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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已成为现代中小学学校管理的重要理念。要做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就必须依法治校,实施师生关系法制化管理。
一、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理由
(一)传统师生关系弊大于利,有违我国现行法律的精神。
传统的师生关系(主要指中小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关系),基本源于封建的皇权至上、父权至上的观念及尊卑有别、三从四德的封建等级秩序,构成了师权至上、师仅次于亲的师生尊卑关系和师命生从、师为生主的主从关系,具有以师道尊严为核心的封建家长专制色彩,具有父母子女似的“血缘”亲情。但从法治角度看,它弊大于利,其弊有违我国现行法制精神,且成为当前出现的不良师生关系,尤其是中小学不良师生关系的思想根源之一。无疑,传统师生关系强调学生尊敬老师,强调“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亲情,对促使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自觉努力学习,形成和保持尊师重教、尊师爱生的良好社会风尚,是有极大好处的。但它的弊端却不容回避。它强化师道尊严,强化师权如皇权父权,漠视或默许甚至允许老师采取强迫镇压、惩戒等方式对待学生,允许老师对学生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且使学生碍于师生的“父子”关系而受不良教师施予的人格侮辱等。它符合封建伦理和封建法统,却与我国现行法律相冲突。我国法律日益注重以人为本,规定了人与人之间有平等的人格和人身自由,规定了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及人格尊严,制定了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涉及中小学师生关系条款的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等。传统师生关系中的师生地位和封建家长专制色彩明显违背了这些精神。这种师生关系过度的师道尊严和家长专制色彩及被一些人扭曲了的师生“亲情”所产生的弊端,与当前新的经济环境、新的人际观念、新的信息技术手段的弊端相匹配,导致新的种种不良师生关系现象的发生,是与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相冲突的不谐和音。
(二)中小学师生关系现状堪忧。
从媒体的报道、群众的反映和有关部门的通报,不难发现当前与中小学师生关系有关的违纪违法现象仍不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大都以师生关系、师生之谊和师生之情、师生面子为由,带有明显的封建专制和封建特权色彩,且屡禁不止,止而复发。无疑,这些都与师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有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为师者“内圣”,是难以充分解决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强化师生关系的法律规范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科学管理,才能收到较为显著的效果。
二、实践中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一)实践中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原则。
1.坚持师生双方权利和义务相互匹配的原则。一是师生双方都有得到对方人格尊重的权利和尊重对方人格的义务。二是教师有教育学生成长、指导学生学习、考核学生品德与学业的权利,学生也有接受教师相应的教育、指导和考核的义务。三是学生有受到教师关心、爱护、保护自己身心健康的权利,教师有相应的关心、爱护、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可偏废。教师对学生负有更大的、更主动的教育责任。
2.坚持既维护教师威信,又保障学生民主自由权利的原则。教师的威信和学生的民主自由权利二者不可偏废。要防止因实践师生关系法制化而降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威信,防止过度强化师生平等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防止因突出法制化而淡化或抛弃符合人伦道德的师生渊源的情谊或亲情。
3.坚持传统师生关系中的尊师爱生与师生情谊的原则。防止因过度强调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及其他侵害,而把学生、家长引入教师不值得尊重尊敬,教师只是纯粹的服务员、侍奉者的思想误区。
4.坚持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与进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把师生关系法制化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形成尊师爱生,师生良性互动、关系纯正而又情意浓浓、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5.坚持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师生之间发生影响校园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纠纷。
(二)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途径与方法。
1.学校要通过媒体、讲座、研讨、演讲、考核、交流等方式,明确学法、普法、用法和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目的和意义,增强涉及师生关系方面的法治观念。
2.学校要建立涉及师生关系的专项法规或专项规章,并加以贯彻,用以检查、对照、约束师生关系行为,并做到有法必依,用法必严。
3.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广泛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广泛学习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用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涉及师生关系的言语和行动。
4.学校要大力提倡树尊师榜样,树爱生典型,树师生关系优秀而纯正的典型,让师生进行对照、学习。在校内大力宣传尊师与爱生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
此外,学校还要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作与师生关系有关的法制报告与案例分析,并向社会宣传本校尊师爱生典型,反映学校依法治校动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与社会综合治安管理活动或严打整治行动联系起来,共同协调,相互渗透,强化和巩固师生关系法制化的成果。
综上,在师生关系管理上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凸显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理念,就奠定了和谐校园的重要基础,使师生关系能沿着现代的健康、纯正、和谐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提高学校的管理质量。我们在学校管理中要继续大力实践探索。
