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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MasterofLaws(法律硕士)是在英美普通法国家发展起来的法学高等教育学位教育项目,具有推动法学教育专门化和国际化的重要功能,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同。作为“中国走出去”大战略的组成部分,我国应适时发展法律硕士教育以应对法律全球化的挑战。目前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应在行业规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成为国家认可的学位教育。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LL.M);法学教育国际化;中国LL.M教育
一、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及其功能
Master ofLaws(法律硕士)是在英美普通法国家发展起来的法学高等教育学位教育项日,通常根据其拉丁语(Legum Magister或Legum Magistra,)缩写为LL.M.(LLM或LL.M.)。在普通法国家,与作为法学教育主干的LL.B.和J.D.目的不同,LL.M的功能主要有二,一是为已经具有一定法律学位的学生或者法律职业从业者提供特定法律领域的专门知识和训练;二是为外国学生或法律职业从业者提供本国法或者某一法律领域的知识和训练。
LL.M学位教育早期发展于美国,其早期目的主要是强调某一法律领域的专门知识传授和训练。1874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了面向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首个为期一年的LL.M项目。1924-1925学年,啥佛进一步明确了两个相互独立的研究生项目,the Doctor ofJuridical Science(s.J.D.)和LL.Mt2J,S.J.D.的教学目的集中于训练年轻的法学教授,而后者则集中于对法律实践者提供某一专门领域的进一步的训练。早期LL.M项目功能指向的影响持续至今。如美国最热门的LL.M项目是税法,在税法业务方面拥有税法的LL.M学位几乎是一项非正式的条件。但目前,LL.M学位已经不仅仅是为税务律师所设置的了。基于法律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专门化,法学院已经通过发展新课程体系来应对这一挑战。今天的LL.M学生能够从包括海洋法、跨国商事交易实务、农业法、金融法等52个以上的专门领域中进行选择。
LL.M教育在美国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中还承担着培训来自外国的法律执业者,使其基本掌握本国法的任务。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经济迅速崛起,成为全球经济引擎。美国企业的跨国公司化使美国人成为全球经济事务的重要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美国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国际学生数量激增。哥伦比亚、乔治敦、哈佛、纽约大学和杜兰大学等法学院,纷纷提供了与早期目的不同的LL.M项目,即专门面向外国学生,专注于美国法或国际法的教育项目。20世纪70年代,越来越多的美国法学院开始面向国际学生提供法学硕士教育。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投资等金融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金融市场引领了经济发展的深入国际化,美国的律师事务所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迅速拓展海外法律服务市场,并更多地代表国外企业和政府开展跨国法律业务。美国企业的海外业务在这一时期也发展迅速,需要越来越多在外国为其服务、了解本土文化又能无障碍地与美国企业和律师进行沟通合作的跨国人才。可观的经济收入和国际型人才的领先形象促使大批外国学生进入美国法学院学习如何像美国律师一样思考和工作。1998年,当美国律师行业首次发布了以规模和收入为衡量标准的全球律所前五十强排名之时,美国律所已占据了30%之强,全球收入排名前七位的都是美国律所。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先势头在世纪之交进一步扩大。根据美国“National LawJournal 250”的统计,在1988-2008这20年间,拥有海外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增加了四倍,在海外工作的律师数量增长了12倍。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崛起和全球赴美求学潮激发了美国法学院对培养外国学生的强烈兴趣。尽管受到高昂学费和9·ll之后严格签证政策的影响,LL.M教育上升的趋势并没有改变。2003年,全美约有67个法学院法学研究生项目招收外国学生。美国法学院LD后学位毕业的外国学生增长了130%。美国律师协会报告,2004年,96个美国法学院登记了4469名外国毕业生。这一增长率超过了同时期参加纽约州律师考试的外国人人数的增长。2007年,114个美国法学院共有179个LL.M项目招收国际学生,呈明显的增长趋势。LL.M项目的兴盛成为美国包括法律教育在内的整个法律文化国际化影响日隆的符号。以至于今天,无论美国之内还是美国之外,都将LL.M项目作为跨国法律教育的典范。
