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宜作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录像制品加以保护。赛事直播画面的选择与编排固然具备一定的独创性,但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相比,其独创性高度尚不足以使其作为《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认定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关键在于判断独创性的高低,而非独创性的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