几类:①追索抚育费、赡养费的相关案件;②追索劳动报酬的相关案件;③工伤的相关案件。上述这些案件的援助范围与实际发生的民事纠纷相比范围比较小。第三,我国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尚未与国际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接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加入到一些国际公约中,但是实际上并未实现与国际的真正接轨。
(二)因为缺乏资金保障阻碍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我国民事援助在经费来源上遇到了“瓶颈”。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稳定的财政支持。其次,我国民事援助案件办理的质量并不高。因为经费短缺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使法律援助工作的展开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对办案质量形成直接的影响,不能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使法律援助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因为法律援助体系不健全导致很多问题发生
首先,政府的职责落实的不到位。很多政府人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不到位,使政府的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其次,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激励不到位。因为受到资金等因素的限制,对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资金有限,从事这一事业的律师数量逐渐减少。第三,难以使办案质量得到保证。因为管理手段不健全,很多案件的办案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关于完善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通过媒体等途径扩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是提高人们对民事法律援助认识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作为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法律援助直接面对群众,尤其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所以应该对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充分的利用,通过法律咨询以及送法下乡等途径逐渐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群众,让那些想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人知道怎样利用法律,怎样通过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通过提高立法层次等方式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首先,应该使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得到相应的上升,宪法是法律援助制度形成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这一情况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形成应该具有一定的立法层次。其次,使法律援助的范围得到扩大。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限制,因为在法律援助制度制定之初就是所有公民都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第三,使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得到扩大。放宽法律援助的限制,不仅使经济上的弱者得到法律援助,还应该将一些特殊案件划分到法律援助案件中,比方说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性机构的案件等等。第四,要不断加快立法,加快法律援助的国际化。法律援助的力度应得到逐渐的加大,使法律援助的国际义务得到保障,更多的弱者可以因此而获得更多的法律援助。
(三)通过引入合约机制等手段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首先,应该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其次,在法律援助体系中引入合约机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中引入合约机制可以与当地的律师协会等签订契约,使签约各方在合约的范围中受到相应的制约。随后,对上层人士进行鼓励,鼓励他们对法律援助进行捐助。各界捐助的资金由政府给予妥善的管理。再次,使律师的法律援助待遇得到一定的提升。通过提高律师待遇的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律师加入到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中。最后,在法律援助机构中充分调动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使他们的办案补贴标准得到相应的提高。
(四)通过完善最低经费制度的渠道完善财政供给
法律援助费在我国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应该对国内外的资金进行广泛的募集,通过这种方式对国家财政对法律援助事业投入不足的现状进行弥补。首先,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广东省在这方面已经展开了尝试,并取得了成功。其次,可以发行一些有关法律援助的福利彩票。我国司法部门已经在这一方面展开了尝试。再次,对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在群众和企业中凑集到的资金,应该通过基金会的形式對其进行系统的管理,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法的运作,使这一部分资金得到增值,使这种增值方式成为法律援助资金的一种重要来源。
四、结语
民事法律援助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在每个公民的人权保障中,民事法律援助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这种状况的存在,很多国家已经开始重视民事法律援助建设。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法律地位以及完善服务体系等途径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段启俊.我国大学生民事权益维护中的法律援助[J].法学杂志,2013,(12)
[2]麻伟静.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基于杭州市刑事法律援助实践的思考[J].中国司法,2014,(1)
[3]陈昊.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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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贞,李发富,竺灵英,郭灿霞,黄河,余佳.英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借鉴意义[J].中国司法,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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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国梁,黄金芳.浅谈法律援助范围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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