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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申诉委员会在厦门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申诉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重点讨论了中评协秘书处起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自律惩戒申诉管理办法》(草拟稿)。会议由主任委员王子林主持,副主任委员王毅、朱永勤以及其他委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5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对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惩戒决定的协会提出书面申诉。为此,中评协秘书处草拟了申诉管理办法。申诉委员会对此办法草拟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申诉是在自律惩戒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渠道,规范申诉行为的管理对于维护自律惩戒的严肃性以及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5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对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惩戒决定的协会提出书面申诉。为此,中评协秘书处草拟了申诉管理办法。申诉委员会对此办法草拟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申诉是在自律惩戒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渠道,规范申诉行为的管理对于维护自律惩戒的严肃性以及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