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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立法进程加快,对教师依法执教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依法执教是教师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教师职业的必然要求,是教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新时代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教师 依法执教 依据
中图分类号:G515 文献标识码:A
一、教师职业活动的特殊性
教师职业是社会职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活动主要在学校。但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中,不可避免的也发生着一系列的人际关系,如与同事、领导、以及与学生家长的关系等。教师的职业活动离不开社会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离不开社会的一般环境。教师的行为就必然受到社会基本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社会各种生活方式的约束。
依法执教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按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和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①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执法的高度,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
二、教师依法执教的依据
首先,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教育的性质和方向问题,是一个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是从教育基本法的高度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方向作出的规定,它充分反映着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意志,是我国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对于教育战线来说,就必须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规定,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由此看出,教师在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问题上,与遵守法律和规章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其次,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教师职业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管理各项国家事务。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内涵是十分深刻的。
再次,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其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在全国推行“法治”,保证全国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伟大使命,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人类智能资源开发的先锋队,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正是由于教师职业的重要,所以教师要从事伟大的教育事业,就必须一方面接受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法律、践行法律。②依法执教作为教师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不仅充分体现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精神,而且合乎教育发生发展的规律要求;既体现着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又符合党在新时期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向。
最后,依法执教是教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从理论上说,法是道德的底线。既然教师职业决定了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那么,依法执教应当成为教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一方面,道德通过启迪人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增强人们的荣辱观念,使人们内心深处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另一方面,通过广泛的道德舆论培育良好的道德环境,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遵纪守法是任何一个社会公民都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当然也就成为教师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③把依法执教作为道德规范来约束教师的思想和行为,有利于培养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有利于运用社会的力量监督教师的行为,经常使教师明白“可以为什么行为”和“不可以为什么行为”清楚自己在从教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证教师在沿着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方向服务于社会的同时,在人生道路上健康发展。
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对教师依法执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依法执教,要求从严格执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依法办事;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教师在知法、守法方面,不仅对学生,而且对社会也应做出榜样。教师还有向学生宣传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部分。教师首先要遵守与教师职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每个教师来说,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这些教育法律法规,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教部)
注释:
朱运治.教育法学概论.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第一版 .2003.
陈善卿.教师修养.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04.
劳凯生.教育法学.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第一版.2000.
关键词 教师 依法执教 依据
中图分类号:G515 文献标识码:A
一、教师职业活动的特殊性
教师职业是社会职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活动主要在学校。但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中,不可避免的也发生着一系列的人际关系,如与同事、领导、以及与学生家长的关系等。教师的职业活动离不开社会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离不开社会的一般环境。教师的行为就必然受到社会基本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社会各种生活方式的约束。
依法执教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按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和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①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教师从严格执法的高度,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
二、教师依法执教的依据
首先,依法执教是教师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保证。教育的性质和方向问题,是一个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问题。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这是从教育基本法的高度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方向作出的规定,它充分反映着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意志,是我国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对于教育战线来说,就必须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规定,始终不渝、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由此看出,教师在坚持正确职业行为方向的问题上,与遵守法律和规章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其次,依法执教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教师职业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来管理各项国家事务。保证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内涵是十分深刻的。
再次,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其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在全国推行“法治”,保证全国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伟大使命,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人类智能资源开发的先锋队,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正是由于教师职业的重要,所以教师要从事伟大的教育事业,就必须一方面接受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法律、践行法律。②依法执教作为教师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不仅充分体现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精神,而且合乎教育发生发展的规律要求;既体现着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又符合党在新时期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向。
最后,依法执教是教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从理论上说,法是道德的底线。既然教师职业决定了教师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那么,依法执教应当成为教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一方面,道德通过启迪人们的道德觉悟,激励人们的道德情感,增强人们的荣辱观念,使人们内心深处形成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另一方面,通过广泛的道德舆论培育良好的道德环境,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遵纪守法是任何一个社会公民都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当然也就成为教师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③把依法执教作为道德规范来约束教师的思想和行为,有利于培养教师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也有利于运用社会的力量监督教师的行为,经常使教师明白“可以为什么行为”和“不可以为什么行为”清楚自己在从教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证教师在沿着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方向服务于社会的同时,在人生道路上健康发展。
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对教师依法执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依法执教,要求从严格执法的高度在全部职业行为中依法办事;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首要准则。教师在知法、守法方面,不仅对学生,而且对社会也应做出榜样。教师还有向学生宣传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部分。教师首先要遵守与教师职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每个教师来说,认真学习、掌握和贯彻这些教育法律法规,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成教部)
注释:
朱运治.教育法学概论.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第一版 .2003.
陈善卿.教师修养.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04.
劳凯生.教育法学.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第一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