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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在我国正确的政策引导下,得到了较快地发展。但是,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份子,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加之近两年的互联网+热潮,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陷入了新的困境,使其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因此,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剖析互联网+环境下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提出适应于互联网+环境下的风险防范方案,力求为在夹缝中生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思路,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新环境下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 小额贷款公司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为无法从银行顺利贷款的农业企业及农民、初创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其政策法律、业务流程以及内部管理的不完善等问题都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诸多风险。加之近两年“互联网+”热潮,使得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要面临上述风险,还需要面临基于“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小贷的冲击,大量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出现分流了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的很多客户,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举步维艰。因此,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研究小贷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不仅能有效地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将挑战化为机遇,还有利于我国民间金融的探索,促进我国民间金融更规范地发展。
二、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自从2009年6月第一家试点的小贷公司获批成立,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较为稳健。到2016年9月,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共313家,注册资本已经突破300亿元。目前,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广西区金融办,广西金融办每年都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根据近几年的年度考评结果来看,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呈现以下情况:
1.基本情况。目前,广西将近三分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仅不到2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呈现良好上升态势,并且每年均有小额贷款公司注销。在经济新常态下,全区小贷行业运行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大部分公司反映业务明显减少,盈利能力较往年明显降低。广西的小贷行业明显存在区域发展内外不平衡、差异拉大的现象。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多集中于南宁市和柳州市,合计占比高达70%。被广西区金融办重点关注的小额贷款公司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家数较多的前三位为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总体上看,城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县城;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明显优于其他城市,贵港、來宾、崇左等市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弱。此外,激烈的行业竞争,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冲击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存在问题。从广西区金融办的考核结果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评价来看,主要存在两大类问题:
一是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仍然不高,且各类不同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治理状况差异较大。总的来说,国有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治理比较规范有序,民营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当一部分比较弱。区内小额贷款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治理结构不够科学、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归档不规范,以及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不良贷款率出现上升的趋势,导致停业或半停业的公司数量持续上升,使得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及后续发展能力较弱。受多种因素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融资能力不强,主要原因是银行目前实行“一刀切”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限额甚至断贷,而其他来源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渠道也较窄。此外,我国及我区在政策上依旧未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限制,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害怕融资不当触碰到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使得融资计划受到拖延或者直接搁浅,即使面对良好的贷款项目也无钱可贷,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三、广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分析
1.后续融资困难,易触碰非法集资底线。我国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办理贷款业务,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导致其资金成本较高。尽管允许小贷公司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融资,但真正可以从银行得到的贷款数额只占其放贷的一小部分资金。由于外部融资困难,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靠自身资金开展业务,用于放贷的资金远远低于放贷需求,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致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转能力大幅下降,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近几年,我国非法集资形式严峻,我国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由于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而通过银行或同业拆借完成来获取放贷款项的成本过高、耗费时间过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托其股东进行融资,而由于股东经济情况的复杂性,则可能使得股东面临非法融资或融资失败的可能性,由此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融资失败则可能无钱可贷,甚至影响公司后续的正常运营;融资过程中权责不清,可能触碰非法集资的高压线,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及其他金融损失,甚至导致破产等。
2.经营管理不规范,客户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其长远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审核机制和责任机制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健全,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敷衍了事,监管和追踪有名无实,领导层管理水平落后,员工培训跟不上发展等情况,无疑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受利益驱使,小额贷款公司不合理的发展和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也很容易导致管理缺陷。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的客户基本上都是无法从银行贷出款项的客户,此类客户普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即自身携带较高的风险。总地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普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客观上没有偿还能力;二是意愿较弱,主观上不愿意偿还债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违约情况时有发生;该情况直接对公司的运营会产生不良影响。 3.行业竞争激烈,难以维持较高盈利水平。在“互联网+”浪潮来临之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不仅是同业间竞争激烈,银行纷纷推出大量针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贷款产品,地下钱庄因为不受监管而操作灵活等情况,已经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而最近势头很旺的互联网金融,则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在审视发展问题时不得不考虑的拦路虎。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网络借贷、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等金融模式,正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大力冲击着传统信贷行业发展,而首当其冲的则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各类资本、各类行业巨头都想抓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扩大自己的事业版图。那么,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民间金融的一个分支,既没有强大的资源作为支撑,也难以有能与银行匹敌的经济实力,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受阻,经营风险随之增加。
四、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对策
1.外部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
