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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国内最后几个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同时开始了“营改增”,建筑业的税率为11%,由于疏浚行业“营改增”后,原有的疏浚工程船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相比营业税,“营改增”后疏浚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那么,能否保持原有的税负水平甚至下降呢?笔者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