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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起将在北京等21个省(区、市)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到2019年底,达成数据共享取得突破,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取得突破,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取得突破,大数据应用取得突破等四项目标。这其中包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大数据,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项目成果,探索出有效路径和模式;以及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快应用,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一批创新应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