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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具有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决心与行动。然而,部分地方政府对用人单位未能充分监管,使他们难以切实得到工伤保障。从实践来看,先行支付制度难以为其保驾护航,而"被弱化"的工会与其他社会组织亦不能为其提供充分支持。工伤赔偿程序的繁琐使外来务工人员的索赔之路变得困难、崎岖。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完善的工伤保障体系,政府应着力于并细化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个环节,方能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