二、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价值
仅就美国的国际LL.M项目而言,LL.M教育对于跨国律师的职业发展而言至少有以下功能:进入跨国律师的职业网络,使其具备跨国律师事务所所需的可靠的语言、法律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在本国法律职业中的地位,为他们赢得包括美国客户在内的更多的国际客户。一年的LL.M学习实践可以让他们设身处地了解美国文化,同时大幅提高法律英语水平。因为,几乎全球的国际法律业务都使用英语,而相当多的外国学生非常看重这一点。美国部分地区许可获得LL.M学位的外国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也增加了对外国学生的吸引力。美国纽约州、加州、阿拉巴马州、新罕布什尔州、弗吉尼亚和帕劳群岛共和国许可具有ABA认证法学院LL.M学位的外国人参加律师考试,以获得在该州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而在阿拉斯加州、哥伦比亚特区、密苏里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岛、田纳西州、德克萨斯州、犹他州和西弗吉尼亚州,在普通法国家执业一段时间,并在ABA认证法学院获得一定学分的外国研究生即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对于提供LL.M项目的美国法学院来说,国际LL.M项目提升了其国际化程度、丰富了学生中的文化多元与多样性,这些因素会吸引更多的J.D.学生,特别是有志于从事跨国业务的J.D.学生。与此同时,国际LL.M项目也为所有学生带来更多的国际化交往机会,增强了全球意识。很多法学院要求其:LL.M学生必须修习J.D.的核心课程,并与J.D.学生一起上课,这样做不仅节约了教学成本而且外国学生会将本国法的理解带到课堂讨论中,通过比较法的实践,开拓全体学生的视野。当然,LL.M项目也为美国法学院带来滚滚财源。由于LL.M项目没有像J.D.项目那样受到ABA严格的监管,因此在LL.M项目上各大法学院均倾向于投入较少的资金、管理和教学人力来运转,很多课程与J.D.课程合并,不过是在课堂上多增加一些板凳而已。而动辄数万美元的LL.M学费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用于J.D.项目的开支。随着LL.M项目数量的增加,各法学院也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为增加自身LL.M项目的吸引力,各大法学院纷纷在项目操作层面丰富内容、调整结构、促成更多便利,如设计合理而突出重点的课程体系、建立更多的基金和更便 捷的贷款途径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等。
对于跨国律师事务所,特别是美国律师事务所而言,LL.M项目是将本土因素与美国经验加以融合的机制。一项对64家在德国的美资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显示,只有德国本土法学教育背景的合伙人占到所有合伙人的比例为35%,低于具有美国J.D.或者具有美国LL.M学位合伙人48%的比例,而具有德国本土LL.M学位的合伙人占到40%。事实上跨国律所所看重的LL.M学位获得者并非基于其完整掌握了某一外国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而是看重其英语能力和参与国际交往和融合的经验。另外,LL.M毕业生,特别是美国毕业生能够获得美国律师资格,这也是律所非常看重的。
三、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全球发展
受到美国国际化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顺应经济与法律全球化发展,20世纪70-8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后,以美国为样板的LL.M在全世界遍地开花,蓬勃发展。目前,根据“LL.M指南网”(LL.MGuide)的数据显示,欧洲LL.M项目已经多达224个,遍布欧洲各国各大法学院。其中最受欢迎的是欧盟法LL.M项目,学生结业后获得欧盟法法律硕士学位(LL.M.Eur)。欧洲的LL.M项目的优势在于,在很多欧盟国家,如法国、荷兰,大学主要为公立,不收取学费,而且政府还给予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加上欧盟已经存在的高等教育一体化体系,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学习欧盟法,都基本上具有类似的课程内容和考核模式,能够保证教育质量,获得的学位也具有普遍的认可度,毕业后可以在整个欧盟国家获得就业机会。而且针对国际学生的LL.M项目基本上使用英语,不存在欧洲语言的限制。欧洲的LL.M项目入学条件相对宽松,没有入学考试,有雅思成绩就可以了。但是,大部分的欧洲国家都禁止外国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或者通过实质条件限制外国人进入本国执业,使欧洲LL.M项目的吸引力受到很大影响。“LL.M指南网”(LL.M Guide)的数据显示,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有33个LL.M项目。欧洲和澳大利亚的LL.M项目学费相比美国便宜,加上便利的签证和移民条件,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外国学生,特别是亚洲学生的青睐。“亚洲已有108个LL.M项目,亚洲开设LL.M项目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阿塞拜疆、菲律宾、尼泊尔等国,其中印度最多,有39个LL.M项目。
