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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条例》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国家教育法津、法规政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在对河北省11县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基本要素和指标体系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A、B、C三级评估指标和评估要点的评估框架。确定“4+1”个一级指标:学生发展、领导与管理、教育教学、教师队伍、机动指标;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重视评估的诊断与发展功能、强调学校资源的管理与使用、剔除督政指标、明确督学内容、兼顾评估的基础性和灵活性的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期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供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