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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9年起,中央开始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财政政法经费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法经费;保障;管理
为了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从2009年起,中央将基层政法机关“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体制。根据新的保障体制,各级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按照规定分别承担。为确保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晋城市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水平,确保了政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同时,政法经费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改进,以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一、晋城市政法经费管理现状
1.政法经费投入逐年稳步增长
近年来,晋城市、县两级财政认真落实省财政厅下达的公检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在年初预算中按照标准安排政法单位公用经费。个别困难县对于年初预算难以保障的地方,预算执行中也想方设法追加经费,保证标准落实到位。从执行情况来看,政法经费投入逐年稳步增长,均达到或超过财政部规定政法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2.政法经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晋城市从“资金保障、支出管理、绩效考评”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水平。
(1)科学编制政法单位部门预算,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在预算安排中,按照“人员经费据实安排,公用经费按标准安排,项目经费统筹安排”的原则,优先安排政法经费,确保政法部门正常运转。
(2)加强政法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上,多措并举,力求科学、精细、严格、规范。一是严把资金支付关。严格政法经费拨付程序,按预算进度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二是狠抓支出进度。在确定部门预算同时编列项目实施进度表,并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实行挂钩,根据执行进度快慢按比例相应增加或核减下年预算,强化政法部门科学预算意识,提高政法经费执行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法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3)开展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我市从2011年起积极开展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从资金使用、装备采购、财务管理和业务开展等多方面对政法经费的绩效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考评,并收到了预期效果。通过考评对政法经费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发现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激发了政法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政法经费财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显著
一是确保了政法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带动了我市执法质量的迅速提高。由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同级政法资金的足额保障,有效缓解了基层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办案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能力和效率,使一些陈年积案得以告破,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三是促进了政法部门装备规范化配置。装备资金投入改善了我市政法系统硬件配套设施,极大地提高了政法队伍的技术侦察能力和办案科技水平,为“科技强警”“科技强检”提供了有力的设备和技术支撑。
二、政法经费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政法办案经费支出规范性有待加强
从政法经费使用情况来看,政法办案经费使用方面存在范围窄、支出不规范现象。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支出范围偏窄,由于县级政法机关及基层所队的日常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是交织在一起的,难以严格区分,在实际操作中造成单位“宁肯不花也不敢犯错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进度;二是部分政法部门办案费开支随意性较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燃修费、维修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占办案费支出比例较大。
2.政法装备配置有效性亟待提高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采取省集中统一采购与市县自采相结合的方式,但通过对近几年装备配置情况的调查,发现政法部门装备配备上存在不合理现象。一是装备采购缺乏统筹规划。虽然我省近年来制定了公检法司装备配备规划方案,但主管部门在执行中并未严格按照规划和标准落实,基层政法部门采购中缺乏有效指导,集中采购与自采难以有效衔接,造成部分装备闲置和浪费,而急需设备又未能配备的现象,短缺与浪费现象并存。二是专用装备集中采购周期长,影响财政资金效益有效发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装备普遍存在周期长的现象,特别是公安机关所使用的刑侦、技侦设备、因其专业性要求较高,又不在市场上流通,采购周期较长,而技术更新快导致部分设备刚投入使用就面临淘汰,造成严重资金浪费。
3.政法项目规划科学性有待增强
一些政法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不强,成本效益意识缺乏,在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时缺乏前期调研和科学评估,往往造成走一步说一步,推一推动一动的尴尬局面,不利于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
三、强化政法经费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政法经费管理制度,明确政法经费支出范围,同时,建立政法部门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政法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建立项目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做好政法部门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政法系统项目评估机制,在项目确定上,注重从源头入手,狠抓调研,对大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使项目的确定建立在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同时,根据项目预计完成进度分年度安排资金,在保障项目资金同时减少财政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改进装备配备方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一是建议省级财政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根据已出台的政法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及三年规划,联合出台分年度装备采购指导性意见和采购计划,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政法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上下联动,使基层政法装备采购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二是调整装备配备方式,对于购置跨部门或跨区域共同使用的通讯网络、大型仪器设备以及特殊装备实行集中采购,其他小型装备在省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基层自行组织采购,这样既能做到“按需配置”,又能节约后续维修、保养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4.完善绩效考评和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逐步完善现行政法经费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在科学考评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加强政法部门绩效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将绩效考评及监督检查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挂钩,避免资金的不合理投入,促进政法单位经费支出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彭 斌:《加快构建财政行政政法管理新机制》.
[2]夏 鹏 程李鑫:《关于政法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思考》.
[3]夏新怡 海虎梅:《借鉴有益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经费保障机制》.