中国是美国和欧洲、澳洲LL.M国际学生的重要生源地。中国学生参与国际LL.M项目的原因,一方面是普遍认为,能够使用双语或者多语的,经过西方法律训练的,同时能比较好理解中国法律体系运作的律师更能适应跨国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另一方面则是制度现实的压力,因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只能以外国律师身份执业,不具有外国律师资格的从业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上升空间有限、薪水不高。因此对于在中国本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中国从业者来说,获得一个外国律师资格是职业生涯的必备条件。而美国的LL.M项目既可以使他们获得基本的外国法律训练,同时可以成为美国律师资格的敲门砖,因此是很多人的优先选择。另外,LL.M项目学程短、学费负担相对较轻,比较容易获得签证等现实因素也是中国学生选择国际LL.M项目的原因。
四、中国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现状与展望
中国法学教育已经开始迈出国际化的脚步。国内首开面向国际生LL.M项目的学校是清华大学。目前,根据“LL.M指南网”(LL.M Guide)的数据显示,国内已有LL.M项目14个,开办院校和机构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香港公开大学等。项目内容主要涉及中国法、中国商法、中国与欧盟法、国际法、国际商事法等,时间一般为2年,第一年修课第二年实习和撰写论文。
总的来说,LL.M项目在我国刚刚起步,处于少数法学院正在实验的阶段,完全没有被纳入国内法学教育体系考量,国际影响力也十分有限。法学界对法学教育国际化的讨论,基本上止步于培养本土跨国型法律人才,罕有文献提及中国法律教育的国际推广。中国法学教育对推广中国法律制度和文化传播的漠视,对具体实践这一理念的国际LL.M教育的忽略,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不相称,也不利于在国际社会中塑造中国负责任的、讲法治的大国形象。2010年,中国GDP已经超越日本跃居全球第二,对外投资规模达到3172亿美元居全球第五。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应“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和对外合作,加快建设我国的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企业。经济实力的提升和资本海外影响力的扩大需要与之匹配的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服务,需要基本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海外法律人才。这种情况正是美国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所遇到的。全球的法律人在日益密切与中国的合作和交往中迫切需要了解中国法律的制度及其文化。近期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也强调了“创新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战略,推进世界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也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的现实是,越来越多的国外法律人开始了解和学习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法律。举美国这一具有保守法律文化传统和优越感的国家为例,其情况也正在发生变化,“过去40年中,海外学习已经日益成为美国法学学生经历的普遍内容”,据统计1986年ABA认证的海外暑期项目为40个,1996年为115个,而2010年有267个,而这些海外项目中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法律。
LL.M教育对于法学院的发展和法律人才培养也将有所助益。对于法学院而言,国际学生的加入将推动教学与科研的国际化水平,开拓教师和学生的视野,对于改良教学方法、推动务实有效的法学模式也将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本土学生与国际生交流的增加将提升学生的国际职业交往能力并更了解外国文化,对于培养适应国际工作的法律人具有直接意义。教育部联合部分高校将在2011年年底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就是提高法律人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并提出建立海内海外联合培养模式。国内高校举办LL.M项目将直接推动“卓越计划”的实施,为国际型、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从体制的角度上说,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对国际LL.M教育尚缺乏有针对性的规范。目前我国高教和学位制度对于外国学生来华学习,特别是获得学位进行了条件限制,对于我国发展针对外国留学生的LL.M项目多有不利。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应放宽对LL.M学位授予的语言限制和时间限制、通过推动学历互认,逐渐承认国际学生在我国获得的LL.M学位学历。在LL.M成为中国国家承认的学位教育之前,对于法学院各自的LL.M项目的设立、教学内容和规划、师资等基础要求可以通过行业层面进行基本规范。这一工作可以通过建立“中国LL.M教育联盟”的形式实现。由有经验的法学院牵头,对于中国发展LL.M教育的基本功能和方向进行定位,并对入学条件、课程内容、体系设置、师资、硬件等进行初步的行业规范,并逐渐通过行业和社会力量建立起中国LL.M教育的一般模式。
