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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建设快速推进,电子文件大量涌现,而这些电子文件是各项社会实践的真实记录,必然成为现代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电子档案将成为未来档案的主体。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可用,已日益引起广泛重视。2011年3月,杭州市档案局成为国家档案局在全国开展《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性试点工作的单位,目前全国承担这项试点任务的城市,只有杭州市和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