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的基本前提。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现实困境、法治教育不足以及高校法治环境缺失的原因,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极为不足。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要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鼓励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营造校园法治氛围,创新现代法治文化,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关键词 大学生 法治信仰 法治教育
作者简介:罗薇,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7.406
法治信仰,是指培育公民对于法律的尊重与尊崇,养成公民守法所必需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法治信仰并非仅指熟悉法律的具体规则,还应当包括理解法治精神,敬畏法律权威。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若信仰缺位,即使顶层设计完美无缺,法治推行起来也会举步维艰。只有在法治被信仰的国度,谈法治才有意义。探究中国法治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背后根源都在于公民法治信仰的缺失。因为在人类的欲望和智慧面前,法律相当脆弱,人们可以真心诚意拥戴法律,也可以凭借聪明才智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即使一个社会的法律相当完备,如果身处这个社会的人不信仰法治,那么有法等于无法,良法会变成恶法。因此,提升公民法治信仰确属当务之急。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国人法治信仰的具体走向。青年大学生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对法治事业的热心拥护,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最终将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有序展开。 因此,渐进地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一、大学生法治信仰现状
(一)大学生普遍认同法治
总体来看,大学生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寄予厚望,相信法治中国一定能够实现,认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培养不可忽视。大多数同学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大学生法治信仰存在缺位
一些大学生缺少法治情感,他们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尚未意识到每位公民都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较少参加法治实践活动。部分大学生崇尚关系与权力,他们对于书本中的法律与法律实践效果之间的较大差异感到困惑,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人情与关系,而不是法律。
(三)法治教育极不充分
大学生一般通过公共课程、网络、报刊杂志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其中最重要的渠道是大学通识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大学生普遍认识到法律知识对于现代公民的重要性,但他们对于这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并不高,再加上有些任课老师缺少教学上的 “精耕细作”,导致法治教育的整体效果欠佳。
二、大学生法治信仰缺失的原因
(一)历史传统方面
中国不是一个具有法治传统的国家。我国没有类似西方的思想启蒙运动,却是一个有2000多年封建人治传统的国家。正如梁治平教授所言,传统法文化中“只有家、国,而没有个人;只讲人应该、必须或不得怎样,而不讲人能够怎样,至于公民权利一类的东西更是闻所未闻。 法主要就是刑,它不是至高无上的,也不是普遍的秩序,它听命于权力,从属于礼教,从来都是统治者的镇压工具,就不能做捍卫民众权利的武器”。
(二)社会文化方面
中国社会缺少法治文化。虽然现在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法治,但接纳法治可能并非出于国人内心的自觉意愿,人们或多或少怀有不得以而接受的无奈,既希望借法治来维持秩序,又设法让权力不受约束。因社会文化导致的法治信仰缺失是整体性的,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会受其影响。大学生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法治文化的缺失当然会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三)法治实践方面
思想信仰需要实践的支持与印证。当前我国的法治实践面临诸多的困境与困惑。假若大学生在校内形成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情感能得到社会现实的印证与支持,他们会切实感受到法律至上,那么他们的法治信仰会更加坚定,这比单纯的法治教育效果要好得多。然而社会现实却是残酷的,在某些地方和某些人手中,公权力滥用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人们在现实中都惧怕权力的威力,却并不敬畏法律的威严。近年来,多起冤假错案不被断曝光,不断伤害着司法公信力。这还只是已经被曝光的冤案,人们会怀疑究竟还有多少未被曝光的冤案呢? 社会现实会让学生在课堂里培养起的法治信仰与情感荡然无存,造成他们知行的脱节。
(四)校园氛围方面
校园内依法治校的氛围尚未有效形成。大学校园内仍然可以看见与法治相背离的情形,比如我国高校管理行政色彩过浓,民主自由精神欠缺,过分强调学生对于校规校纪的遵守,而忽视学生应有的权利保护,再加上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这些必然有碍于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
(五)教育成效方面
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育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导致法治教育的学时数与同“98方案”相比大幅减少。课时得不到保障,往往是学生刚开始接触法律并产生一定兴趣后,就已经进入结课阶段,无法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第二,教学方式单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这门课程的教师队伍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教师合并而成。受自身专业知识所限,过去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修养”教学的教师,往往片面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将法治教育内容一带而过,法治教育效果当然得不到保障。第三,学生不重视。很多学生只把法治教育课程当作修学分的工具,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走进课堂。期末考核时,大多实行开卷考试的方式,“过关”很容易。考核轻松助长了学生对于法治课程的轻视。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第一,反思思政理论课“05”改革方案,恢复“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并把它作为全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考试课。我们当然不是要把非法律专业学生培养成法官或者检察官,但至少我们有责任把他们培养成信奉法律、敬畏法律的现代公民,现在区区十几个课时根本无法把学生领进法律的门槛,法治教育的教学目的无法实现。第二,提升法治教育的教学技巧与方法。