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LL.M);法学教育国际化;中国LL.M教育
一、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及其功能
Master ofLaws(法律硕士)是在英美普通法国家发展起来的法学高等教育学位教育项日,通常根据其拉丁语(Legum Magister或Legum Magistra,)缩写为LL.M.(LLM或LL.M.)。在普通法国家,与作为法学教育主干的LL.B.和J.D.目的不同,LL.M的功能主要有二,一是为已经具有一定法律学位的学生或者法律职业从业者提供特定法律领域的专门知识和训练;二是为外国学生或法律职业从业者提供本国法或者某一法律领域的知识和训练。
LL.M学位教育早期发展于美国,其早期目的主要是强调某一法律领域的专门知识传授和训练。1874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了面向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首个为期一年的LL.M项目。1924-1925学年,啥佛进一步明确了两个相互独立的研究生项目,the Doctor ofJuridical Science(s.J.D.)和LL.Mt2J,S.J.D.的教学目的集中于训练年轻的法学教授,而后者则集中于对法律实践者提供某一专门领域的进一步的训练。早期LL.M项目功能指向的影响持续至今。如美国最热门的LL.M项目是税法,在税法业务方面拥有税法的LL.M学位几乎是一项非正式的条件。但目前,LL.M学位已经不仅仅是为税务律师所设置的了。基于法律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专门化,法学院已经通过发展新课程体系来应对这一挑战。今天的LL.M学生能够从包括海洋法、跨国商事交易实务、农业法、金融法等52个以上的专门领域中进行选择。
LL.M教育在美国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中还承担着培训来自外国的法律执业者,使其基本掌握本国法的任务。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经济迅速崛起,成为全球经济引擎。美国企业的跨国公司化使美国人成为全球经济事务的重要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美国法学院法学硕士项目国际学生数量激增。哥伦比亚、乔治敦、哈佛、纽约大学和杜兰大学等法学院,纷纷提供了与早期目的不同的LL.M项目,即专门面向外国学生,专注于美国法或国际法的教育项目。20世纪70年代,越来越多的美国法学院开始面向国际学生提供法学硕士教育。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投资等金融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金融市场引领了经济发展的深入国际化,美国的律师事务所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迅速拓展海外法律服务市场,并更多地代表国外企业和政府开展跨国法律业务。美国企业的海外业务在这一时期也发展迅速,需要越来越多在外国为其服务、了解本土文化又能无障碍地与美国企业和律师进行沟通合作的跨国人才。可观的经济收入和国际型人才的领先形象促使大批外国学生进入美国法学院学习如何像美国律师一样思考和工作。1998年,当美国律师行业首次发布了以规模和收入为衡量标准的全球律所前五十强排名之时,美国律所已占据了30%之强,全球收入排名前七位的都是美国律所。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先势头在世纪之交进一步扩大。根据美国“National LawJournal 250”的统计,在1988-2008这20年间,拥有海外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增加了四倍,在海外工作的律师数量增长了12倍。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崛起和全球赴美求学潮激发了美国法学院对培养外国学生的强烈兴趣。尽管受到高昂学费和9·ll之后严格签证政策的影响,LL.M教育上升的趋势并没有改变。2003年,全美约有67个法学院法学研究生项目招收外国学生。美国法学院LD后学位毕业的外国学生增长了130%。美国律师协会报告,2004年,96个美国法学院登记了4469名外国毕业生。这一增长率超过了同时期参加纽约州律师考试的外国人人数的增长。2007年,114个美国法学院共有179个LL.M项目招收国际学生,呈明显的增长趋势。LL.M项目的兴盛成为美国包括法律教育在内的整个法律文化国际化影响日隆的符号。以至于今天,无论美国之内还是美国之外,都将LL.M项目作为跨国法律教育的典范。
二、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价值
