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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学院校及医学生对法学教育较为漠视,但欧美国家正好与之相反.我国的卫生法学教育在医学院校中也存在着困境,这也是现在医疗纠纷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我国医学院校应当全面开设卫生法学课程,在课程内容上要根据专业的不同和“在校学习-临床实习”的不同阶段而各有侧重,在教学方式上要重点突出卫生法学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