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义务视域下养老机构治理的立法优化

来源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wen_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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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义务是养老机构治理立法规范的基础,是保护入住老人权利免受第三方侵害的积极义务.实践调研与理论研究发现,国家保护义务视域下养老机构治理的立法粗疏:一般状态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日常行为、入住老人健康服务、新型养老模式应用的法律规则模糊与滞后,入住老人权利易受“隐性”侵害;特殊状态下养老机构应急防控统筹协调机制、涉及资金风险防控措施、运营过程中退出机制的法律规则缺失与错位,入住老人权利易受“显性”侵害.应促使养老机构治理的立法精准客观,强化养老机构治理的立法配套衔接,切实保障入住老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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