仅就美国的国际LL.M项目而言,LL.M教育对于跨国律师的职业发展而言至少有以下功能:进入跨国律师的职业网络,使其具备跨国律师事务所所需的可靠的语言、法律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在本国法律职业中的地位,为他们赢得包括美国客户在内的更多的国际客户。一年的LL.M学习实践可以让他们设身处地了解美国文化,同时大幅提高法律英语水平。因为,几乎全球的国际法律业务都使用英语,而相当多的外国学生非常看重这一点。美国部分地区许可获得LL.M学位的外国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也增加了对外国学生的吸引力。美国纽约州、加州、阿拉巴马州、新罕布什尔州、弗吉尼亚和帕劳群岛共和国许可具有ABA认证法学院LL.M学位的外国人参加律师考试,以获得在该州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而在阿拉斯加州、哥伦比亚特区、密苏里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德岛、田纳西州、德克萨斯州、犹他州和西弗吉尼亚州,在普通法国家执业一段时间,并在ABA认证法学院获得一定学分的外国研究生即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
对于提供LL.M项目的美国法学院来说,国际LL.M项目提升了其国际化程度、丰富了学生中的文化多元与多样性,这些因素会吸引更多的J.D.学生,特别是有志于从事跨国业务的J.D.学生。与此同时,国际LL.M项目也为所有学生带来更多的国际化交往机会,增强了全球意识。很多法学院要求其:LL.M学生必须修习J.D.的核心课程,并与J.D.学生一起上课,这样做不仅节约了教学成本而且外国学生会将本国法的理解带到课堂讨论中,通过比较法的实践,开拓全体学生的视野。当然,LL.M项目也为美国法学院带来滚滚财源。由于LL.M项目没有像J.D.项目那样受到ABA严格的监管,因此在LL.M项目上各大法学院均倾向于投入较少的资金、管理和教学人力来运转,很多课程与J.D.课程合并,不过是在课堂上多增加一些板凳而已。而动辄数万美元的LL.M学费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用于J.D.项目的开支。随着LL.M项目数量的增加,各法学院也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为增加自身LL.M项目的吸引力,各大法学院纷纷在项目操作层面丰富内容、调整结构、促成更多便利,如设计合理而突出重点的课程体系、建立更多的基金和更便 捷的贷款途径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等。
对于跨国律师事务所,特别是美国律师事务所而言,LL.M项目是将本土因素与美国经验加以融合的机制。一项对64家在德国的美资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显示,只有德国本土法学教育背景的合伙人占到所有合伙人的比例为35%,低于具有美国J.D.或者具有美国LL.M学位合伙人48%的比例,而具有德国本土LL.M学位的合伙人占到40%。事实上跨国律所所看重的LL.M学位获得者并非基于其完整掌握了某一外国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而是看重其英语能力和参与国际交往和融合的经验。另外,LL.M毕业生,特别是美国毕业生能够获得美国律师资格,这也是律所非常看重的。
三、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全球发展
受到美国国际化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顺应经济与法律全球化发展,20世纪70-8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后,以美国为样板的LL.M在全世界遍地开花,蓬勃发展。目前,根据“LL.M指南网”(LL.MGuide)的数据显示,欧洲LL.M项目已经多达224个,遍布欧洲各国各大法学院。其中最受欢迎的是欧盟法LL.M项目,学生结业后获得欧盟法法律硕士学位(LL.M.Eur)。欧洲的LL.M项目的优势在于,在很多欧盟国家,如法国、荷兰,大学主要为公立,不收取学费,而且政府还给予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加上欧盟已经存在的高等教育一体化体系,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学习欧盟法,都基本上具有类似的课程内容和考核模式,能够保证教育质量,获得的学位也具有普遍的认可度,毕业后可以在整个欧盟国家获得就业机会。而且针对国际学生的LL.M项目基本上使用英语,不存在欧洲语言的限制。欧洲的LL.M项目入学条件相对宽松,没有入学考试,有雅思成绩就可以了。但是,大部分的欧洲国家都禁止外国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或者通过实质条件限制外国人进入本国执业,使欧洲LL.M项目的吸引力受到很大影响。“LL.M指南网”(LL.M Guide)的数据显示,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经有33个LL.M项目。欧洲和澳大利亚的LL.M项目学费相比美国便宜,加上便利的签证和移民条件,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外国学生,特别是亚洲学生的青睐。“亚洲已有108个LL.M项目,亚洲开设LL.M项目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阿塞拜疆、菲律宾、尼泊尔等国,其中印度最多,有39个LL.M项目。
