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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儒到晚明先锋派文人再到清初具有反思精神的思想家,人们之于理欲观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清人不仅纠正了宋儒“理欲对立”的错误,同时也批判了晚明士人在欲望上的过度放纵;既不赞成明人的“弃理从欲”,同时也反对宋儒的“存理灭欲”,而是主张在“以理节情”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理、欲调和。克服“唯理”或“唯欲”的偏激而更趋向“理欲兼顾”的中庸,“理欲之辨”也由此被逐渐导向了富有理性精神的合理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