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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面对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公民(包括学生)受教育权利被侵害却难以得到应有的法律救济的现状,当务之急是在从实体法上完善对受教育权利保障的同时,从程序法上明确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机制.使受教育权利真正从一种法定权利转化为每个公民实际享有的现实权利.这是21世纪法治国家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公民权利的优先性对教育、立法和司法领域提出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