首先,在教学方法上,要结合高校法治教育的特点,有选择地借鉴法律专业的教学形式,如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弥补当前法治教育形式不足的问题;其次,要找准法治教育的切入点,把知识教育与观念教育相结合,不仅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也要注重法治教育中的价值取向,让学生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第三,改革大学生人文通识选修课要求。目前高校人文通识选修课程在选课、考核、教学实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建议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通识选修课程里必须包含一门法律类的课程。要严格考核,规定一定的不及格率,促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收获更多的法律知识。第四,加强高校一线法治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了解中国国情,有能力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要把好进口关,原则上法治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的教学技能和经验;要加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力度,选送高校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要引外智,从校外聘请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请他们结合自身实践工作,通过具体鲜活的案例教学解读法律。
(二)鼓励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
要激发大学生对于法治的认同感,只靠课堂是不够的,高校必须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搭建平台让大学生同法律亲密接触。第一,加强法律类社团建设。高校法律社团要由学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由专业的指导教师指导,挑选优秀的学生担任法律社团负责人。要提升法律类社团的质量,扩大影响力,让更多同学学到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第二,建立法治实践场所。学校要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搭建法律实践平台,比如组织大学生走进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到法院旁听审判,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到法庭庄严神圣的氛围,了解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作,不断深化课本上的法律认识。第三,开展富有法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优秀律师来校开展讲学活动,与学生面对面沟通交流;开展法律辩论活动,选取社会热点案件作为辩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培养学生的思辨、分析问题能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法律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等等。
(三)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依法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其核心是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依法治校”并非“以法治校”,而是在校园内崇尚法律的价值和尊严,用法治的精神、原则和思维,规范学校事务,制约和监督各项权力。法治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能让学生体验到依法办事的校园氛围,感受到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第一,要处理好党政权力、民主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高校权力网络的核心是党委常委会和校务会议、 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要抓住这三个核心,依法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方式,守土有责,各司其职。 三种权力运行既要形成合力、互相促进,又要避免相互干扰和影响。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清理完善高校的各类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陈旧的、僵化的、限制人行为的制度,制定让师生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协调一致。第三,通过法治教育提升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依法依规办事成为师生员工的行为准则。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第四,建立和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制度,保障师生的知情权、陈述权、 申辩权,有效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现代法治文化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人们创造文化,反过来,文化可以塑造人。 要培育大学生的现代法治信仰,必须建构新的法治文化,培育现代人的人文精神。因为法治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只有法治文化才能滋养和培育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
而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推进与民间自觉的双向良性互动。一是要大力宣扬和普及法律至上的精神,在全社会传播和普及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坚决反对和清除人治文化。尤其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把法治教育渗透到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中,如何把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溶入不同群体的分类教育中。二是要继续培养公民对于私权益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敢于且能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权利诉求。总之,要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信任和依赖法律,使法律思维成为每个人日常思维的组成部分。
(五)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构建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社会基础。大的法治环境需要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需要司法机关经过无数公平正义的个案积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不是某一领域的依法治理,需要全社会多领域法治进程的协同发展。
注释:
李慧.树立青年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5(10).
梁治平.法辩.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153.
罗薇.民意与司法应对.湘潭大学博士论文.2014.
马怀德.以法治文化滋养培育法治社会.光明日报.2014-10-30.
