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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20世纪现代汉语八大家之一,朱德熙的语法思想来源非常广泛,其中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布龙菲尔德对朱德熙的语法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其影响表现在“替换法”“扩展法”“直接成分分析”“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功能”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布龙菲尔德 朱德熙 语法研究
作为一位语言学大师,朱德熙的语法研究对现代汉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德熙非常善于借鉴国外语言学派的新的语法研究分析方法来研究汉语,其中,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布龙菲尔德对朱德熙语法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替换法
朱德熙确定语素时使用的是“替换法”。他把语素定义为“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成分”,而把“两个或更多的语素形成的词叫合成词”,合成词里语素的个数就是通过“替换法”来确定的。如“人民”,“人”可以出现在“人们”“人物”“人选”等词中,“民”可以出现在“公民”“农民”等词中,“人”和“民”这两个单位都可以被别的单位替换而改变意义,说明它们是具有区别语义作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是两个语素。再如“葡萄”,“葡”和“萄”都不能被别的单位替换,所以是一个语素。[1](P11)
朱德熙确定语素时所使用的“替换法”来自布龙菲尔德。在布氏的《语言论》中,“替换法”最早是用来确定“音位”的。比如“pin”这个音节有三个音位,这三个单位每一个都会在别的组合中出现,“p”可以出现在“pet(宠物)、pack(困扎)、push(推)”等词中;“i”可以出现在“fig(无花果)、hit(击中)、miss(失去)”等词中;“n”可以出现在“tan(黄褐色)、ran(跑)、hen(母鸡)”等词中,这三个单位都可以被别的单位替换而改变意义,说明它们是具有区别性语音特征的最小单位,就是“音位”。布龙菲尔德确定“语素”用的也是“替换法”。
另外,朱德熙确定“词”和“非词”的界限时也使用了“替换法”。如“买书”是两个词,不是一个词,因为“买”和“书”都能用许多别的成分来替换:“买书”“买票”“买菜”,“买书”“看书”“念书”,反过来,“月亮”的“月”和“亮”都不能像“买书”的“买”和“书”那样自由替换,所以是一个词。[1](P12)
二、扩展法
朱德熙区别复合词和词组所用的“扩展法”,布龙菲尔德也曾使用过。布龙菲尔德认为,词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它们的不可分割性”[2](P221),例如“jack-in-the-pulpit”作为一个植物名称“天南星草”时是一个名词,这时不能把“little(小的)”这个词放在“pulpit”的前面来修饰它。布氏认为词的这种“不可分割性”就形成了一个原则,即“一个词不能被其它形式隔开的原则”。
三、直接成分分析
朱德熙语法分析所用“层次分析”(也叫“直接成分分析”)也是源自布龙菲尔德。布氏在《语言论》中首先提出了“直接成分(immediate constituents)”[2](P196)的概念。布氏举例说复合形式“Poor John ran away”的直接成分是“poor John”和“ran away”这两个形式;而这两个形式又各自是一个复合形式;“ran away”的直接成分是语素“ran”和复合形式“away”,后者的成分是语素“a-”和“way”;“poor John”的直接成分是语素“poor”和“John”,布龙菲尔德认为“只有用这种方法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的语素成分的正确分析”。
四、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
朱德熙还使用了布龙菲尔德的“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概念来分析汉语。布龙菲尔德在《语言论》中提出用“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概念来分析英语中的合成短语,认为“离心结构”是合成短语跟它的直接成分不属于同一个形类的结构,“向心结构”是合成短语和一个(或多个)直接成分属于同一个形类的结构。属于同一个形类,即它们的功能相同。布龙菲尔德把英语中的“向心结构”分为两类:并列的(或系列的)和从属的(或修饰的);“离心结构”分为施事-动作结构、关系-轴心结构、从属结构(包括分句从属结构和短语从属结构)。此外,布氏还提出“在从属的向心结构中,合成短语和某一个直接成分属于同一个形类,我们把这个成分叫中心词(head)。比方,poor John和John属于同一个形类,因此我们就把John叫做中心词,poor就是修饰语。”[2](P196)
