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逊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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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之前,我从未见过金发蓝眼的外国人,当我从报考指南的专业里敲定了英语之后,我便开始希望于一场纯正欧美风的情调中,听外国老师诉说异域的乡野情怀,领我们一同畅想瓦尔登湖畔的花好月圆。
  罗宾逊,一个典型的亚裔美国人,深邃的瞳孔里流淌着东方血统的明净,又暗透欧美民族的睿智沉稳。他的个子高大健硕,六十岁的年龄,沉淀着年轻人的活力青春,常常一个人自编自排卓别林式的幽默哑剧,面孔里每一处跳动的纹路,都能成为大家啼笑皆非的焦点。
  1
  罗宾逊是我在大学学习中接触的第一位外教。2015年春节刚过,返校上课。新春之后,轰动班级的头条喜讯:罗宾逊老师本学期将担任我们的口语老师。
  消息传开,得到了大家的热捧。印象里,罗宾逊经常以风云变幻的速度奔走在外院,同学们都好奇地打量这位沉默寡言的美国人。很久以来,我们一直渴望走进他的课堂,一览美式教学的至幻至美。
  新春以后,罗宾逊来了。回春的雨水,还未浸透大地的每个角落。透着点微凉寒意的三月,罗宾逊穿着一件长袖加短袖的合体衫走进教室。他落定在讲台的一处角落,以美国人惯有的耸肩姿势,面对着教室里28双期待的眼睛。
  他为什么不高兴?没有人知晓原因。按照中国老师的惯常套路,走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微笑着面视学生,绝不该是这番苦情脸。
  就在我们打量他时,他已经以大刀阔斧的姿势将讲桌推得“砰砰”响,咕吱咕吱的声音,让人有着莫名的焦灼感。桌子被安放在他满意的位置后,他来到讲台的中央,粗大的手指示意讲桌摆放的角落,告诫我们以后每逢口语课,桌子必须是在那个他指定的位置。
  话音落下,他准备拿粉笔写字的瞬间,顺势将安然沉睡的板擦咕咚一声砸向了窗外。转过身,一丝威严遇上满脸纯真的我们,他开口说英语,便是一阵喋喋不休,埋怨带水的板擦,以及我们在对待一件小事上的细心程度。
  第一次上课,罗宾逊以外国人的谨言慎行给我们以深刻教诲。多年间幽默风趣、不着调的美国佬形象,在我记忆的长河里瞬时改头换面,深邃的蓝色瞳孔里染上了一层严谨的态度。
  多年中式教育的熏陶使然,慵懒的惰性思想流散在心海一角,已经长到二十岁的我们,依然沉睡在父母温暖的臂弯里,喃喃自满。罗宾逊对中国学生如此不成熟的表现与心智极为不满。一次上课,当某同学以无比自豪的声音,阐述自己不愿工作,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侃侃心愿时,罗宾逊不等这位同学说完,“啪”地按下暂停键。他风云骤变的目光里,散射出一股莫名燃放的汹汹气焰。
  “OK,OK.Childish,childish.You are so Childish!”怒吼的杀气夹杂着前门撞击的轰然声响,一屋子人震惊到身体抖颤。罗宾逊临走时,发誓以后再也不会来上课了,因为他不能接受我们冥顽不化的依赖思想,更不能容忍啃老的我们践踏他一片赤诚的胸膛。
  后来的一周,我们以为他不会来了。焦灼等待中,咄咄微胖的美国老头再次以绝地反击之势回到学生中间。在罗宾逊一整堂课的娓娓道来中,我们知晓了属于他的那一段充满荣耀的二十岁成长史。在二十岁的年纪,他勤恳上进,每逢周末穿城送报的经历,给他的人生注入了第一桶来之不易的酬金。我想,这是他想告诉我们的,当你长大了,就要学会自食其力,用艰辛付出去发挥年轻的无限活力。
  2