关键词 大学生 法治信仰 法治教育
作者简介:罗薇,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7.406
法治信仰,是指培育公民对于法律的尊重与尊崇,养成公民守法所必需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法治信仰并非仅指熟悉法律的具体规则,还应当包括理解法治精神,敬畏法律权威。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若信仰缺位,即使顶层设计完美无缺,法治推行起来也会举步维艰。只有在法治被信仰的国度,谈法治才有意义。探究中国法治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背后根源都在于公民法治信仰的缺失。因为在人类的欲望和智慧面前,法律相当脆弱,人们可以真心诚意拥戴法律,也可以凭借聪明才智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即使一个社会的法律相当完备,如果身处这个社会的人不信仰法治,那么有法等于无法,良法会变成恶法。因此,提升公民法治信仰确属当务之急。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直接决定了未来国人法治信仰的具体走向。青年大学生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对法治事业的热心拥护,将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最终将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有序展开。 因此,渐进地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是我们应有的姿态。
一、大学生法治信仰现状
(一)大学生普遍认同法治
总体来看,大学生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寄予厚望,相信法治中国一定能够实现,认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培养不可忽视。大多数同学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大学生法治信仰存在缺位
一些大学生缺少法治情感,他们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尚未意识到每位公民都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较少参加法治实践活动。部分大学生崇尚关系与权力,他们对于书本中的法律与法律实践效果之间的较大差异感到困惑,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求助于人情与关系,而不是法律。
(三)法治教育极不充分
大学生一般通过公共课程、网络、报刊杂志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其中最重要的渠道是大学通识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虽然大学生普遍认识到法律知识对于现代公民的重要性,但他们对于这门课程的学习热情并不高,再加上有些任课老师缺少教学上的 “精耕细作”,导致法治教育的整体效果欠佳。
二、大学生法治信仰缺失的原因
(一)历史传统方面
中国不是一个具有法治传统的国家。我国没有类似西方的思想启蒙运动,却是一个有2000多年封建人治传统的国家。正如梁治平教授所言,传统法文化中“只有家、国,而没有个人;只讲人应该、必须或不得怎样,而不讲人能够怎样,至于公民权利一类的东西更是闻所未闻。 法主要就是刑,它不是至高无上的,也不是普遍的秩序,它听命于权力,从属于礼教,从来都是统治者的镇压工具,就不能做捍卫民众权利的武器”。
(二)社会文化方面
中国社会缺少法治文化。虽然现在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法治,但接纳法治可能并非出于国人内心的自觉意愿,人们或多或少怀有不得以而接受的无奈,既希望借法治来维持秩序,又设法让权力不受约束。因社会文化导致的法治信仰缺失是整体性的,几乎所有社会成员都会受其影响。大学生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法治文化的缺失当然会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三)法治实践方面
思想信仰需要实践的支持与印证。当前我国的法治实践面临诸多的困境与困惑。假若大学生在校内形成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情感能得到社会现实的印证与支持,他们会切实感受到法律至上,那么他们的法治信仰会更加坚定,这比单纯的法治教育效果要好得多。然而社会现实却是残酷的,在某些地方和某些人手中,公权力滥用到了无法容忍的程度。人们在现实中都惧怕权力的威力,却并不敬畏法律的威严。近年来,多起冤假错案不被断曝光,不断伤害着司法公信力。这还只是已经被曝光的冤案,人们会怀疑究竟还有多少未被曝光的冤案呢? 社会现实会让学生在课堂里培养起的法治信仰与情感荡然无存,造成他们知行的脱节。
(四)校园氛围方面
校园内依法治校的氛围尚未有效形成。大学校园内仍然可以看见与法治相背离的情形,比如我国高校管理行政色彩过浓,民主自由精神欠缺,过分强调学生对于校规校纪的遵守,而忽视学生应有的权利保护,再加上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这些必然有碍于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
(五)教育成效方面
对于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育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导致法治教育的学时数与同“98方案”相比大幅减少。课时得不到保障,往往是学生刚开始接触法律并产生一定兴趣后,就已经进入结课阶段,无法得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第二,教学方式单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这门课程的教师队伍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教师合并而成。受自身专业知识所限,过去主要从事“思想道德修养”教学的教师,往往片面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将法治教育内容一带而过,法治教育效果当然得不到保障。第三,学生不重视。很多学生只把法治教育课程当作修学分的工具,抱着敷衍了事的态度走进课堂。期末考核时,大多实行开卷考试的方式,“过关”很容易。考核轻松助长了学生对于法治课程的轻视。 三、培育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第一,反思思政理论课“05”改革方案,恢复“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并把它作为全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考试课。我们当然不是要把非法律专业学生培养成法官或者检察官,但至少我们有责任把他们培养成信奉法律、敬畏法律的现代公民,现在区区十几个课时根本无法把学生领进法律的门槛,法治教育的教学目的无法实现。第二,提升法治教育的教学技巧与方法。首先,在教学方法上,要结合高校法治教育的特点,有选择地借鉴法律专业的教学形式,如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弥补当前法治教育形式不足的问题;其次,要找准法治教育的切入点,把知识教育与观念教育相结合,不仅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也要注重法治教育中的价值取向,让学生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第三,改革大学生人文通识选修课要求。目前高校人文通识选修课程在选课、考核、教学实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建议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通识选修课程里必须包含一门法律类的课程。要严格考核,规定一定的不及格率,促使大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收获更多的法律知识。第四,加强高校一线法治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了解中国国情,有能力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要把好进口关,原则上法治教育教师必须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的教学技能和经验;要加大法治教育教师培训力度,选送高校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要引外智,从校外聘请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请他们结合自身实践工作,通过具体鲜活的案例教学解读法律。
