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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简称"42号公告")。42号公告回应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简称"BEPS行动计划")第13项中提出的建议,在所附的《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简称"关联业务报告表")中增加了国别报告申报表,同时明确了同期资料报告应该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