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不是媒体的靶子

来源 :记者观察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i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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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洋桥公交车的站牌倒了十几天了,有一天被某报的记者看见,于是倒地的站牌也有了在报上露脸的机会。记者挺感慨:倒地已有十几天了,但一直没有人来“搀”扶一把。“搀”字用得很妙,举手之劳无人肯为,何故也?
  其实没有必要对路人进行指责,记者也是路人,而且是很关心此事的路人,不是也没有搀扶一把吗?如果把矛头对准路人,就会陷入“有无道德”的无谓之争,而把真正的责任者放过。
  每遇到些所谓“世风日下”之类的现象时,媒体就爱充当道德审判的法官,想当然地判定一部分人道德低下。看见路牌倒地,就指责路人缺乏责任;城市卫生差,就说市民素质低。且不说,这种空泛的道德指责有多大意义,单是指责对象就是南辕北辙。
  路人也好,市民也罢,他们是城市的主人,在市场经济社会里,站牌倒地是一件很容易解决的事情,这是公共服务范围内的事。老百姓纳了税,政府从税收中拿出钱来,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每一个公共设施都有专职部门进行管理服务,而且这些服务都是有偿的。
  从这个角度说,媒体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否当好市民的监督员。市民因为无法自己管理公共设施,于是雇佣了市政人员;因为无法监督市政人员,于是靠给媒体出售受众的“注意力”,聘请媒体替公众监督市政人员。受众的“注意力”,是媒体生存的根本,因为媒体只有得到足够的受众“注意力”,才能吸引广告商的注意,有了广告商的注意,才有广告额,才能正常运转。
  越能当好监督员的媒体,公信力越高,受众越多;受众越多的媒体,广告商越多。所以,从效果上看,报纸应指名道姓地说,什么地方的路牌倒了,某某部门应尽快修好,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当然报社也可派记者把路牌扶起,就是不要指责路人,因为此事与路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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