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针对目前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其核心原因,进而提出围绕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以及如何构建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施机制,以期对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有所启示和帮助。
关键词: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施机制;优质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9-0132-02
一、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20世纪后,经济全球化带动了生产要素与资源(包括教育资源)的全球市场化配置。由于各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导致各国间高等教育供需不均衡,从而促成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产生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由于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作出了相关承诺,从而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层次主要在本科和高职,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占了半壁江山。
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主要从教学理念、课程、教师等方面引进和利用国外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所需要的国际应用型会计人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引进的教育资源很难保证其优质性。目前与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开展合作办学的境外高校均为二、三流大学,甚至是“野鸡大学”,他们与我国合作办学主要是为了拓展教育市场,规避教育风险,其输出的教育资源质量很难保证,存在课程输出后不经本土化创新,教学管理不规范,教师素质难以保障及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从引进的审批、教育教学过程监督与评估、复核机制不健全。因此,发展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迫切需要在引进、利用、管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系统性实施机制。
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
200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条例》第一次明确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
2007年4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牢牢把握好审批入口关。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纲要》强调继续扩大教育开放,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从以上国家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中可以看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始终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因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也是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如何成长为适合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优质教育资源是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终极目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苏东教授曾提出,中外合作办学要坚持“引进—嫁接—本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就是对此终极目标实现过程的最好解释,下面笔者谈谈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如何通过构建一套系统的实施机制,来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目前的核心目标及终极目标。
三、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宏观实施机制的构建
(一)构建审批、资质认证体系
对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方院校进行审批和资质认证,是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和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顺利开展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审批制和许可证制度对外方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建立国外高校资质信息查询平台,为我国高职院校选择境外合作办学伙伴提供参考。总体而言,目前对外国高校的资质认证工作主要是对基本办学条件的申请审批,而很少反映其办学质量和水平。而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承担者,以服务地方经济,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为目标。因此,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在申请阶段,首先应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论证国外同类型高校在会计专业应用技能性培养方面具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对院校引进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确保引进国外先进课程、教材及师资,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区域经济培养大批国际化的会计应用型技能人才。然后将论证报告递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第一,建立监管信息网平台,将中方与外方参与合作的院校的详细信息及论证报告及时发布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接受社会监督及进行反馈信息收集;第二,设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可以包括教育专家、会计专家、留学人员等,全面深入地评鉴外方院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审批提供专业化咨询与建议。这样才能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第三,若通过审批认证,则监督中外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或章程,详细载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公布于监管信息网平台上。
(二)构建系统性的评估体系,做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管
首先,成立常规性的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机构,该机构接受政府的委托开展日常的会计教育教学质量认证和评估工作,其成员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的会计教育专家、会计专家及学生家长或潜在家长组成。
其次,由上述常设评估机构制定公开的、被广泛认同的评估标准(指标体系),例如办学场地和校舍、办学经费与设备的投入、教材的使用、外籍教师的到位情况和资质情况、生师比、培养方案的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指标等,制定有效的专业化评估操作程序。 最后,评估机构做好对监管信息网平台的日常维护,专门发布评估机构监督与管理的信息,使该平台成为既能反映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取得办学许可证时的基本信息,又能跟踪反映其实际办学情况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示系统,将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主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实施及时有效的动态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公布政府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方面的政策、法规;公布、介绍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中方、外方各合作伙伴的详细情况;给学生、高职院校、国外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互动的有关质量信息咨询;提供最新的国际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公示高职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对于违规办学的高职院校采取必要的处罚手段进行公示。让社会来了解和监督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
四、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微观实施机制的构建
(一)构建目标系统