关键词:政法经费;保障;管理
为了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从2009年起,中央将基层政法机关“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体制。根据新的保障体制,各级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按照规定分别承担。为确保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晋城市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水平,确保了政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同时,政法经费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改进,以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一、晋城市政法经费管理现状
1.政法经费投入逐年稳步增长
近年来,晋城市、县两级财政认真落实省财政厅下达的公检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在年初预算中按照标准安排政法单位公用经费。个别困难县对于年初预算难以保障的地方,预算执行中也想方设法追加经费,保证标准落实到位。从执行情况来看,政法经费投入逐年稳步增长,均达到或超过财政部规定政法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2.政法经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晋城市从“资金保障、支出管理、绩效考评”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水平。
(1)科学编制政法单位部门预算,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在预算安排中,按照“人员经费据实安排,公用经费按标准安排,项目经费统筹安排”的原则,优先安排政法经费,确保政法部门正常运转。
(2)加强政法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上,多措并举,力求科学、精细、严格、规范。一是严把资金支付关。严格政法经费拨付程序,按预算进度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二是狠抓支出进度。在确定部门预算同时编列项目实施进度表,并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实行挂钩,根据执行进度快慢按比例相应增加或核减下年预算,强化政法部门科学预算意识,提高政法经费执行的时效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法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3)开展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我市从2011年起积极开展政法经费绩效考评工作,从资金使用、装备采购、财务管理和业务开展等多方面对政法经费的绩效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考评,并收到了预期效果。通过考评对政法经费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发现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激发了政法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政法经费财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显著
一是确保了政法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带动了我市执法质量的迅速提高。由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同级政法资金的足额保障,有效缓解了基层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紧张的状况,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办案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能力和效率,使一些陈年积案得以告破,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三是促进了政法部门装备规范化配置。装备资金投入改善了我市政法系统硬件配套设施,极大地提高了政法队伍的技术侦察能力和办案科技水平,为“科技强警”“科技强检”提供了有力的设备和技术支撑。
二、政法经费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政法办案经费支出规范性有待加强
从政法经费使用情况来看,政法办案经费使用方面存在范围窄、支出不规范现象。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支出范围偏窄,由于县级政法机关及基层所队的日常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是交织在一起的,难以严格区分,在实际操作中造成单位“宁肯不花也不敢犯错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进度;二是部分政法部门办案费开支随意性较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燃修费、维修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占办案费支出比例较大。
2.政法装备配置有效性亟待提高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经费采取省集中统一采购与市县自采相结合的方式,但通过对近几年装备配置情况的调查,发现政法部门装备配备上存在不合理现象。一是装备采购缺乏统筹规划。虽然我省近年来制定了公检法司装备配备规划方案,但主管部门在执行中并未严格按照规划和标准落实,基层政法部门采购中缺乏有效指导,集中采购与自采难以有效衔接,造成部分装备闲置和浪费,而急需设备又未能配备的现象,短缺与浪费现象并存。二是专用装备集中采购周期长,影响财政资金效益有效发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集中采购装备普遍存在周期长的现象,特别是公安机关所使用的刑侦、技侦设备、因其专业性要求较高,又不在市场上流通,采购周期较长,而技术更新快导致部分设备刚投入使用就面临淘汰,造成严重资金浪费。
3.政法项目规划科学性有待增强
一些政法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不强,成本效益意识缺乏,在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时缺乏前期调研和科学评估,往往造成走一步说一步,推一推动一动的尴尬局面,不利于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
三、强化政法经费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政法经费管理制度,明确政法经费支出范围,同时,建立政法部门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政法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建立项目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做好政法部门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政法系统项目评估机制,在项目确定上,注重从源头入手,狠抓调研,对大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使项目的确定建立在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同时,根据项目预计完成进度分年度安排资金,在保障项目资金同时减少财政资金滞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改进装备配备方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一是建议省级财政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根据已出台的政法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及三年规划,联合出台分年度装备采购指导性意见和采购计划,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政法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上下联动,使基层政法装备采购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二是调整装备配备方式,对于购置跨部门或跨区域共同使用的通讯网络、大型仪器设备以及特殊装备实行集中采购,其他小型装备在省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基层自行组织采购,这样既能做到“按需配置”,又能节约后续维修、保养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4.完善绩效考评和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逐步完善现行政法经费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在科学考评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加强政法部门绩效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将绩效考评及监督检查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挂钩,避免资金的不合理投入,促进政法单位经费支出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彭 斌:《加快构建财政行政政法管理新机制》.
[2]夏 鹏 程李鑫:《关于政法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思考》.
[3]夏新怡 海虎梅:《借鉴有益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