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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现阶段经济转型的重要方针战略,城投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分,企业资产规模庞大,其改革的效果直接影响的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论文从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实质出发,研究城投企业改革的目标、内容,提出改革模式,力求从实际出发,简要有效的探索符合城投企业的改革模式。
关键词:城投企业;国企改革;资本配置;改革模式
1、引言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成为未来5年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的,混改试点大规模推进。国企改革成为大量学者争相研究的热点问题,但纵观目前其研究领域,多集中在央企和产能类企业改革上,对于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立的城投企业改革模式的研究甚少,然而城投企业占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其改革的成功与否,对整体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不可忽视。
2、国企改革的目标和实质
与90年代国企改革卖资本给民企的国有资产减持模式不同,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资股权的让渡,是建立在国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基础上的。
国有企业改革实质分两个层次:第一、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重点是使国有资本配置优化,要结合结构调整进行,产生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第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要按照股份制企业运营模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增值。两个不同层次的体制及改革,不可混为一谈,但要同步进行,重点要进行体制改革。
3、城投企业改革的目标
城投企业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时期,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地方政府的融资的平台和债务公司。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城投企业发展到今天,都形成以公益项目为主,房地产项目为主要收人来源,物业经营管理为补充的多种经营范围。因此,城投具备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式,可以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其他类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经营。作为城投企业,要自觉站在国家发展战略角度,为地方近更大的社会责任,要真进行两个层次的改革,重点应当反正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方面,而不是简单的出让收购各类资产。
4、城投企业改革模式
4.1让渡地方政府股权,引入多元化战略投资人
城投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让渡地方政府股权,引人多元化的战略投资人,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策略,也同样试用于城投企业。
城投企业是掌握重要自然资源、公用设施资源和渠道资源的地方国企,改革的目标不应该是资产规模的扩展,应是实业的壮大,经营效益的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入战略投资人,不只是大额资金投资人,更不能让城投企业成为金融炒作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进具备先进管理、营销策略的战略投资人,这中间可以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可以是有咨询管理公司,甚至可以是PE公司,地方政府和城投企业不能盲目跟跟风,不应该以投资金额来确定战略投资人,要从增强城投企业整体创利能力、可抗拒风险能力选择战略投资人。
4.2母子基金管理模式,产业基金助力城投改革
母基金以PE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选择适当选择所投基金的优良项目进行投资,相当于同时投资多只基金,是“基金的基金”。
城投企业通常同时拥有基础设施,土地整理、房地产投资、物业经营、高速公路等多种经营范围。而根据目前资金市场的投资模式,投资范围、金额必须明确,第三方机构监管严格。而城投企业经营经营范围较多,各项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点也不一样。引入母基金:一是从资本角度分析,有助于杠杆社会资本,扩大资金可投资规模,適合城投类企业建设需要大额资金的要求。二是从投资项目分析,母基金可以在一个长时期内支撑子基金的二期及后续产品,不断覆盖城投企业更多优质实业项目,扩大使用范围,三是从管理方式分析,母基金以自身为枢纽,可以将国有资本、产业基金群、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协同创新,形成特色资金池、项目群生态圈,避免改革中部分公益项目资本孤立。
4.3大力发展PPP模式,提高项目生产盈利能力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一种跨金融、工程、公共治理的复合型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主体是一方是购买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另一方是社会资本。其合作从设计、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移交,是一个长期运营模式。
城投企业作为城市投资性企业,承载城市建设的任务,担当着各类基础设施或公益性资产的承建、运营任务。因此,城投企业具备发展PPP模式的条件,根据自己项目优势,引入民间资本(其他国有资本),分享特许经营权,改变管理体制。
通过进行PPP项目,第一,可以有效的分担城投企业工程承包、代建的风险,同时减少资金需求。第二,有利于创新,地方政府需要和城投企业、其他资本对基础设施项目等制定新的服务和协同工作方式,倒逼地方政府合理调整区域经济模式,从而改善城投企业生存环境。第三,为城投企业取得长期稳定收益。PPP模式应该是城投企业改革中的一种战略需要,城投企业应该主动去政府寻找合适项目,去市场寻求合作伙伴,而应该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