经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认证通过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双方首先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对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需求作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战略报告、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的评估报告等,明确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的方向和战略定位;共同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通报给全体师生。同时将信息同步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二)构建过程系统
1.构建教育输入系统
中外合作双方共同制定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的资助政策、合作办学模式等核心内容,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严格挑选合格生源,保证生源质量。同时将招生简章、招生情况(包括学生数量、来源、成绩等)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2.构建教育过程系统
首先,中外合作双方根据会计专业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性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充分调研、讨论共同制定会计专业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在于共同进行中外合作课程的设置、课程内容的确定及中外课程的整合;确定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确定课程的课时及理论与实践课时比;确定教材的采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模式和方法,以及国内、国际职业资格证。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其次,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逐步落实和执行方案,主要是建设优质的教师队伍及优化教学过程,对受教育者施教。
(1)教师队伍。第一,外籍教师资质水平获得中外双方的认可后上岗。第二,中外合作双方共同构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包括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建立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制度、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制度等。将外籍教师和国内教师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外籍教师与国内教师的教学考评。第三,国内本土教师借用中外合作办学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有效提升本土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促进其成长为具有国际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对其做好成长记录。将中外教师信息(包括资质与成长记录)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2)教学过程。包括落实教学课程的设置,采用国际通行的课程标准,突出会计职业能力的培养;落实课时、教材;运用国外科学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制度和方法,培养学生的会计专业素质、技能和创新能力;落实虚拟实训场地,模拟“企业工作模式”;配备优良的教学资源等方面。在教学过程管理中,建立合作双方互相认可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体系,包括教学检查制度、评课制度、考试分析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价制度等,及时获取教师教学和学生反馈情况的各种信息,为改进教学提供借鉴。同时将教学过程的实施情况详细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三)构建评估系统
1.中外合作双方通过共同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进行调查问卷或走访等方式,定期了解学生和家长对会计专业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方面的满意度情况及建议。
2.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是否满足区域外向型经济会计职业实践的需要,因此应建立毕业生追踪调查与信息反馈制度,把毕业生涉外会计专业对口的就业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主要依据。
3.中外合作办学双方建立自我评估系统,对合作办学质量合作双方按照自我评估体系进行自评,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同时将上述教育对象评估、行业评估、自我评估的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上述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宏微观实施机制之间的联动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责任编辑:赵蕾)
关键词: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施机制;优质教育资源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09-0132-02
一、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20世纪后,经济全球化带动了生产要素与资源(包括教育资源)的全球市场化配置。由于各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均衡,导致各国间高等教育供需不均衡,从而促成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产生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国际上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由于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短缺。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作出了相关承诺,从而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层次主要在本科和高职,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占了半壁江山。
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主要从教学理念、课程、教师等方面引进和利用国外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所需要的国际应用型会计人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引进的教育资源很难保证其优质性。目前与我国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开展合作办学的境外高校均为二、三流大学,甚至是“野鸡大学”,他们与我国合作办学主要是为了拓展教育市场,规避教育风险,其输出的教育资源质量很难保证,存在课程输出后不经本土化创新,教学管理不规范,教师素质难以保障及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从引进的审批、教育教学过程监督与评估、复核机制不健全。因此,发展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迫切需要在引进、利用、管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系统性实施机制。
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
200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指出: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条例》第一次明确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
2007年4月,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核心,牢牢把握好审批入口关。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纲要》强调继续扩大教育开放,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从以上国家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中可以看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始终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因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也是目前我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目标。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如何成长为适合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优质教育资源是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终极目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苏东教授曾提出,中外合作办学要坚持“引进—嫁接—本土化—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就是对此终极目标实现过程的最好解释,下面笔者谈谈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如何通过构建一套系统的实施机制,来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目前的核心目标及终极目标。
三、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宏观实施机制的构建
(一)构建审批、资质认证体系
