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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年多来,中国有不少企业很热衷于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相关报道不时可见。笔者留意到,整体素质高过内资企业的在华外企们对此却相对冷淡,难道它们的理念老土到不能理解以电子商务为内核的新经济么?总不成它们有意放弃在华的业务拓展吧?难道这里面的障碍仅仅是中国现行的互联网法规?(请注意;我这儿所谓的“外资企业”指的是外资控股或参股,在进入中国之前,已经有了海外业务,区别于新浪、易趣、网易等本土创业含有部分外资的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主要指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网上客户关系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