城投企业大多享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特许经营权等政策优惠措施。在城投企业改革后,可能会失去部分优惠措施,作为城投企业应该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争取应该减免的,果断放弃依靠依赖的,转变思想意识,成为真正市场经营主体。
关键词:城投企业;国企改革;资本配置;改革模式
1、引言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成为未来5年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的,混改试点大规模推进。国企改革成为大量学者争相研究的热点问题,但纵观目前其研究领域,多集中在央企和产能类企业改革上,对于作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立的城投企业改革模式的研究甚少,然而城投企业占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其改革的成功与否,对整体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不可忽视。
2、国企改革的目标和实质
与90年代国企改革卖资本给民企的国有资产减持模式不同,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资股权的让渡,是建立在国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基础上的。
国有企业改革实质分两个层次:第一、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重点是使国有资本配置优化,要结合结构调整进行,产生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第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国有企业要按照股份制企业运营模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增值。两个不同层次的体制及改革,不可混为一谈,但要同步进行,重点要进行体制改革。
3、城投企业改革的目标
城投企业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时期,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地方政府的融资的平台和债务公司。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城投企业发展到今天,都形成以公益项目为主,房地产项目为主要收人来源,物业经营管理为补充的多种经营范围。因此,城投具备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方式,可以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其他类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经营。作为城投企业,要自觉站在国家发展战略角度,为地方近更大的社会责任,要真进行两个层次的改革,重点应当反正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方面,而不是简单的出让收购各类资产。
4、城投企业改革模式
4.1让渡地方政府股权,引入多元化战略投资人
城投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让渡地方政府股权,引人多元化的战略投资人,这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策略,也同样试用于城投企业。
城投企业是掌握重要自然资源、公用设施资源和渠道资源的地方国企,改革的目标不应该是资产规模的扩展,应是实业的壮大,经营效益的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入战略投资人,不只是大额资金投资人,更不能让城投企业成为金融炒作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进具备先进管理、营销策略的战略投资人,这中间可以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可以是有咨询管理公司,甚至可以是PE公司,地方政府和城投企业不能盲目跟跟风,不应该以投资金额来确定战略投资人,要从增强城投企业整体创利能力、可抗拒风险能力选择战略投资人。
4.2母子基金管理模式,产业基金助力城投改革
母基金以PE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选择适当选择所投基金的优良项目进行投资,相当于同时投资多只基金,是“基金的基金”。
城投企业通常同时拥有基础设施,土地整理、房地产投资、物业经营、高速公路等多种经营范围。而根据目前资金市场的投资模式,投资范围、金额必须明确,第三方机构监管严格。而城投企业经营经营范围较多,各项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点也不一样。引入母基金:一是从资本角度分析,有助于杠杆社会资本,扩大资金可投资规模,適合城投类企业建设需要大额资金的要求。二是从投资项目分析,母基金可以在一个长时期内支撑子基金的二期及后续产品,不断覆盖城投企业更多优质实业项目,扩大使用范围,三是从管理方式分析,母基金以自身为枢纽,可以将国有资本、产业基金群、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协同创新,形成特色资金池、项目群生态圈,避免改革中部分公益项目资本孤立。
4.3大力发展PPP模式,提高项目生产盈利能力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一种跨金融、工程、公共治理的复合型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主体是一方是购买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另一方是社会资本。其合作从设计、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移交,是一个长期运营模式。
城投企业作为城市投资性企业,承载城市建设的任务,担当着各类基础设施或公益性资产的承建、运营任务。因此,城投企业具备发展PPP模式的条件,根据自己项目优势,引入民间资本(其他国有资本),分享特许经营权,改变管理体制。
通过进行PPP项目,第一,可以有效的分担城投企业工程承包、代建的风险,同时减少资金需求。第二,有利于创新,地方政府需要和城投企业、其他资本对基础设施项目等制定新的服务和协同工作方式,倒逼地方政府合理调整区域经济模式,从而改善城投企业生存环境。第三,为城投企业取得长期稳定收益。PPP模式应该是城投企业改革中的一种战略需要,城投企业应该主动去政府寻找合适项目,去市场寻求合作伙伴,而应该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
城投企业大多享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特许经营权等政策优惠措施。在城投企业改革后,可能会失去部分优惠措施,作为城投企业应该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争取应该减免的,果断放弃依靠依赖的,转变思想意识,成为真正市场经营主体。