对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方院校进行审批和资质认证,是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和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顺利开展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审批制和许可证制度对外方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进行审核。同时,通过建立国外高校资质信息查询平台,为我国高职院校选择境外合作办学伙伴提供参考。总体而言,目前对外国高校的资质认证工作主要是对基本办学条件的申请审批,而很少反映其办学质量和水平。而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承担者,以服务地方经济,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为目标。因此,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在申请阶段,首先应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论证国外同类型高校在会计专业应用技能性培养方面具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对院校引进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确保引进国外先进课程、教材及师资,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区域经济培养大批国际化的会计应用型技能人才。然后将论证报告递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第一,建立监管信息网平台,将中方与外方参与合作的院校的详细信息及论证报告及时发布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接受社会监督及进行反馈信息收集;第二,设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可以包括教育专家、会计专家、留学人员等,全面深入地评鉴外方院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为审批提供专业化咨询与建议。这样才能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第三,若通过审批认证,则监督中外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或章程,详细载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公布于监管信息网平台上。
(二)构建系统性的评估体系,做好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教学质量监管
首先,成立常规性的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机构,该机构接受政府的委托开展日常的会计教育教学质量认证和评估工作,其成员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的会计教育专家、会计专家及学生家长或潜在家长组成。
其次,由上述常设评估机构制定公开的、被广泛认同的评估标准(指标体系),例如办学场地和校舍、办学经费与设备的投入、教材的使用、外籍教师的到位情况和资质情况、生师比、培养方案的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指标等,制定有效的专业化评估操作程序。 最后,评估机构做好对监管信息网平台的日常维护,专门发布评估机构监督与管理的信息,使该平台成为既能反映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取得办学许可证时的基本信息,又能跟踪反映其实际办学情况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示系统,将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主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实施及时有效的动态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公布政府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方面的政策、法规;公布、介绍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中方、外方各合作伙伴的详细情况;给学生、高职院校、国外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互动的有关质量信息咨询;提供最新的国际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地公示高职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对于违规办学的高职院校采取必要的处罚手段进行公示。让社会来了解和监督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
四、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微观实施机制的构建
(一)构建目标系统
经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认证通过的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双方首先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对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需求作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战略报告、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的评估报告等,明确高职会计专业合作办学的方向和战略定位;共同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通报给全体师生。同时将信息同步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二)构建过程系统
1.构建教育输入系统
中外合作双方共同制定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的资助政策、合作办学模式等核心内容,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严格挑选合格生源,保证生源质量。同时将招生简章、招生情况(包括学生数量、来源、成绩等)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2.构建教育过程系统
首先,中外合作双方根据会计专业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性会计人才的实际需求,充分调研、讨论共同制定会计专业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在于共同进行中外合作课程的设置、课程内容的确定及中外课程的整合;确定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确定课程的课时及理论与实践课时比;确定教材的采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模式和方法,以及国内、国际职业资格证。并将人才培养方案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其次,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逐步落实和执行方案,主要是建设优质的教师队伍及优化教学过程,对受教育者施教。
(1)教师队伍。第一,外籍教师资质水平获得中外双方的认可后上岗。第二,中外合作双方共同构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包括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建立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制度、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制度等。将外籍教师和国内教师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外籍教师与国内教师的教学考评。第三,国内本土教师借用中外合作办学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有效提升本土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促进其成长为具有国际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对其做好成长记录。将中外教师信息(包括资质与成长记录)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2)教学过程。包括落实教学课程的设置,采用国际通行的课程标准,突出会计职业能力的培养;落实课时、教材;运用国外科学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制度和方法,培养学生的会计专业素质、技能和创新能力;落实虚拟实训场地,模拟“企业工作模式”;配备优良的教学资源等方面。在教学过程管理中,建立合作双方互相认可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体系,包括教学检查制度、评课制度、考试分析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价制度等,及时获取教师教学和学生反馈情况的各种信息,为改进教学提供借鉴。同时将教学过程的实施情况详细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三)构建评估系统
1.中外合作双方通过共同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进行调查问卷或走访等方式,定期了解学生和家长对会计专业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方面的满意度情况及建议。
2.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是否满足区域外向型经济会计职业实践的需要,因此应建立毕业生追踪调查与信息反馈制度,把毕业生涉外会计专业对口的就业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主要依据。
3.中外合作办学双方建立自我评估系统,对合作办学质量合作双方按照自我评估体系进行自评,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同时将上述教育对象评估、行业评估、自我评估的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公布于政府的监管信息网平台,接受评估机构和社会的评估、监督与信息反馈。
上述高职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宏微观实施机制之间的联动关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