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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谓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我国关于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概念在学界主要有如下表述:“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保护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笔者不赞同此观点。笔者认为学界通说只片面揭示了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性和应受保护两个属性,而对权利主体——旅游消费者本身特点及其所固有的对世权和实现权没有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