(二)鼓励大学生参与法律实践
要激发大学生对于法治的认同感,只靠课堂是不够的,高校必须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搭建平台让大学生同法律亲密接触。第一,加强法律类社团建设。高校法律社团要由学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社团管理制度,由专业的指导教师指导,挑选优秀的学生担任法律社团负责人。要提升法律类社团的质量,扩大影响力,让更多同学学到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第二,建立法治实践场所。学校要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搭建法律实践平台,比如组织大学生走进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到法院旁听审判,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到法庭庄严神圣的氛围,了解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作,不断深化课本上的法律认识。第三,开展富有法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优秀律师来校开展讲学活动,与学生面对面沟通交流;开展法律辩论活动,选取社会热点案件作为辩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实,培养学生的思辨、分析问题能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法律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等等。
(三)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依法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其核心是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依法治校”并非“以法治校”,而是在校园内崇尚法律的价值和尊严,用法治的精神、原则和思维,规范学校事务,制约和监督各项权力。法治氛围浓厚的校园环境,能让学生体验到依法办事的校园氛围,感受到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第一,要处理好党政权力、民主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高校权力网络的核心是党委常委会和校务会议、 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要抓住这三个核心,依法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方式,守土有责,各司其职。 三种权力运行既要形成合力、互相促进,又要避免相互干扰和影响。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清理完善高校的各类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陈旧的、僵化的、限制人行为的制度,制定让师生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的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协调一致。第三,通过法治教育提升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依法依规办事成为师生员工的行为准则。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第四,建立和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制度,保障师生的知情权、陈述权、 申辩权,有效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现代法治文化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人们创造文化,反过来,文化可以塑造人。 要培育大学生的现代法治信仰,必须建构新的法治文化,培育现代人的人文精神。因为法治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只有法治文化才能滋养和培育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
而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推进与民间自觉的双向良性互动。一是要大力宣扬和普及法律至上的精神,在全社会传播和普及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坚决反对和清除人治文化。尤其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把法治教育渗透到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中,如何把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溶入不同群体的分类教育中。二是要继续培养公民对于私权益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敢于且能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权利诉求。总之,要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信任和依赖法律,使法律思维成为每个人日常思维的组成部分。
(五)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构建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社会基础。大的法治环境需要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需要司法机关经过无数公平正义的个案积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社会法治环境不是某一领域的依法治理,需要全社会多领域法治进程的协同发展。
注释:
李慧.树立青年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5(10).
梁治平.法辩.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153.
罗薇.民意与司法应对.湘潭大学博士论文.2014.
马怀德.以法治文化滋养培育法治社会.光明日报.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