  罗宾逊的人生是一段充满光辉与荣耀的奇遇:十八岁入伍美国军校,三十五岁之前周游半个美国,四十四岁当外公,五十二岁到中国当老师,六十岁时又遇上了人生的第二段姻缘。
  有人会说,这是一个完全不着调的人生,没有平稳的生活保证,一生身处动荡。更有人说他是完完全全的生活疯子。
  每节课,罗宾逊习惯于布下话题的天罗地网,然后再用自己细碎的生活点滴充实话题的生命力。来到中国八年,他很想念故土河川,想念西经120°的白天与黑夜。他情不自禁地沿着地图一角,从美国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直至繁华兴旺的波士顿城,讲述他与每一处地方的奇缘趣事。他的家乡,位于美国中部地带的堪萨斯城,风景绮丽,生活恬静,说起家乡,更是勾起他身体里每一处乡思的川流涌动。
  那堂课的尾声,罗宾逊眼泛泪光地告诉我们,无论你去哪里,家永远是你温暖的避风港;无论富贵与贫贱,家是你心里最深处的一片凈土,直至永远。六十岁的高傲汉子,用半生的戎马倥偬向我们细数他的温情时刻,用洋洋洒洒的热泪勾起我们内心最纯粹的那一丝乡情。勿忘本心,是罗宾逊留给我最深的感悟。
  罗宾逊还是一个和时尚接拍的潮流人士,课上生动的课程讲解,少不了手机里各种照片的支撑。讨论到中西方饮食时,存储在他手机里的美国大餐常常令我们口水直流,而他不免会洋洋得意于自己的辛劳杰作。说起中国饮食里的养生糙米粥,他会掏出手机,认真刷一遍百度,把图片搜出来,再原封不动地临摹在黑板上,与我们共同分享这道别样风味的中国美食。遇上花枝接种的月份,他会用手机记录下植株的成长,在课堂里把照片向每位同学展示后,授予我们他自己种植花草的心得体会,“一寸时光,一种情怀”的哲理就是罗宾逊花草种植衍生出的生活感悟。
  翻盖式的三星手机,飞速复杂的网络外衣下,隐藏着罗宾逊对于生活的点滴情怀。热爱生活,热爱每一个灵动的生命,是罗宾逊一直不遗余力阐释的人生体验。
  细腻柔情的罗宾逊不足为外人道也,威严高傲是他为自己披上的一层狼皮,而真正的柔情似水,正是显露在他生活的罅隙之间。
  3
  老罗即将回国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有人说,他已经买好了回国的机票,接受了波士顿大学的盛情邀约。
  消息的真假,没人能证实。罗宾逊依旧在课下时寡言少语地穿行在外院的角落之间,课上依旧风尘仆仆地来,兴致勃勃地去。他的一丝淡然,更是无形之中剥落着我们内心的惴惴不安。
  一个平常的日子,罗宾逊像往常一样,放好他的公文包。然后,他拿起粉笔,落笔写字。稀疏坠落的粉尘,在墨绿的板上带过一抹潇洒的字样“Dr.Dennis Robinson”,随后附上一串数字“1952.11.11”。以他的口吻,1952年11月11日这一天,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因为他降临人间。他将以生命的纯真为世界涂抹一道绚丽的闪亮。
  身处这片书卷浓郁的课堂圣地,罗宾逊每时每刻都在以生命的光彩照亮着这间教室里每一个平凡的生命。或许,这就是他存在的意义。
  罗宾逊说:“Life is a series of experience.”
  “生活是一系列的体验”,正如他当初奋不顾身地从美国来,而今选择回去一样,生命无时无刻不在演绎着不同的体验。罗宾逊叮嘱我们,要时刻享受生活,享受每一次穿云过雨的美好。甚至,当飞机划过云层,要记得去嗅一嗅异域国度里那一片云的味道,这就是生活。
  老罗的告别,没有了初来时的恃才傲物,始终在以一个长者的口吻嘱咐着我们许多许多。我记得,一丝夏风穿过他的眼睛,吹开了稀疏翻滚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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