朱德熙《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1982)在论述“中心词分析”和“层次分析”的关系时引入了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理论。朱先生结合汉语实际,用更为精练的话翻译了布龙菲尔德的说法:“至少有一个直接成分跟整体的语法功能相同的结构叫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向心结构中跟整体同功能的直接成分叫做这个向心结构的核心(head)。所有的直接成分都跟整体的语法功能不同的结构叫离心结构(exocentric construction)。”汉语中偏正结构、述宾结构和述补结构是向心结构,主谓结构、介词结构、“的”字结构等是离心结构,联合结构是并列式的向心结构。在此基础上,朱先生认为“中心词分析法要找的中心词正是向心结构的核心”,“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说法实际上为中心词分析提供了理论根据,不过采取中心词分析法的传统语法著作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朱先生还认为“层次分析中直接组成成分的概念和向心结构、离心结构的理论是同一个人在同一部书里提出来的,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说明层次分析和中心词分析并不是互相矛盾的。”[3](P153~154)
朱德熙在《关于向心结构的定义》(1984)一文中还结合汉语实际,修正了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的定义,认为“向心结构指的是至少有一个直接成分与整体在语法上功能相同、在语义上受到相同的语义选择限制的句法结构。向心结构中与整体功能相同并且受到相同的语义选择限制的直接成分是它的核心”。布龙菲尔德主要从结构功能上考虑“向心结构”,而仅仅从功能上来定义“向心结构”不能把汉语中诸如“木头房子”之类的“向心结构”分析清楚。汉语中“木头房子”和“新房子”一样,都是核心在后的偏正结构,而且只有一个核心“房子”,原因在于,“房子”和“木头房子”的功能相同,语义选择限制(即语义上的搭配关系)也相同,但是“木头”和“木头房子”的搭配关系不一定相同。①接下来朱先生又论述了汉语中的“N的N,A的N,V的N,QN”都是包含两个核心的向心结构,原因在于这几种结构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既与其中的“N”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相同,也与前面的“N的、A的、V的、Q”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相同。
对于朱先生关于“N的N,A的N,V的N,QN”的论述,笔者不能认同,原因有如下两点:
(一)假如说“N的N”(以下用这个形式代表上面所说的几种格式)包含两个核心“N的”和“N”,那么它到底应该看作偏正结构还是联合结构,亦或是同位结构?我们无法理解包含两个核心的向心结构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说法,但是把它理解为联合结构也明显不妥,因为它并不像“长江黄河”这样的并列式向心结构一样可以扩展,可以在中间插入连词(朱德熙文中也论述到了这些)。朱德熙把它理解为“同位性向心结构”,近似于“美国的首都华盛顿”之类,这种理解仍然不妥,因为“单说美国的首都”就等于“华盛顿”,可是单说“买木头的”,并不一定就指“买木头的房子”,单说“贫穷的(poor)”并不等于“贫穷的约翰(poor John)”。
(二)我们认为“N的N”跟“N的”的语义选择并不一定相同,如“政治的知识”,可以说“掌握政治的知识、掌握知识”,但是不能说“掌握政治的”;可以说“政治的知识很多很丰富、知识很多很丰富”,但是不能说“政治的很多很丰富”。再如“丰富的知识”,可以说“掌握丰富的知识、掌握知识”,但是不能说“掌握丰富的”。“刚学会的知识”也是如此,可以说“运用刚学会的知识、运用知识”,但是不能说“运用刚学会的”。因此,“木头房子”和“木头的房子”一样,都是只有一个核心的偏正式向心结构,这个核心是“房子”,我们所用的证明方法也是朱先生提出的功能和语义相结合的方法。“房子”跟“木头房子”“木头的房子”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完全相同,“木头”跟“木头房子”的语义选择限制不完全相同,“木头的”跟“木头的房子”的语义选择限制也不完全相同。
五、功能
