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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是实现社会资源分配或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尽管人们渴望国家立法对社会资源实现正义分配,但是由于社会各群体对国家立法权拥有的不平衡性,最终导致国家立法对有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性,进而使法律的遵守失去正当性理由。当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时,社会群体之间矛盾冲突的加剧与最终恶化就是对国家立法实体与程序的彻底颠覆,从而出现"有法律却无秩序"的政治法律学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