中国是美国和欧洲、澳洲LL.M国际学生的重要生源地。中国学生参与国际LL.M项目的原因,一方面是普遍认为,能够使用双语或者多语的,经过西方法律训练的,同时能比较好理解中国法律体系运作的律师更能适应跨国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另一方面则是制度现实的压力,因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只能以外国律师身份执业,不具有外国律师资格的从业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上升空间有限、薪水不高。因此对于在中国本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中国从业者来说,获得一个外国律师资格是职业生涯的必备条件。而美国的LL.M项目既可以使他们获得基本的外国法律训练,同时可以成为美国律师资格的敲门砖,因此是很多人的优先选择。另外,LL.M项目学程短、学费负担相对较轻,比较容易获得签证等现实因素也是中国学生选择国际LL.M项目的原因。
四、中国法律硕士教育(LL.M)教育的现状与展望
中国法学教育已经开始迈出国际化的脚步。国内首开面向国际生LL.M项目的学校是清华大学。目前,根据“LL.M指南网”(LL.M Guide)的数据显示,国内已有LL.M项目14个,开办院校和机构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香港公开大学等。项目内容主要涉及中国法、中国商法、中国与欧盟法、国际法、国际商事法等,时间一般为2年,第一年修课第二年实习和撰写论文。
总的来说,LL.M项目在我国刚刚起步,处于少数法学院正在实验的阶段,完全没有被纳入国内法学教育体系考量,国际影响力也十分有限。法学界对法学教育国际化的讨论,基本上止步于培养本土跨国型法律人才,罕有文献提及中国法律教育的国际推广。中国法学教育对推广中国法律制度和文化传播的漠视,对具体实践这一理念的国际LL.M教育的忽略,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不相称,也不利于在国际社会中塑造中国负责任的、讲法治的大国形象。2010年,中国GDP已经超越日本跃居全球第二,对外投资规模达到3172亿美元居全球第五。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应“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和对外合作,加快建设我国的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企业。经济实力的提升和资本海外影响力的扩大需要与之匹配的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服务,需要基本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海外法律人才。这种情况正是美国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所遇到的。全球的法律人在日益密切与中国的合作和交往中迫切需要了解中国法律的制度及其文化。近期刚刚闭幕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也强调了“创新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战略,推进世界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也是题中应有之义。目前的现实是,越来越多的国外法律人开始了解和学习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法律。举美国这一具有保守法律文化传统和优越感的国家为例,其情况也正在发生变化,“过去40年中,海外学习已经日益成为美国法学学生经历的普遍内容”,据统计1986年ABA认证的海外暑期项目为40个,1996年为115个,而2010年有267个,而这些海外项目中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法律。
LL.M教育对于法学院的发展和法律人才培养也将有所助益。对于法学院而言,国际学生的加入将推动教学与科研的国际化水平,开拓教师和学生的视野,对于改良教学方法、推动务实有效的法学模式也将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本土学生与国际生交流的增加将提升学生的国际职业交往能力并更了解外国文化,对于培养适应国际工作的法律人具有直接意义。教育部联合部分高校将在2011年年底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计划的核心就是提高法律人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并提出建立海内海外联合培养模式。国内高校举办LL.M项目将直接推动“卓越计划”的实施,为国际型、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环境。
从体制的角度上说,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对国际LL.M教育尚缺乏有针对性的规范。目前我国高教和学位制度对于外国学生来华学习,特别是获得学位进行了条件限制,对于我国发展针对外国留学生的LL.M项目多有不利。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应放宽对LL.M学位授予的语言限制和时间限制、通过推动学历互认,逐渐承认国际学生在我国获得的LL.M学位学历。在LL.M成为中国国家承认的学位教育之前,对于法学院各自的LL.M项目的设立、教学内容和规划、师资等基础要求可以通过行业层面进行基本规范。这一工作可以通过建立“中国LL.M教育联盟”的形式实现。由有经验的法学院牵头,对于中国发展LL.M教育的基本功能和方向进行定位,并对入学条件、课程内容、体系设置、师资、硬件等进行初步的行业规范,并逐渐通过行业和社会力量建立起中国LL.M教育的一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