1.1政府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的界限,严厉查处进行非法集资的小贷公司;同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政策,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地通过互联网渠道融资。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出台相关法规,约束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的行为,对其违约行为作出一定的惩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追债,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循环。政府应强化正向引导,加强监管力度。第一,政府应督促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坚守风险底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维护金融及社会稳定。第二,政府要不断强化对各级监管人员和各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小额贷款行业监管重要性和行业风险意识的认识。第三,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的措施,切实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能力,确保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2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积极履行职责,促进行业发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积极履行其职责,切实落实与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及时宣传并帮助解读相关的政策与专业信息,定期调研并向政府部门反馈意见与诉求,为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此外,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协助广西区金融办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诚信制度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构建并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经济组织的沟通与联系,顺应“互联网+”大环境深入跨地域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协会网站建设,定期组织交流行业的先进经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提高创新能力与盈利能力。
2.内部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
2.1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者应考虑构建严谨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完善的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以降低因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而带来的风险。在风险面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等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督促内设的各部门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当前,广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当务之急的工作就是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制度有效地执行,而不是急功近利地追求业务的扩大;要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有效地控制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减小损失,为接下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积极寻找融资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完成融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一直是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视的内部风险之一,即使做到合理利用资金,但还是会存在无钱可贷的现象,这将直接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后续的发展。针对这一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更应合法融资,坚决不碰非法集资的高压线,坚决不吸纳公众存款或变相吸纳公众存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利用同业拆借的方式像会员单位借款,解决短期资金问题,借此完成潜力项目的放贷;此外,小额贷款公司主动关注小额贷款行业动向,通过合法途径呼吁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允许同城内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共同努力以缓解融资压力。
2.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员工素質的高低,直接决定其贷款质量的高低。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远低于商业银行,由于准入门槛低,普通员工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加之内部管理松懈,将极易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帮助管理者和员工提高专业素质。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应不断地健全员工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董宪惠.松原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2]李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中南大学.2014.
[3]李秋梅.广西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2).
[4]牛瑞芳.互联网金融时代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研究[J].现代商业.2015(5).
[5]刘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途径的拓展.[J]财经界.2016(2).
关键词:互联网+ 小额贷款公司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为无法从银行顺利贷款的农业企业及农民、初创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其政策法律、业务流程以及内部管理的不完善等问题都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诸多风险。加之近两年“互联网+”热潮,使得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要面临上述风险,还需要面临基于“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小贷的冲击,大量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出现分流了传统小额贷款公司的很多客户,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举步维艰。因此,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研究小贷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不仅能有效地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将挑战化为机遇,还有利于我国民间金融的探索,促进我国民间金融更规范地发展。
二、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自从2009年6月第一家试点的小贷公司获批成立,广西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较为稳健。到2016年9月,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共313家,注册资本已经突破300亿元。目前,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广西区金融办,广西金融办每年都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根据近几年的年度考评结果来看,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呈现以下情况:
1.基本情况。目前,广西将近三分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仅不到2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情况呈现良好上升态势,并且每年均有小额贷款公司注销。在经济新常态下,全区小贷行业运行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大部分公司反映业务明显减少,盈利能力较往年明显降低。广西的小贷行业明显存在区域发展内外不平衡、差异拉大的现象。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多集中于南宁市和柳州市,合计占比高达70%。被广西区金融办重点关注的小额贷款公司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家数较多的前三位为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总体上看,城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县城;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明显优于其他城市,贵港、來宾、崇左等市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弱。此外,激烈的行业竞争,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冲击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存在问题。从广西区金融办的考核结果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评价来看,主要存在两大类问题:
一是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仍然不高,且各类不同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治理状况差异较大。总的来说,国有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治理比较规范有序,民营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当一部分比较弱。区内小额贷款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治理结构不够科学、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归档不规范,以及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不良贷款率出现上升的趋势,导致停业或半停业的公司数量持续上升,使得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二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及后续发展能力较弱。受多种因素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融资能力不强,主要原因是银行目前实行“一刀切”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限额甚至断贷,而其他来源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渠道也较窄。此外,我国及我区在政策上依旧未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限制,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害怕融资不当触碰到非法集资的法律界线,使得融资计划受到拖延或者直接搁浅,即使面对良好的贷款项目也无钱可贷,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
