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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度,在构成要件上并不需要主观过错要件;而惩罚性赔偿是以主观上有恶意为前提的制度,惩罚性赔偿所惩罚的就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因此,产品责任中施行惩罚性赔偿,需要从产品责任构成要件以外去寻找根据,惩罚性赔偿对产品责任具有补充性。但惩罚性赔偿本身具有合理的根据,那就是对精神损害的无形性和主观性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