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延政办发[2013]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陕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