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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6的2148万,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6年的2.3%。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出台以后,绝对贫困人口从3209万减少到2148万,低收入人口从6213万减少到3550万,虽然年均减少数量比前几个阶段有所降低,绝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66万,低收入人口年均减少440万,但也是了不起的成绩。
对于下一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同志们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部分重点地区贫困人口的比重还相当大。虽然全国只有2.3%,但在一些地方的重点地市、重点县,绝对贫困人口的比重还都在10%左右,加上低收入人口,都在2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二是这些重点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难度非常大,特别是那些需要转移安置的地方,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需要更多地投入;三是脱贫成果的脆弱性大。一般地区在正常年景脱贫人口的返贫率在5%左右,一遇大灾返贫率就会超过10%-15%。还有些地方,对退耕还林政策的依赖性很强,农民的现金收入一半以上靠退耕还林,如果政策不能延续,吃粮马上就会出问题;四是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里不是一般意义上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而是在贫困地区内部,也出现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往往更容易掩盖发展的不平衡和问题的严重性。针对当前社会上一部分同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出现模糊,对我们系统内一部分同志的思想也产生了较大冲击的现象,我的总的想法:既要勇于坚持,又要探索创新。一是要坚持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二是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三是要坚持稳定扶贫开发的任务,四是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工作措施。首先是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中央领导同志曾反复强调,扶贫开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式,努力使所有处于贫困状态、又有劳动能力的人们通过劳动、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是基于我国国情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做出的一个战略决策。我们没有理由由于在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就对此产生动摇。国内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国际政治斗争的需要都要求我们必须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
第二,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救济救肋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一种方式。但是它只能是“输血”。而1986年成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一开始就是立足于改变单纯的救济救肋的做法,变“输血”为“造血”。因此,才提出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低保是救济救肋的扩展和延伸,目前还不可能覆盖全部的绝对贫困人口,就是今后低保的水平提高了,它与扶贫开发之间的关系也只能是相互促进,而不可能是相互替代。
第三,要坚持稳定扶贫开发的任务。到上个世纪末,我们的工作目标都是消灭绝对贫困。但从提出《纲要》以来,我们工作对象就从单纯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绝对贫困人口加低收入人口,我们的工作任务就从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并重。从理论上说,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低保政策出台以后,就不应再有绝对贫困,或者说,绝对贫困将主要通过低保去解决。因此,“解决温饱”似乎可以不再作为扶贫部门的主要任务。但实际上,目前国家还做不到。特别是在那些财政拮据的贫困地区,如果低保资金以地方为主,他们很难把所有的“穷人”都养起来。由于我国的贫困标准很低,与国际上每人每天1美元的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实际上的贫困人口大约在1亿人左右,建档立卡的人口也超过了1亿人。不能因为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就错误地认为,扶贫工作的任务因此就萎缩了。
第四,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工作措施。2004年以来,我们明确提出了“一个瞄准、三个重点”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实践证明 ,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行之有效,应该继续坚持。
建档立卡的工作很艰巨,但很有必要。这是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开展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正确分析工作成果,客观分析发展形势都很重要,也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登记的内容应适当规范,并在静态登记的基础上,逐步转向动态分析与跟踪。
整村推进计划在2010年全部搞完,任务十分艰巨。虽然提出了六项基本任务,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社会服务、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班子建设,但各地做法和标准并不一致,工作重点和投入规模也有很大差异。资金整合的情况和效果也不一样。需要在适当时候进行检查,防止走过场。
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力度的确要进一步加大。良玉副总理的批示很重要。对于那些自然条件非常恶劣,需要搬迁移民而一时又无法搬迁的地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就更加重要。目前的培训工作,一是要瞄准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二是要力求提供稳定的就业,三是要争取加大投入力度,四是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一定要使其成为贫困家庭稳定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
产业化扶贫。解决了基础设施之后,如果没有支柱产业的发展,仍然贫困依旧。虽然没有争取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但扶贫系统现在的项目贷款和农户贴息贷款,也能发挥很好的作用,这项工作力度还可以再大上些。
上面讲的是勇于坚持。如何探索创新?还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个是资源整合的问题。新的形势下,各方面投向农村的资金、资源越来越多。应该树立一个“大扶贫”的观念。如何在“渠道不乱、任务不变、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下,通过整合减少一些锦上添花,多搞一点雪中送炭?各地都应该积极地进行探索。
第二个是投资方向问题。全国农产品短缺时期扶贫工作的产业选择与供求平衡,丰年有余情况下扶贫工作的产业选择,要求肯定不同。前者必须立足于自己解决口粮,而后者可以有更大的调整余地。现在,我们投入越来越大的成本去改变基本生产条件,应该选择更高的资金回报。
第三个是金融服务问题。项目贷款应该积极推进。互助资金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既要满足需求,也要保证安全。在借款规模和借款方向上都可以不断完善。
第四个是扶贫开发工作与民政部门低保工作的衔接问题。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的统计,是在发放低保之前,而国家统计局贫困监测对贫困人口的统计是在发放低保之后。数字不能衔接,给正确分析形势带来了困难,对两个部门的工作都十分不利。
