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危机与政府干预——基于中国金融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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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银行危机到来时,政府是否应当进行干预?政府干预对银行业会产生何种影响?这些问题在金融史研究中长期以来备受关注,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1934年白银风潮冲击下中国大规模的银行危机为背景,对比了当时中国最大的两个金融中心上海和天津的银行业同业组织在危机中的表现,发现天津银行业同业公会成员相比于非银行同业公会的成员受到了更严重的挤兑危机,且在危机期间放款额出现了更显著的下降。而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则没有受到大规模挤兑,且反而在金融危机期间扩大了信贷规模。本文认为是由于政府干预程度的不同导致了津沪两地银行同业公会的不同表现。具体机制为:其一,政府干预推动了银行业信息公开,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恐慌和挤兑;其二,政府干预下银行组织承担了更多的财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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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18年6月我国央行开始接受绿色信贷资产作为MLF合格担保品这一事件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我国新型货币政策的担保品扩容对绿色信贷企业融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将绿色信贷资产纳入央行合格担保品范围增加了绿色信贷企业的信贷可得性,并降低了绿色信贷企业的信贷成本;第二,企业的异质性分析表明,民营绿色信贷企业在融资可得性方面对政策反应更显著,国有绿色信贷企业在融资成本方面对政策反应更显著;第三,分行业的扩展性检验表明,央行合格担保品扩容政策对于环保行业的绿色信贷企业主要通过提高融资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