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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1998年的两年时间里,欧洲电气设备循环工业委员会(ICER)调查显示:电子电气废弃物的容量正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对环境构成了破坏性的潜在危险.2003年2月13日公布的RoHS指令第4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不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以及多溴二苯醚(豁免设备除外).由于六价铬会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所以指令中对六价铬的最大允许浓度规定为1000mg·k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