三、广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风险分析
1.后续融资困难,易触碰非法集资底线。我国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办理贷款业务,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导致其资金成本较高。尽管允许小贷公司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融资,但真正可以从银行得到的贷款数额只占其放贷的一小部分资金。由于外部融资困难,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靠自身资金开展业务,用于放贷的资金远远低于放贷需求,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致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转能力大幅下降,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此外,近几年,我国非法集资形式严峻,我国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由于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而通过银行或同业拆借完成来获取放贷款项的成本过高、耗费时间过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还是依托其股东进行融资,而由于股东经济情况的复杂性,则可能使得股东面临非法融资或融资失败的可能性,由此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融资失败则可能无钱可贷,甚至影响公司后续的正常运营;融资过程中权责不清,可能触碰非法集资的高压线,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及其他金融损失,甚至导致破产等。
2.经营管理不规范,客户违约情况时有发生。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其长远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审核机制和责任机制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健全,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敷衍了事,监管和追踪有名无实,领导层管理水平落后,员工培训跟不上发展等情况,无疑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受利益驱使,小额贷款公司不合理的发展和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也很容易导致管理缺陷。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的客户基本上都是无法从银行贷出款项的客户,此类客户普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即自身携带较高的风险。总地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普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客观上没有偿还能力;二是意愿较弱,主观上不愿意偿还债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违约情况时有发生;该情况直接对公司的运营会产生不良影响。 3.行业竞争激烈,难以维持较高盈利水平。在“互联网+”浪潮来临之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不仅是同业间竞争激烈,银行纷纷推出大量针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农民的贷款产品,地下钱庄因为不受监管而操作灵活等情况,已经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而最近势头很旺的互联网金融,则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在审视发展问题时不得不考虑的拦路虎。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网络借贷、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等金融模式,正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大力冲击着传统信贷行业发展,而首当其冲的则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各类资本、各类行业巨头都想抓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遇,扩大自己的事业版图。那么,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民间金融的一个分支,既没有强大的资源作为支撑,也难以有能与银行匹敌的经济实力,在发展过程中必然受阻,经营风险随之增加。
四、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对策
1.外部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
1.1政府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的界限,严厉查处进行非法集资的小贷公司;同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政策,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地通过互联网渠道融资。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出台相关法规,约束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的行为,对其违约行为作出一定的惩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追债,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循环。政府应强化正向引导,加强监管力度。第一,政府应督促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坚守风险底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维护金融及社会稳定。第二,政府要不断强化对各级监管人员和各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小额贷款行业监管重要性和行业风险意识的认识。第三,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的措施,切实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能力,确保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2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积极履行职责,促进行业发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积极履行其职责,切实落实与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及时宣传并帮助解读相关的政策与专业信息,定期调研并向政府部门反馈意见与诉求,为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此外,广西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应协助广西区金融办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诚信制度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构建并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经济组织的沟通与联系,顺应“互联网+”大环境深入跨地域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协会网站建设,定期组织交流行业的先进经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提高创新能力与盈利能力。
2.内部风险管理与防范对策。
2.1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者应考虑构建严谨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完善的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以降低因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而带来的风险。在风险面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等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督促内设的各部门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当前,广西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当务之急的工作就是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制度有效地执行,而不是急功近利地追求业务的扩大;要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有效地控制经营管理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减小损失,为接下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积极寻找融资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完成融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一直是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视的内部风险之一,即使做到合理利用资金,但还是会存在无钱可贷的现象,这将直接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后续的发展。针对这一风险,小额贷款公司更应合法融资,坚决不碰非法集资的高压线,坚决不吸纳公众存款或变相吸纳公众存款。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利用同业拆借的方式像会员单位借款,解决短期资金问题,借此完成潜力项目的放贷;此外,小额贷款公司主动关注小额贷款行业动向,通过合法途径呼吁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允许同城内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共同努力以缓解融资压力。
2.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员工素質的高低,直接决定其贷款质量的高低。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远低于商业银行,由于准入门槛低,普通员工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加之内部管理松懈,将极易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帮助管理者和员工提高专业素质。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应不断地健全员工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董宪惠.松原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2]李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研究[D].中南大学.2014.
[3]李秋梅.广西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2).
[4]牛瑞芳.互联网金融时代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研究[J].现代商业.2015(5).
[5]刘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途径的拓展.[J]财经界.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