布龙菲尔德提出“形类(form class)”的概念来指各种语法形式(包括语素、词、短语、句子)的类别,认为“一个形式能出现的一些位置就是它的多种功能,或作为总体来讲就是它的功能。所有能占据某一特定位置的形式因而就构成一个形类”[2](P227)。布龙菲尔德批评传统语法想用类义指定形类,例如,说“名词是‘人、地方或事物的名称’”。他举例说,fire(火)不是被看成事物吗?可是“差不多有一个多世纪,物理学家曾经认为它是一种行(活)动或过程,而不是事物”。“物理学家所认为的物体中粒子(分子)的运动,在英语里把它分成了形容词hot(热的),名词heat(热)以及动词to heat(加热)”。包括词类在内,一些形类都“不能根据意义来加以规定,而只能根据语言的(也就是词汇的或语法的)特征加以规定”,“具有任何共同功能的词汇形式属于同一个形类”,“我们还不应当根据现实世界的各个方面来对应地规定英语的词类,而只能根据它们在英语句法中的功能来确定”[2](P333~341)。因此,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形类,认为“像英语的词类体系可以代表全人类词语的普遍特征,是错误的。”[2](P245)
朱德熙受布龙菲尔德的影响,并以他自己的亲身体会在汉语词类划分问题上提出了与布氏相似的观点:“实际上根据词的意义来划分词类是行不通的。因为表示同类概念的词,语法性质不一定相同。例如‘战争’和‘战斗’都表示行为,可是‘战争’是名词,‘战斗’是动词;‘红’和‘红色’都表示颜色,‘红’是形容词,而‘红色’是名词。”
朱德熙语法分析中对词组的重视和从功能上给词组分类,也受到了布龙菲尔德以功能为标准划分“形类”的观点的影响。
此外,布龙菲尔德认为“要想设计一个完全没有矛盾的词类表是不可能的,因为词类是部分重叠和彼此交叉的”[2](P242),这就提出了“词类划分的相对性问题”,朱先生在汉语词类问题上也有过类似的说法。布龙菲尔德还把语言形式区分为自由形式(free form)和黏附形式(bound form),朱先生在《语法讲义》中也运用了这一对概念,把语素区分为“自由语素”和“黏着语素”。
六、结语
本文主要使用比较法来探讨布龙菲尔德对朱德熙语法研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替换法”“扩展法”“直接成分分析”“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功能”等几个方面。通过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我们再次看到了借鉴和创新的关系。我们需要学习、借鉴,但学习借鉴不等于模仿,还必须善于思考,结合汉语特点加以创新。
内容注释:
①朱德熙文中的论述是说“木头”和“木头房子”的语义选择关系
不相同,而实际上,它们在有的情况下语义搭配关系是相同的,如“买木头房子——买房子——买木头;木头房子着火了——房子着火了——木头着火了;木头房子的质量——房子的质量——木头的质量;一片木头房子——一片房子——一片木头”。
引用注释:
[1]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布龙菲尔德.语言论[M].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北京:商
务印书馆,1980.
[3]朱德熙.语法丛稿[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赵红玲 河南许昌 许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461000;吴晓芳 福建漳州 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 363000)
关键词:布龙菲尔德 朱德熙 语法研究
作为一位语言学大师,朱德熙的语法研究对现代汉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德熙非常善于借鉴国外语言学派的新的语法研究分析方法来研究汉语,其中,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布龙菲尔德对朱德熙语法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替换法
朱德熙确定语素时使用的是“替换法”。他把语素定义为“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成分”,而把“两个或更多的语素形成的词叫合成词”,合成词里语素的个数就是通过“替换法”来确定的。如“人民”,“人”可以出现在“人们”“人物”“人选”等词中,“民”可以出现在“公民”“农民”等词中,“人”和“民”这两个单位都可以被别的单位替换而改变意义,说明它们是具有区别语义作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是两个语素。再如“葡萄”,“葡”和“萄”都不能被别的单位替换,所以是一个语素。[1](P11)
朱德熙确定语素时所使用的“替换法”来自布龙菲尔德。在布氏的《语言论》中,“替换法”最早是用来确定“音位”的。比如“pin”这个音节有三个音位,这三个单位每一个都会在别的组合中出现,“p”可以出现在“pet(宠物)、pack(困扎)、push(推)”等词中;“i”可以出现在“fig(无花果)、hit(击中)、miss(失去)”等词中;“n”可以出现在“tan(黄褐色)、ran(跑)、hen(母鸡)”等词中,这三个单位都可以被别的单位替换而改变意义,说明它们是具有区别性语音特征的最小单位,就是“音位”。布龙菲尔德确定“语素”用的也是“替换法”。
另外,朱德熙确定“词”和“非词”的界限时也使用了“替换法”。如“买书”是两个词,不是一个词,因为“买”和“书”都能用许多别的成分来替换:“买书”“买票”“买菜”,“买书”“看书”“念书”,反过来,“月亮”的“月”和“亮”都不能像“买书”的“买”和“书”那样自由替换,所以是一个词。[1](P12)