一、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理由
(一)传统师生关系弊大于利,有违我国现行法律的精神。
传统的师生关系(主要指中小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关系),基本源于封建的皇权至上、父权至上的观念及尊卑有别、三从四德的封建等级秩序,构成了师权至上、师仅次于亲的师生尊卑关系和师命生从、师为生主的主从关系,具有以师道尊严为核心的封建家长专制色彩,具有父母子女似的“血缘”亲情。但从法治角度看,它弊大于利,其弊有违我国现行法制精神,且成为当前出现的不良师生关系,尤其是中小学不良师生关系的思想根源之一。无疑,传统师生关系强调学生尊敬老师,强调“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亲情,对促使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自觉努力学习,形成和保持尊师重教、尊师爱生的良好社会风尚,是有极大好处的。但它的弊端却不容回避。它强化师道尊严,强化师权如皇权父权,漠视或默许甚至允许老师采取强迫镇压、惩戒等方式对待学生,允许老师对学生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且使学生碍于师生的“父子”关系而受不良教师施予的人格侮辱等。它符合封建伦理和封建法统,却与我国现行法律相冲突。我国法律日益注重以人为本,规定了人与人之间有平等的人格和人身自由,规定了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及人格尊严,制定了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涉及中小学师生关系条款的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等等。传统师生关系中的师生地位和封建家长专制色彩明显违背了这些精神。这种师生关系过度的师道尊严和家长专制色彩及被一些人扭曲了的师生“亲情”所产生的弊端,与当前新的经济环境、新的人际观念、新的信息技术手段的弊端相匹配,导致新的种种不良师生关系现象的发生,是与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相冲突的不谐和音。
(二)中小学师生关系现状堪忧。
从媒体的报道、群众的反映和有关部门的通报,不难发现当前与中小学师生关系有关的违纪违法现象仍不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大都以师生关系、师生之谊和师生之情、师生面子为由,带有明显的封建专制和封建特权色彩,且屡禁不止,止而复发。无疑,这些都与师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有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为师者“内圣”,是难以充分解决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强化师生关系的法律规范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科学管理,才能收到较为显著的效果。
二、实践中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一)实践中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原则。
1.坚持师生双方权利和义务相互匹配的原则。一是师生双方都有得到对方人格尊重的权利和尊重对方人格的义务。二是教师有教育学生成长、指导学生学习、考核学生品德与学业的权利,学生也有接受教师相应的教育、指导和考核的义务。三是学生有受到教师关心、爱护、保护自己身心健康的权利,教师有相应的关心、爱护、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可偏废。教师对学生负有更大的、更主动的教育责任。
2.坚持既维护教师威信,又保障学生民主自由权利的原则。教师的威信和学生的民主自由权利二者不可偏废。要防止因实践师生关系法制化而降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威信,防止过度强化师生平等而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防止因突出法制化而淡化或抛弃符合人伦道德的师生渊源的情谊或亲情。
3.坚持传统师生关系中的尊师爱生与师生情谊的原则。防止因过度强调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及其他侵害,而把学生、家长引入教师不值得尊重尊敬,教师只是纯粹的服务员、侍奉者的思想误区。
4.坚持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与进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把师生关系法制化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形成尊师爱生,师生良性互动、关系纯正而又情意浓浓、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
5.坚持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避免师生之间发生影响校园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纠纷。
(二)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途径与方法。
1.学校要通过媒体、讲座、研讨、演讲、考核、交流等方式,明确学法、普法、用法和实践中小学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目的和意义,增强涉及师生关系方面的法治观念。
2.学校要建立涉及师生关系的专项法规或专项规章,并加以贯彻,用以检查、对照、约束师生关系行为,并做到有法必依,用法必严。
3.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广泛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广泛学习包括宪法、民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用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涉及师生关系的言语和行动。
4.学校要大力提倡树尊师榜样,树爱生典型,树师生关系优秀而纯正的典型,让师生进行对照、学习。在校内大力宣传尊师与爱生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
此外,学校还要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作与师生关系有关的法制报告与案例分析,并向社会宣传本校尊师爱生典型,反映学校依法治校动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与社会综合治安管理活动或严打整治行动联系起来,共同协调,相互渗透,强化和巩固师生关系法制化的成果。
综上,在师生关系管理上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凸显师生关系法制化的理念,就奠定了和谐校园的重要基础,使师生关系能沿着现代的健康、纯正、和谐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提高学校的管理质量。我们在学校管理中要继续大力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