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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以其开放性、虚拟性、流动性特征迅速发展,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对国际税收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税收征管难度加大。为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挑战,部分国家从保护本国税收利益的角度实行单边征收数字服务税的举措,造成数字经济课税更加混乱,阻碍行业发展。在此背景下,OECD与G20提出“双支柱”方案,致力于多边税收规则的调整。中国作为全球经济总量及数字经济规模第二大经济体,应以主导者的身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税收规则的制定,促进国际间的税收征管合作,提出符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