扶贫开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共同努力,扎实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完成《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2007年6月19日在全国扶贫办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题目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徐永祥]
对于下一步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同志们都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是部分重点地区贫困人口的比重还相当大。虽然全国只有2.3%,但在一些地方的重点地市、重点县,绝对贫困人口的比重还都在10%左右,加上低收入人口,都在2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二是这些重点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难度非常大,特别是那些需要转移安置的地方,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需要更多地投入;三是脱贫成果的脆弱性大。一般地区在正常年景脱贫人口的返贫率在5%左右,一遇大灾返贫率就会超过10%-15%。还有些地方,对退耕还林政策的依赖性很强,农民的现金收入一半以上靠退耕还林,如果政策不能延续,吃粮马上就会出问题;四是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里不是一般意义上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而是在贫困地区内部,也出现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往往更容易掩盖发展的不平衡和问题的严重性。针对当前社会上一部分同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出现模糊,对我们系统内一部分同志的思想也产生了较大冲击的现象,我的总的想法:既要勇于坚持,又要探索创新。一是要坚持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二是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三是要坚持稳定扶贫开发的任务,四是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工作措施。首先是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中央领导同志曾反复强调,扶贫开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式,努力使所有处于贫困状态、又有劳动能力的人们通过劳动、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是基于我国国情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做出的一个战略决策。我们没有理由由于在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就对此产生动摇。国内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国际政治斗争的需要都要求我们必须高举扶贫开发的旗帜。
第二,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救济救肋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一种方式。但是它只能是“输血”。而1986年成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一开始就是立足于改变单纯的救济救肋的做法,变“输血”为“造血”。因此,才提出了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低保是救济救肋的扩展和延伸,目前还不可能覆盖全部的绝对贫困人口,就是今后低保的水平提高了,它与扶贫开发之间的关系也只能是相互促进,而不可能是相互替代。
第三,要坚持稳定扶贫开发的任务。到上个世纪末,我们的工作目标都是消灭绝对贫困。但从提出《纲要》以来,我们工作对象就从单纯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绝对贫困人口加低收入人口,我们的工作任务就从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并重。从理论上说,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低保政策出台以后,就不应再有绝对贫困,或者说,绝对贫困将主要通过低保去解决。因此,“解决温饱”似乎可以不再作为扶贫部门的主要任务。但实际上,目前国家还做不到。特别是在那些财政拮据的贫困地区,如果低保资金以地方为主,他们很难把所有的“穷人”都养起来。由于我国的贫困标准很低,与国际上每人每天1美元的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实际上的贫困人口大约在1亿人左右,建档立卡的人口也超过了1亿人。不能因为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就错误地认为,扶贫工作的任务因此就萎缩了。
第四,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工作措施。2004年以来,我们明确提出了“一个瞄准、三个重点”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实践证明 ,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行之有效,应该继续坚持。
建档立卡的工作很艰巨,但很有必要。这是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开展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正确分析工作成果,客观分析发展形势都很重要,也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基础。登记的内容应适当规范,并在静态登记的基础上,逐步转向动态分析与跟踪。
整村推进计划在2010年全部搞完,任务十分艰巨。虽然提出了六项基本任务,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社会服务、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班子建设,但各地做法和标准并不一致,工作重点和投入规模也有很大差异。资金整合的情况和效果也不一样。需要在适当时候进行检查,防止走过场。
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力度的确要进一步加大。良玉副总理的批示很重要。对于那些自然条件非常恶劣,需要搬迁移民而一时又无法搬迁的地方,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就更加重要。目前的培训工作,一是要瞄准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二是要力求提供稳定的就业,三是要争取加大投入力度,四是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一定要使其成为贫困家庭稳定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
产业化扶贫。解决了基础设施之后,如果没有支柱产业的发展,仍然贫困依旧。虽然没有争取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但扶贫系统现在的项目贷款和农户贴息贷款,也能发挥很好的作用,这项工作力度还可以再大上些。
上面讲的是勇于坚持。如何探索创新?还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个是资源整合的问题。新的形势下,各方面投向农村的资金、资源越来越多。应该树立一个“大扶贫”的观念。如何在“渠道不乱、任务不变、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下,通过整合减少一些锦上添花,多搞一点雪中送炭?各地都应该积极地进行探索。
第二个是投资方向问题。全国农产品短缺时期扶贫工作的产业选择与供求平衡,丰年有余情况下扶贫工作的产业选择,要求肯定不同。前者必须立足于自己解决口粮,而后者可以有更大的调整余地。现在,我们投入越来越大的成本去改变基本生产条件,应该选择更高的资金回报。
第三个是金融服务问题。项目贷款应该积极推进。互助资金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既要满足需求,也要保证安全。在借款规模和借款方向上都可以不断完善。
第四个是扶贫开发工作与民政部门低保工作的衔接问题。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的统计,是在发放低保之前,而国家统计局贫困监测对贫困人口的统计是在发放低保之后。数字不能衔接,给正确分析形势带来了困难,对两个部门的工作都十分不利。
扶贫开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共同努力,扎实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完成《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2007年6月19日在全国扶贫办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题目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徐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