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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以所有权保留的延伸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加工条款和事先让与条款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订立所衍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作为一项兼具买卖与担保双重功能的担保方式,所有权保留的生命力来源于其以延伸和扩张的形式在工商业活动中的广泛运用.我国<合同法>关于所有权保留的原则性规定,不仅无法满足所有权保留运作的制度需求,而且也不利于工商业者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利用所有权保留的各种变形创设有利于资金融通的担保方式.本文建议,运用延伸的所有权保留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在民法典的框架中予以通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