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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处驻防将军的职掌各有异同。在军事职掌上,三处驻防将军各有不同的侧重。在民政上,盛京将军基本不理民事,专管旗人,兼有部分钱粮、刑名之职责。吉林将军旗民兼管,负责辖区内各项事务。黑龙江地区在很长时间里并无民官,以副都统等旗官管理旗民而统辖于黑龙江将军。吉林、黑龙江将军还负责各自的打牲、游牧等部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