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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制管理改革必然涉及到责权利关系的调整,调整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真正使大学的管理重心下移,使学校成为宏观决策与调控监督中心、学院成为相对独立的责权利对称的管理中心、职能部门成为信息与服务中心,从而真正实现以学院为中心的大学功能整体优化.在责权利关系调整中,应重点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学院权力与系权力、学院权力与职能部门权力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