二、扩展法
朱德熙区别复合词和词组所用的“扩展法”,布龙菲尔德也曾使用过。布龙菲尔德认为,词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它们的不可分割性”[2](P221),例如“jack-in-the-pulpit”作为一个植物名称“天南星草”时是一个名词,这时不能把“little(小的)”这个词放在“pulpit”的前面来修饰它。布氏认为词的这种“不可分割性”就形成了一个原则,即“一个词不能被其它形式隔开的原则”。
三、直接成分分析
朱德熙语法分析所用“层次分析”(也叫“直接成分分析”)也是源自布龙菲尔德。布氏在《语言论》中首先提出了“直接成分(immediate constituents)”[2](P196)的概念。布氏举例说复合形式“Poor John ran away”的直接成分是“poor John”和“ran away”这两个形式;而这两个形式又各自是一个复合形式;“ran away”的直接成分是语素“ran”和复合形式“away”,后者的成分是语素“a-”和“way”;“poor John”的直接成分是语素“poor”和“John”,布龙菲尔德认为“只有用这种方法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的语素成分的正确分析”。
四、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
朱德熙还使用了布龙菲尔德的“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概念来分析汉语。布龙菲尔德在《语言论》中提出用“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概念来分析英语中的合成短语,认为“离心结构”是合成短语跟它的直接成分不属于同一个形类的结构,“向心结构”是合成短语和一个(或多个)直接成分属于同一个形类的结构。属于同一个形类,即它们的功能相同。布龙菲尔德把英语中的“向心结构”分为两类:并列的(或系列的)和从属的(或修饰的);“离心结构”分为施事-动作结构、关系-轴心结构、从属结构(包括分句从属结构和短语从属结构)。此外,布氏还提出“在从属的向心结构中,合成短语和某一个直接成分属于同一个形类,我们把这个成分叫中心词(head)。比方,poor John和John属于同一个形类,因此我们就把John叫做中心词,poor就是修饰语。”[2](P196)
朱德熙《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1982)在论述“中心词分析”和“层次分析”的关系时引入了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理论。朱先生结合汉语实际,用更为精练的话翻译了布龙菲尔德的说法:“至少有一个直接成分跟整体的语法功能相同的结构叫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向心结构中跟整体同功能的直接成分叫做这个向心结构的核心(head)。所有的直接成分都跟整体的语法功能不同的结构叫离心结构(exocentric construction)。”汉语中偏正结构、述宾结构和述补结构是向心结构,主谓结构、介词结构、“的”字结构等是离心结构,联合结构是并列式的向心结构。在此基础上,朱先生认为“中心词分析法要找的中心词正是向心结构的核心”,“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的说法实际上为中心词分析提供了理论根据,不过采取中心词分析法的传统语法著作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朱先生还认为“层次分析中直接组成成分的概念和向心结构、离心结构的理论是同一个人在同一部书里提出来的,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说明层次分析和中心词分析并不是互相矛盾的。”[3](P153~154)
朱德熙在《关于向心结构的定义》(1984)一文中还结合汉语实际,修正了布龙菲尔德关于“向心结构”的定义,认为“向心结构指的是至少有一个直接成分与整体在语法上功能相同、在语义上受到相同的语义选择限制的句法结构。向心结构中与整体功能相同并且受到相同的语义选择限制的直接成分是它的核心”。布龙菲尔德主要从结构功能上考虑“向心结构”,而仅仅从功能上来定义“向心结构”不能把汉语中诸如“木头房子”之类的“向心结构”分析清楚。汉语中“木头房子”和“新房子”一样,都是核心在后的偏正结构,而且只有一个核心“房子”,原因在于,“房子”和“木头房子”的功能相同,语义选择限制(即语义上的搭配关系)也相同,但是“木头”和“木头房子”的搭配关系不一定相同。①接下来朱先生又论述了汉语中的“N的N,A的N,V的N,QN”都是包含两个核心的向心结构,原因在于这几种结构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既与其中的“N”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相同,也与前面的“N的、A的、V的、Q”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相同。
对于朱先生关于“N的N,A的N,V的N,QN”的论述,笔者不能认同,原因有如下两点:
(一)假如说“N的N”(以下用这个形式代表上面所说的几种格式)包含两个核心“N的”和“N”,那么它到底应该看作偏正结构还是联合结构,亦或是同位结构?我们无法理解包含两个核心的向心结构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说法,但是把它理解为联合结构也明显不妥,因为它并不像“长江黄河”这样的并列式向心结构一样可以扩展,可以在中间插入连词(朱德熙文中也论述到了这些)。朱德熙把它理解为“同位性向心结构”,近似于“美国的首都华盛顿”之类,这种理解仍然不妥,因为“单说美国的首都”就等于“华盛顿”,可是单说“买木头的”,并不一定就指“买木头的房子”,单说“贫穷的(poor)”并不等于“贫穷的约翰(poor John)”。
(二)我们认为“N的N”跟“N的”的语义选择并不一定相同,如“政治的知识”,可以说“掌握政治的知识、掌握知识”,但是不能说“掌握政治的”;可以说“政治的知识很多很丰富、知识很多很丰富”,但是不能说“政治的很多很丰富”。再如“丰富的知识”,可以说“掌握丰富的知识、掌握知识”,但是不能说“掌握丰富的”。“刚学会的知识”也是如此,可以说“运用刚学会的知识、运用知识”,但是不能说“运用刚学会的”。因此,“木头房子”和“木头的房子”一样,都是只有一个核心的偏正式向心结构,这个核心是“房子”,我们所用的证明方法也是朱先生提出的功能和语义相结合的方法。“房子”跟“木头房子”“木头的房子”的功能和语义选择限制完全相同,“木头”跟“木头房子”的语义选择限制不完全相同,“木头的”跟“木头的房子”的语义选择限制也不完全相同。
五、功能
布龙菲尔德提出“形类(form class)”的概念来指各种语法形式(包括语素、词、短语、句子)的类别,认为“一个形式能出现的一些位置就是它的多种功能,或作为总体来讲就是它的功能。所有能占据某一特定位置的形式因而就构成一个形类”[2](P227)。布龙菲尔德批评传统语法想用类义指定形类,例如,说“名词是‘人、地方或事物的名称’”。他举例说,fire(火)不是被看成事物吗?可是“差不多有一个多世纪,物理学家曾经认为它是一种行(活)动或过程,而不是事物”。“物理学家所认为的物体中粒子(分子)的运动,在英语里把它分成了形容词hot(热的),名词heat(热)以及动词to heat(加热)”。包括词类在内,一些形类都“不能根据意义来加以规定,而只能根据语言的(也就是词汇的或语法的)特征加以规定”,“具有任何共同功能的词汇形式属于同一个形类”,“我们还不应当根据现实世界的各个方面来对应地规定英语的词类,而只能根据它们在英语句法中的功能来确定”[2](P333~341)。因此,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形类,认为“像英语的词类体系可以代表全人类词语的普遍特征,是错误的。”[2](P245)
朱德熙受布龙菲尔德的影响,并以他自己的亲身体会在汉语词类划分问题上提出了与布氏相似的观点:“实际上根据词的意义来划分词类是行不通的。因为表示同类概念的词,语法性质不一定相同。例如‘战争’和‘战斗’都表示行为,可是‘战争’是名词,‘战斗’是动词;‘红’和‘红色’都表示颜色,‘红’是形容词,而‘红色’是名词。”
朱德熙语法分析中对词组的重视和从功能上给词组分类,也受到了布龙菲尔德以功能为标准划分“形类”的观点的影响。
此外,布龙菲尔德认为“要想设计一个完全没有矛盾的词类表是不可能的,因为词类是部分重叠和彼此交叉的”[2](P242),这就提出了“词类划分的相对性问题”,朱先生在汉语词类问题上也有过类似的说法。布龙菲尔德还把语言形式区分为自由形式(free form)和黏附形式(bound form),朱先生在《语法讲义》中也运用了这一对概念,把语素区分为“自由语素”和“黏着语素”。
六、结语
本文主要使用比较法来探讨布龙菲尔德对朱德熙语法研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替换法”“扩展法”“直接成分分析”“向心结构和离心结构”“功能”等几个方面。通过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我们再次看到了借鉴和创新的关系。我们需要学习、借鉴,但学习借鉴不等于模仿,还必须善于思考,结合汉语特点加以创新。
内容注释:
①朱德熙文中的论述是说“木头”和“木头房子”的语义选择关系
不相同,而实际上,它们在有的情况下语义搭配关系是相同的,如“买木头房子——买房子——买木头;木头房子着火了——房子着火了——木头着火了;木头房子的质量——房子的质量——木头的质量;一片木头房子——一片房子——一片木头”。
引用注释:
[1]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布龙菲尔德.语言论[M].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北京:商
务印书馆,1980.
[3]朱德熙.语法丛稿[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赵红玲 河南许昌 许昌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461000;吴晓芳 福建漳州 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 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