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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我国产品开始适用反补贴法,这打破了其多年来不对“非市场经济体”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惯例。此案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及其相关政策产生正反两方面的深远影响。我们在谴责美国这一做法的同时,更应该进行的是冷静的、理性的思考:我国产品是否存在补贴?该补贴是否属于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中所规制的补贴?美国对我国适用反补贴措施,是否违背了法律?等等。只有对这些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对外据理力争、对内积极调整,我们才有可能避免重蹈反倾销给我国出口造成严重损失的覆辙,才有可能应对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